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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第一节绪言使用文字来表达人的思想的称为文书。构成文书的物质,不限于纸张,也包括布料、木材、皮革等,也可以使用文字以外的符号。过去一般认为文书鉴定的主要对象是盗窃犯罪、伪造合同或支票等,即所谓智能犯罪。然而鉴定对象的范围极其广泛,从利用文书进行恐吓、胁迫活动到盗窃、杀人、拐骗等犯罪遗留的文书,纵火、爆炸案件中遗留下来的文书纸片,扰乱治安案件中没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