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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以来,悬赏取证是在司法实践活动中出现的一种新型证据收集方式,但法学家对其是否具备合法性展开了热切讨论。悬赏取证究其根本是为了证明诉讼事实,当事人公开承诺在证人出庭作证或提供证据的前提下给予其特定奖励的行为。笔者认为应对其作为有效证据的证明力加以肯定,但由于其并不存在一个完整而健全的法律制度,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规范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