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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国首例深度链接影视作品型侵犯著作权案,今年1月27日在普陀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静安检察院依照新《刑事诉讼法》,申请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和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作证。
2012年7月,上海市公安局接国家广电总局举报称,www.1000ys.cc 网站涉嫌未经授权非法链接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影视作品,并供他人在线观看从而非法牟利。接报后,上海市公安局对该网站开展调查,发现网站投放了百度联盟广告,便请北京市公安局帮助协查,查询到该网站在百度联盟中的登记信息和广告分成情况,进而发现了登记人信息、相关银行捆绑账号及绑定的QQ账户,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章俊。至此,全国首例深度链接影视作品型侵犯著作权案浮出水面。
2012年9月5日,章俊在广东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缴获电脑硬盘等,经与www.1000ys.cc 网站相关服务器调取的硬盘比对后内容一致。2012年12月6日,上海市公安局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同月11日,市检二分院交送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游戏宅男的视频天地
透过冰冷的铁窗,一缕阳光洒在一张稚嫩的脸上,瘦小的身躯窝在椅子上,纤细的手腕上带着镣铐。这是静安检察院金融和知识产权检察科检察官金浩第一次提审时章俊的情景。金检察官有些难以置信,孩子模样的小章是如何办到这一切的?
随着讯问的展开,“深度链接”、“马克斯电影源码程序”、“网络服务器”等一系列计算机专业词汇,从这名非计算机专业出身的大男孩的口中冒了出来。
2009年年底,小章先到IDC服务器上注册域名,然后到淘宝网找人备案,通过后开始创建网站。他通过搜索获得租用网络服务器网站,注册后以月租人民币500元价格租用位于浙江绍兴某服务器。获取账号和密码后,他安装了网站制作专业软件——马克斯软件,完成网站和该服务器的连接。
随后,小章将“哈酷资源网”提供的与马克斯软件匹配的采集插件安装在网站管理后台。这样一来,后台即显示“哈酷资源网”提供的影片播放地址,点击采集其提供的影片,再点击生成链接网页,从而实现从“哈酷资源网”上链接相关影视作品。为了有序呈现影视作品,小章通过选择网站运行模块设置了目录、索引、描述性段落、内容简介等,向用户进行推荐,并强制提供qvod播放软件供网络用户在线浏览和观看。
经鉴定,www.1000ys.cc 网站通过上述深度链接方式共计链接了941部影视作品供他人在线浏览和下载。
金检察官知道,小章建立网站不只是为了提供网民观看影视作品,肯定也有着他自己的获利模式。经审查,小章在百度联盟上申请注册账号和密码,并向其提供网站域名和中国工商银行账号,待百度联盟审核通过后获取相关广告代码,再将广告代码复制到www.1000ys.cc网站的广告模块,从而实现百度联盟的广告投放。
用户在观看www.1000ys.cc网站影视作品的同时,可以选择性点击网页页面广告和自动弹出的广告。经百度联盟统计,根据播放的广告点击数和网站流量,先后向小章支付广告费用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
视频网站产销“一条龙”
接触过程中,小章所表现出的对建设网站的成熟见解,与他的学业经历似乎并不吻合。小章从小不爱读书,却对电脑游戏感兴趣。初中毕业后,他既不继续学习,也不出门找工作,而是整天窝在家里打游戏。“我就是个宅男!我哥让我和他一起去打工,我不去。从小我就和他没有共同语言。爸妈拿我也没有办法。”谈起自己的家人,小章有着些许不耐烦。
“2007年左右,我通过电脑游戏认识了一个‘队友’,在闲聊时,我得知他是通过开网站赚钱的,我觉得这挺适合我的。于是,他就开始教我怎么建立网站,遇到困难的时候,他还远程操作,前后大概两三个月的时间,我就学会了。”小章一五一十地讲述着建立网站的过程。2010年,他建成了www.1000ys.cc网站。
建设过程中,除了得到那位游戏“队友”的帮助,小章还经常登陆马克斯论坛、站长之家等网站,学习如何建立和美化网站。在这些论坛上,网友们无私地分享建设网站的经验,还会发帖交流赚钱经。网站开辟专栏,提供马克斯模板,可以美化自己的网站,使网站更有个性。
同时,这些论坛网站还是一个“跳蚤市场”,供网民出售和购买现成的网站,价格从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评价指标主要是点击量、用户数、广告商等。
为了更加清晰地了解小章建立网站的过程,金检察官以普通网民的身份,登录了他所说的论坛、网址等,进行了一番研究。令金检察官没有想到的是,这些原本应该是为有建设网站梦想的人提供交流、学习平台的网站,的确如小章所言,充斥着大量开设盗版影视网站非法牟利的“交流贴”,并且已经在网上形成了建站、运营、销售的“一条龙”。
“这些看似善意的经验分享,却有教授犯罪方法之嫌。随意买卖的便捷性,也助长了网民一个个投入盗版影视网站建设的热情。让人堪忧的是,在网上人云亦云、热闹异常的网民,似乎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触犯法律!”金检察官如是说。
利益冲突下的法律评判
“不少网民以及对网络‘免费午餐’的偏爱,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薄弱,给了侵权网站提供了生存空间,使得‘侵权’屡犯不止。更重要的还是利益之争,侵权网站只考虑自身、网民、广告商的利益,却把著作权人的利益排除在外。这样的运作模式,不利于数字娱乐行业的健康发展。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就没有真正的优秀作品。”静安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在该案分析讨论会上谈到。
为了进一步理清章俊的行为性质,静安检察院金融和知识产权检察科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金检察官多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小章,五次走访鉴定机构东方计算机鉴定所,从网络技术的角度了解了网络链接的基本特征,并不断要求完善鉴定报告。
2013年3月5日,静安检察院特邀知识产权法专家、华东政法大学王迁教授进行案件探讨。王迁教授从知识产权法和民法的角度详细地介绍了有关网络链接型侵权纠纷的理论和司法现状。“本案究竟是民事侵权还是刑事犯罪?”针对这一问题,静安检察院也开展了反复论证研讨。从民事角度分析,深度链接行为认定侵权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被链网站属于侵权网站或被链作品属于侵权作品;二是设链者主观上存在过错,即主观上明知或推定应知被链网站属于侵权网站或被链作品属于侵权作品。结合本案,主观上可以推定小章应知哈酷资源网存在侵权事实,客观上主动链接相关影视作品,其行为已构成民事间接侵犯著作权,这在民事司法实践上已成定论。
民事间接侵犯著作权行为如何认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其法律依据主要是2004年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复制发行。”其中,“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行为”的内涵和外延与民事法律中“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是同一概念。“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包括直接的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和间接的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本案中的深度链接行为应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属于“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复制发行”,进而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已明确指出对于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等服务的,可以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依据该司法解释,间接侵犯著作权行为可以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也为本案的定罪提供了法律支撑。
综上所述,静安检察院认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章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深度链接他人影视作品,属于“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复制发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作定罪起诉处理。
(文中犯罪嫌疑人使用化名)
编辑:成韵
2012年7月,上海市公安局接国家广电总局举报称,www.1000ys.cc 网站涉嫌未经授权非法链接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影视作品,并供他人在线观看从而非法牟利。接报后,上海市公安局对该网站开展调查,发现网站投放了百度联盟广告,便请北京市公安局帮助协查,查询到该网站在百度联盟中的登记信息和广告分成情况,进而发现了登记人信息、相关银行捆绑账号及绑定的QQ账户,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章俊。至此,全国首例深度链接影视作品型侵犯著作权案浮出水面。
2012年9月5日,章俊在广东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缴获电脑硬盘等,经与www.1000ys.cc 网站相关服务器调取的硬盘比对后内容一致。2012年12月6日,上海市公安局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同月11日,市检二分院交送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游戏宅男的视频天地
透过冰冷的铁窗,一缕阳光洒在一张稚嫩的脸上,瘦小的身躯窝在椅子上,纤细的手腕上带着镣铐。这是静安检察院金融和知识产权检察科检察官金浩第一次提审时章俊的情景。金检察官有些难以置信,孩子模样的小章是如何办到这一切的?
随着讯问的展开,“深度链接”、“马克斯电影源码程序”、“网络服务器”等一系列计算机专业词汇,从这名非计算机专业出身的大男孩的口中冒了出来。
2009年年底,小章先到IDC服务器上注册域名,然后到淘宝网找人备案,通过后开始创建网站。他通过搜索获得租用网络服务器网站,注册后以月租人民币500元价格租用位于浙江绍兴某服务器。获取账号和密码后,他安装了网站制作专业软件——马克斯软件,完成网站和该服务器的连接。
随后,小章将“哈酷资源网”提供的与马克斯软件匹配的采集插件安装在网站管理后台。这样一来,后台即显示“哈酷资源网”提供的影片播放地址,点击采集其提供的影片,再点击生成链接网页,从而实现从“哈酷资源网”上链接相关影视作品。为了有序呈现影视作品,小章通过选择网站运行模块设置了目录、索引、描述性段落、内容简介等,向用户进行推荐,并强制提供qvod播放软件供网络用户在线浏览和观看。
经鉴定,www.1000ys.cc 网站通过上述深度链接方式共计链接了941部影视作品供他人在线浏览和下载。
金检察官知道,小章建立网站不只是为了提供网民观看影视作品,肯定也有着他自己的获利模式。经审查,小章在百度联盟上申请注册账号和密码,并向其提供网站域名和中国工商银行账号,待百度联盟审核通过后获取相关广告代码,再将广告代码复制到www.1000ys.cc网站的广告模块,从而实现百度联盟的广告投放。
用户在观看www.1000ys.cc网站影视作品的同时,可以选择性点击网页页面广告和自动弹出的广告。经百度联盟统计,根据播放的广告点击数和网站流量,先后向小章支付广告费用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
视频网站产销“一条龙”
接触过程中,小章所表现出的对建设网站的成熟见解,与他的学业经历似乎并不吻合。小章从小不爱读书,却对电脑游戏感兴趣。初中毕业后,他既不继续学习,也不出门找工作,而是整天窝在家里打游戏。“我就是个宅男!我哥让我和他一起去打工,我不去。从小我就和他没有共同语言。爸妈拿我也没有办法。”谈起自己的家人,小章有着些许不耐烦。
“2007年左右,我通过电脑游戏认识了一个‘队友’,在闲聊时,我得知他是通过开网站赚钱的,我觉得这挺适合我的。于是,他就开始教我怎么建立网站,遇到困难的时候,他还远程操作,前后大概两三个月的时间,我就学会了。”小章一五一十地讲述着建立网站的过程。2010年,他建成了www.1000ys.cc网站。
建设过程中,除了得到那位游戏“队友”的帮助,小章还经常登陆马克斯论坛、站长之家等网站,学习如何建立和美化网站。在这些论坛上,网友们无私地分享建设网站的经验,还会发帖交流赚钱经。网站开辟专栏,提供马克斯模板,可以美化自己的网站,使网站更有个性。
同时,这些论坛网站还是一个“跳蚤市场”,供网民出售和购买现成的网站,价格从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评价指标主要是点击量、用户数、广告商等。
为了更加清晰地了解小章建立网站的过程,金检察官以普通网民的身份,登录了他所说的论坛、网址等,进行了一番研究。令金检察官没有想到的是,这些原本应该是为有建设网站梦想的人提供交流、学习平台的网站,的确如小章所言,充斥着大量开设盗版影视网站非法牟利的“交流贴”,并且已经在网上形成了建站、运营、销售的“一条龙”。
“这些看似善意的经验分享,却有教授犯罪方法之嫌。随意买卖的便捷性,也助长了网民一个个投入盗版影视网站建设的热情。让人堪忧的是,在网上人云亦云、热闹异常的网民,似乎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触犯法律!”金检察官如是说。
利益冲突下的法律评判
“不少网民以及对网络‘免费午餐’的偏爱,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薄弱,给了侵权网站提供了生存空间,使得‘侵权’屡犯不止。更重要的还是利益之争,侵权网站只考虑自身、网民、广告商的利益,却把著作权人的利益排除在外。这样的运作模式,不利于数字娱乐行业的健康发展。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就没有真正的优秀作品。”静安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在该案分析讨论会上谈到。
为了进一步理清章俊的行为性质,静安检察院金融和知识产权检察科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金检察官多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小章,五次走访鉴定机构东方计算机鉴定所,从网络技术的角度了解了网络链接的基本特征,并不断要求完善鉴定报告。
2013年3月5日,静安检察院特邀知识产权法专家、华东政法大学王迁教授进行案件探讨。王迁教授从知识产权法和民法的角度详细地介绍了有关网络链接型侵权纠纷的理论和司法现状。“本案究竟是民事侵权还是刑事犯罪?”针对这一问题,静安检察院也开展了反复论证研讨。从民事角度分析,深度链接行为认定侵权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被链网站属于侵权网站或被链作品属于侵权作品;二是设链者主观上存在过错,即主观上明知或推定应知被链网站属于侵权网站或被链作品属于侵权作品。结合本案,主观上可以推定小章应知哈酷资源网存在侵权事实,客观上主动链接相关影视作品,其行为已构成民事间接侵犯著作权,这在民事司法实践上已成定论。
民事间接侵犯著作权行为如何认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其法律依据主要是2004年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复制发行。”其中,“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行为”的内涵和外延与民事法律中“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是同一概念。“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包括直接的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和间接的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本案中的深度链接行为应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属于“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复制发行”,进而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已明确指出对于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等服务的,可以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依据该司法解释,间接侵犯著作权行为可以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也为本案的定罪提供了法律支撑。
综上所述,静安检察院认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章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深度链接他人影视作品,属于“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复制发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作定罪起诉处理。
(文中犯罪嫌疑人使用化名)
编辑:成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