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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是现代金融发展的两大主题。二者相互作用。特别是改革经济体制以来,金融创新业务发展迅速,但金融监管中呈现出诸多问题、同步出现的金融创新中的金融风险隐患等等使我国金融业发展和金融安全面临巨大挑战。因此,在金融创新条件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监管体系,维护金融业的安全稳定,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金融监管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监管;监管体系;多元化
当前,我国金融业创新不断。表现为:一是金融工具﹑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制度等创新源源不断;二是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加剧了国内竞争、带来先进创新经验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风险,建立制度完善﹑运行良好的金融监管体系是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经济运行环境中,充分认识当前经济形势下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深入研究如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监管体系,为我国金融业安全﹑稳健﹑高效运行提供良好的制度保证和环境保证,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
1.金融创新
所谓金融创新,其实指的就是通过对当前的金融体制进行改革并增加新的金融工具,其主要是为了获得当前金融体制和金融工具无法获得的一些潜在利润。金融创新是以盈利为目标,其具有进程缓慢,过程持续的特点。包括金融技术、金融市场、金融产品、金融企业纽织和管理方式的创新、金融服务结构创新,也包括现代银行业产生以来有关银行业务的历次变革。其根本出发点是创新必须立足于满足市场的有效需求。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2.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是指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如中央银行、银监会)对金融交易行为主体进行的某种限制或规定。其本质是一种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规制行为,是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的总称。有是以维护金融体系安全为目标、倾向于政府直接管制的金融监管理论和偏重稳定型的金融监管理论。偏重效率型的金融监管理论兼顾型金融监管理论。
二、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相互关系
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两者之间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具体表现在:金融监管能够促进金融活体实施金融创新,反过来金融创新有能够迫使金融监管的方式和内容不断丰富。两者的循环关系可以简述成从监管到创新最后到再监督,其最终是为了促进金融活动发展。
1.金融监管影响金融创新
金融监管鼓励金融创新,金融创新给市场带来了新的风险,对监管者提出了新的挑战,但也带来了很多正效应,众多金融创新产品的出现,从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既满足了消费者对于金融工具不同特性新组合的需求,而对于金融机构来讲,是突破了传统的收入来源探寻到了一个新的市场和收入来源。金融监管能够促使金融创新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而金融创新又能够进一步为市场注入新血液,但与此同时,金融创新带来的金融自由化带给国家的远远不止为市场注入新鲜血液,还会带来更多的金融投资行为,进而增加了金融市场的风险,最终引起政治危机和严重的经济倒退。有效的金融监管能引导实现创新正效应,规范金融创新,避免过度扩张,保证业务创新的稳健发展。
2.金融创新促进金融监管
金融创新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对传统金融监管体制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传统货比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规定下,要求对资产的流量进行全面、准确的测量,但是新型金融工具的使用就会导致这种测定失真,进而导致传统的贴现率和准备金率等货比政策无法发挥作用,二是金融创新也相应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金融创新会导致金融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加,增大了金融的风险,而随之而来对金融监管的难度也相应增加。但是必须清楚地意识到:正是由于金融创新的诞生,才促使金融监管不断探寻出更加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最终不断推动金融监管体系的变革。
三、金融创新形势下我国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1.我国金融创新的发展状况
我国的金融创新是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后逐步开始的,历经20多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一是初步形成了多元所有制结构、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企业体系。另外,还进一步放宽了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和保险业市场进入的条件,初步建立了外汇市场,加快了开放步伐;二是央行已经从传统的纯粹计划金融管制转变呈了金融宏观调控,商业银行也对资产的负债率进行全面管理;外汇管理体制实现了汇率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自由兑换等等;三是形成了多种类、多层次,初具规模的金融市场体系。通过金融改革创新,增强了我国金融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了金融业的效率和服务质量,信贷资产质量有所好转,盈利状况逐步改善,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也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但是,从总体上说,我国的金融创新仍处于较低阶段:一是吸纳性创新多,原创性创新少。二是数量扩张创新多,质量提高创新少。三是负债类业务创新多,资产类业务创新少。四是沿海城市创新多,内陆城市创新少。五是外力推动创新多,内部驱动力创新少。六是追求赢利的创新多,防范风险的创新少。
2.我国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
(1)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
针对当前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的问题,为了实现对混业经营可能引发的各种金融风险进行控制的目的,我国主要实施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方法。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的那一刻起,宣告着我国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最终形成。该委员会依然履行原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审批、对银行进行监督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他理性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所享有的职责和义务。不同是的,中国人民银行不再享有对上述金融进行监管的职责,工作重点放在了制定和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由此,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形成一行三会“三驾马车”的平行配置。金融监管更专业化,并且在改善监管体制、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2)我国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
一是混业经营的挑战。“混业经营”,指在一个法人主体下,同时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不同业务。当前,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进一步深化以及金融全球一体化金融逐渐加快的形势下,我国金融行业中的混业经营逐渐显露出来,紧接着各种形式的混业经营金融控股公司陆续出现,同时还出现了各种以产品、服务、市场等为主要方式的银证合作、证保合作和银保合作工作。但是,我们当前的分业监管体制是建立在分业经营的基础上的,在混业经营形势下依然严重的是分业监管框架,必定出现制度落后于市场的弊病,同时一个金融机构被多个监管主体监管,往往会产生监管重复或监管缺位的问题,或者是出现监管成本过高与规模不经济的问题。二是外资金融机构的挑战。随着金融业的日益开放,越来越多的跨国金融集团纷纷涌入我国金融市场,再加上我国金融创新业务的快速发展和各种新型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产生,加大了金融行业的风险,这就导致传统的金融监管制度和监管手段无法充分发挥监管作用。如何将过去较少受官方监督的外资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纳入自己的监管范围,如何对金融集团化发展趋势做出积极的反应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四、应对金融创新强化金融监管的建议
1.改革监管体系
从长远看,我国应建立统一监管、分工协作、伞形管理的金融监管体系。要想对监管模式进行统一,那么首先应该对现有的监管资管进行整合,并根据我国基本国情逐渐建立起跟国际相接轨的金融监管体制。如:建立综合大型的金融信息数据库,实现金融监管信息的共享,逐渐完善金融产品的信息披露制度,进而弥补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缺陷。通过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统一的金融监管,即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其他金融部门及金融市场进行全方位监管,维护我国金融业的稳定发展,并顺应全球混业金融的发展趋势。
2.完善内控制度
首先,完善业务管理制度。金融机构要制定各项业务的相关政策和实施程序,从程序上保证内控活动的有效进行;其次,完善责任制。明确各个分支机构、部门和每一个岗位人员的控制职责,设置适当的管理模型,从而建立一个责任划分明确、相互制约的授权体系;最后,建立独立的内部稽核审计系统。对监督的目的、监控项目、专职的监控人员、监控方法和程序以及相应信息的反馈都要制定相应制度来加以监管,在风险显现以前及时做出预警。争取做到从进入、运作、审核等多方面、多角度进行监管,达到优化金融机构内部结构的目标。
3.将混业监管法制化
为了维护金融安全,通过立法的形式将金融控股公司纳入监管范围并将其作为监管重点,另外还应该将金融创新产品逐步纳入监管范围,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风险管理,将系统性风险发生的概率降至最低,实现对所有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的全面监管,确保金融安全。坚持稳步推进金融行业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渡,并积极建立健全适应混业监管机制运行的法律制度。因此,必须适时修订现有金融法律中不适应混业经营发展需要的成分,进而从国家立法层面保证金融业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4.加强金融监管国际合作
一方面,建立跨境监管合作机制。定期与各国监管当局进行磋商和交流,展开有效的双边和多边合作,从而共同应对国际问题,另一方面,逐步实现金融监管与国际接轨。监管当局积极加入国际社会的探讨,吸取各国的经验较教训,与世界各国监管当局一起实现深化人员交流、信息共享、风险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合作,最终达到中国金融监管与国际金融组织和监管机构的对接与统一,减少因监管政策差异而造成的监管合作的低效率及国际金融的不稳定。
5.建立和完善多元金融监管系统
一是社会舆论监督系统。通过建立社会举报制度和查处程序,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威慑力,督促各金融机构依法经营和规范行事。二是行政监督系统。政府或政府部门间接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是体制外完善监督职能的重要推动因素。三是法制建设。它是保障金融监管工作的基础,它可以解决金融监督中一些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所无法解决的难题,并对金融监管发挥着促进和引导的作用。因此,加强我国金融监管的法制化建设,已是当务之急。
五、结语
客观地说,建立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是一国金融健康运行的必要前提,也是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手段。但是,一国选择何种金融监管体系模式或金融监管体系变迁的道路则取决于其经济、金融运行的内外部环境,归根结底,一个合理、有效地金融监管模式应该尊重历史传统,又符合现实国情,同时还要考虑未来金融发展趋势,既要技术上可行,又要成本上经济,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弹性。
参考文献:
[1]刘颖,欧阳斌.金融危机背景下协调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冲突的法治对策[J].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报,2009(3):114-117.
[2]王海波,尹晓海.从美国金融危机看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J].中国经贸导刊,2010(11)59-61.
[3]沈联涛.金融创新、金融监管与此次金融危机的联系及其改革方向[J].国际金融研究,2010(1):27-27.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监管;监管体系;多元化
当前,我国金融业创新不断。表现为:一是金融工具﹑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制度等创新源源不断;二是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加剧了国内竞争、带来先进创新经验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风险,建立制度完善﹑运行良好的金融监管体系是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经济运行环境中,充分认识当前经济形势下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深入研究如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监管体系,为我国金融业安全﹑稳健﹑高效运行提供良好的制度保证和环境保证,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
1.金融创新
所谓金融创新,其实指的就是通过对当前的金融体制进行改革并增加新的金融工具,其主要是为了获得当前金融体制和金融工具无法获得的一些潜在利润。金融创新是以盈利为目标,其具有进程缓慢,过程持续的特点。包括金融技术、金融市场、金融产品、金融企业纽织和管理方式的创新、金融服务结构创新,也包括现代银行业产生以来有关银行业务的历次变革。其根本出发点是创新必须立足于满足市场的有效需求。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2.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是指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如中央银行、银监会)对金融交易行为主体进行的某种限制或规定。其本质是一种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规制行为,是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的总称。有是以维护金融体系安全为目标、倾向于政府直接管制的金融监管理论和偏重稳定型的金融监管理论。偏重效率型的金融监管理论兼顾型金融监管理论。
二、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相互关系
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两者之间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具体表现在:金融监管能够促进金融活体实施金融创新,反过来金融创新有能够迫使金融监管的方式和内容不断丰富。两者的循环关系可以简述成从监管到创新最后到再监督,其最终是为了促进金融活动发展。
1.金融监管影响金融创新
金融监管鼓励金融创新,金融创新给市场带来了新的风险,对监管者提出了新的挑战,但也带来了很多正效应,众多金融创新产品的出现,从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既满足了消费者对于金融工具不同特性新组合的需求,而对于金融机构来讲,是突破了传统的收入来源探寻到了一个新的市场和收入来源。金融监管能够促使金融创新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而金融创新又能够进一步为市场注入新血液,但与此同时,金融创新带来的金融自由化带给国家的远远不止为市场注入新鲜血液,还会带来更多的金融投资行为,进而增加了金融市场的风险,最终引起政治危机和严重的经济倒退。有效的金融监管能引导实现创新正效应,规范金融创新,避免过度扩张,保证业务创新的稳健发展。
2.金融创新促进金融监管
金融创新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对传统金融监管体制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传统货比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规定下,要求对资产的流量进行全面、准确的测量,但是新型金融工具的使用就会导致这种测定失真,进而导致传统的贴现率和准备金率等货比政策无法发挥作用,二是金融创新也相应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金融创新会导致金融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加,增大了金融的风险,而随之而来对金融监管的难度也相应增加。但是必须清楚地意识到:正是由于金融创新的诞生,才促使金融监管不断探寻出更加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最终不断推动金融监管体系的变革。
三、金融创新形势下我国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1.我国金融创新的发展状况
我国的金融创新是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后逐步开始的,历经20多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一是初步形成了多元所有制结构、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企业体系。另外,还进一步放宽了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和保险业市场进入的条件,初步建立了外汇市场,加快了开放步伐;二是央行已经从传统的纯粹计划金融管制转变呈了金融宏观调控,商业银行也对资产的负债率进行全面管理;外汇管理体制实现了汇率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自由兑换等等;三是形成了多种类、多层次,初具规模的金融市场体系。通过金融改革创新,增强了我国金融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了金融业的效率和服务质量,信贷资产质量有所好转,盈利状况逐步改善,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也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但是,从总体上说,我国的金融创新仍处于较低阶段:一是吸纳性创新多,原创性创新少。二是数量扩张创新多,质量提高创新少。三是负债类业务创新多,资产类业务创新少。四是沿海城市创新多,内陆城市创新少。五是外力推动创新多,内部驱动力创新少。六是追求赢利的创新多,防范风险的创新少。
2.我国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
(1)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
针对当前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的问题,为了实现对混业经营可能引发的各种金融风险进行控制的目的,我国主要实施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方法。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的那一刻起,宣告着我国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最终形成。该委员会依然履行原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审批、对银行进行监督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他理性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所享有的职责和义务。不同是的,中国人民银行不再享有对上述金融进行监管的职责,工作重点放在了制定和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由此,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形成一行三会“三驾马车”的平行配置。金融监管更专业化,并且在改善监管体制、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2)我国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
一是混业经营的挑战。“混业经营”,指在一个法人主体下,同时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不同业务。当前,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进一步深化以及金融全球一体化金融逐渐加快的形势下,我国金融行业中的混业经营逐渐显露出来,紧接着各种形式的混业经营金融控股公司陆续出现,同时还出现了各种以产品、服务、市场等为主要方式的银证合作、证保合作和银保合作工作。但是,我们当前的分业监管体制是建立在分业经营的基础上的,在混业经营形势下依然严重的是分业监管框架,必定出现制度落后于市场的弊病,同时一个金融机构被多个监管主体监管,往往会产生监管重复或监管缺位的问题,或者是出现监管成本过高与规模不经济的问题。二是外资金融机构的挑战。随着金融业的日益开放,越来越多的跨国金融集团纷纷涌入我国金融市场,再加上我国金融创新业务的快速发展和各种新型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产生,加大了金融行业的风险,这就导致传统的金融监管制度和监管手段无法充分发挥监管作用。如何将过去较少受官方监督的外资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纳入自己的监管范围,如何对金融集团化发展趋势做出积极的反应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四、应对金融创新强化金融监管的建议
1.改革监管体系
从长远看,我国应建立统一监管、分工协作、伞形管理的金融监管体系。要想对监管模式进行统一,那么首先应该对现有的监管资管进行整合,并根据我国基本国情逐渐建立起跟国际相接轨的金融监管体制。如:建立综合大型的金融信息数据库,实现金融监管信息的共享,逐渐完善金融产品的信息披露制度,进而弥补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缺陷。通过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统一的金融监管,即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其他金融部门及金融市场进行全方位监管,维护我国金融业的稳定发展,并顺应全球混业金融的发展趋势。
2.完善内控制度
首先,完善业务管理制度。金融机构要制定各项业务的相关政策和实施程序,从程序上保证内控活动的有效进行;其次,完善责任制。明确各个分支机构、部门和每一个岗位人员的控制职责,设置适当的管理模型,从而建立一个责任划分明确、相互制约的授权体系;最后,建立独立的内部稽核审计系统。对监督的目的、监控项目、专职的监控人员、监控方法和程序以及相应信息的反馈都要制定相应制度来加以监管,在风险显现以前及时做出预警。争取做到从进入、运作、审核等多方面、多角度进行监管,达到优化金融机构内部结构的目标。
3.将混业监管法制化
为了维护金融安全,通过立法的形式将金融控股公司纳入监管范围并将其作为监管重点,另外还应该将金融创新产品逐步纳入监管范围,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风险管理,将系统性风险发生的概率降至最低,实现对所有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的全面监管,确保金融安全。坚持稳步推进金融行业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渡,并积极建立健全适应混业监管机制运行的法律制度。因此,必须适时修订现有金融法律中不适应混业经营发展需要的成分,进而从国家立法层面保证金融业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4.加强金融监管国际合作
一方面,建立跨境监管合作机制。定期与各国监管当局进行磋商和交流,展开有效的双边和多边合作,从而共同应对国际问题,另一方面,逐步实现金融监管与国际接轨。监管当局积极加入国际社会的探讨,吸取各国的经验较教训,与世界各国监管当局一起实现深化人员交流、信息共享、风险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合作,最终达到中国金融监管与国际金融组织和监管机构的对接与统一,减少因监管政策差异而造成的监管合作的低效率及国际金融的不稳定。
5.建立和完善多元金融监管系统
一是社会舆论监督系统。通过建立社会举报制度和查处程序,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威慑力,督促各金融机构依法经营和规范行事。二是行政监督系统。政府或政府部门间接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是体制外完善监督职能的重要推动因素。三是法制建设。它是保障金融监管工作的基础,它可以解决金融监督中一些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所无法解决的难题,并对金融监管发挥着促进和引导的作用。因此,加强我国金融监管的法制化建设,已是当务之急。
五、结语
客观地说,建立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是一国金融健康运行的必要前提,也是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手段。但是,一国选择何种金融监管体系模式或金融监管体系变迁的道路则取决于其经济、金融运行的内外部环境,归根结底,一个合理、有效地金融监管模式应该尊重历史传统,又符合现实国情,同时还要考虑未来金融发展趋势,既要技术上可行,又要成本上经济,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弹性。
参考文献:
[1]刘颖,欧阳斌.金融危机背景下协调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冲突的法治对策[J].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报,2009(3):114-117.
[2]王海波,尹晓海.从美国金融危机看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J].中国经贸导刊,2010(11)59-61.
[3]沈联涛.金融创新、金融监管与此次金融危机的联系及其改革方向[J].国际金融研究,2010(1):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