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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专业负责人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出发,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上述问题的思路与对策,主要包括:专业负责人作为专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明确目标和责任的基础上,独立学院应提升对专业负责人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明确专业负责人的选聘程序和任用条件、确定专业负责人的职权及工作目标和任务,实施科学的考评办法、建立学院学术委员会领导下的专业负责人督察制度、推进独立学院及其各个专业创建科研院(所)促进专业负责人制度的有效建设等,从而让学科专业建设的内涵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