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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从银行业务来看,国际结算的作用和地位显得越来越重要。尽管进行国际结算的方式多种多样(如汇款方式、托收方式、信用证方式),但由于前二种结算是以商业信誉为基础的,对出口商收回货款有一定风险,因此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信用证结算方式得到广泛使用,特别是一些大宗交易都以此为条件。国内有些公司在具体实践中,对银行的一些习惯做法不熟悉,尤其是国际结算的特点及银行在信用证项下所应履行的责任等问题缺乏了解,以为所购货物与合同不符就可以不对外付款,忽视了银行在信用证项下的第一性付款责任,往往使银行卷入合同纠纷中去,影响银行的对外支付信誉。本文旨在强调几个与信用证结算有关的问题及探讨如何防止利用信用证进行诈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