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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西方美学发展史上有重要地位的美学家,苏珊·朗格立足于新符号论,从科学层面对艺术哲学重新进行审视。她科学地回答了“艺术是什么”这个问题,认为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创造,是一种表现性形式,与人类的内在情感具有一致性的逻辑形式,而一件成功艺术作品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另外,她还对情感性符号与推论性符号进行了划分。
关键词:苏珊·朗格;新符号论;艺术;表现性形式
中图分类号:J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115(2013)11-22-2
人类通过对事物整体和根本性的把握来达到对其本质的认识,也就是回答该事物“是什么”这个问题。艺术的本质论主要回答了“艺术是什么”?苏珊·朗格作为美学史上一位地位显著的女性美学家,她集众家之所长,对各种艺术本质论加以综合并提出有自己独到见解的艺术本质观,这一思想在其著作《情感与形式》一书中有详细阐述。
一、新符号论基本思想
在海特海的数理逻辑、卡西尔的符号论的基础上,朗格又融合了弗洛伊德的心理符号论、荣格的语义学符号论,从全新的研究视角出发,创立了“新符号论”,使艺术哲学科学化,并逐步建立起自己的美学思想大厦。她哲学的层面上重新对艺术符号论进行审视,她认为,艺术哲学要依靠符号才能立足于理性并得到长远的发展。
以新符号论为基点,朗格对艺术哲学作出了更典范的阐释,从科学层面回答了“艺术是什么”?她认为:艺术是人类情感(feeling)的符号的创造,是一种特殊的符号,它的功能是将人的内在经验形式化并通过这种形式将经验客观地呈现出来供人们观照,即“逻辑表现功能”。“符号”(symbol)是朗格艺术理论命题的基本概念。在她看来,“符号”即是通过对客体的抽象而获得的一种逻辑符号,与对象之间是逻辑类似关系,而非等同对应关系。艺术符号所表现的具体东西就是人类的情感,这种情感是人类共有的广义的情感,是艺术家在创作艺术时所认识到的人类普遍情感,而非他个人的真实情感。比如一副画,它以符号的感知形式表现出人类共有情感的种种特征,它是创作者对人类情感认识的表现,而非创作者的个人情感流露。
二、情感符号与推论性符号的划分
朗格还对信号与符号、情感符号(表象)符号与推论(语言)符号进行了划分,这也是朗格新符号论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她认为,信号是当下事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下一个事态的先兆,所代表的事物之间是一对一的直接的特定关系;信号大多是固定的、约定俗成的,具有随意性和偶然性;而符号则是指示的媒介,可以传达某种意义或内涵,是间接的指称和表达概念的功能,并能表达多种含义;它与所表达的事物之间必须具有某种共同的逻辑形式。人和动物都可以使用信号,而由于符号活动中包含着抽象概念活动,因此对符号的理解则是人类独有的精神品质。语言作为一种符号,不仅可以表达出具体的形象的事物,还可表达出难以触摸的观念性事物。
朗格指出,语言是迄今为止人类创造出的最先进和最复杂的符号,人类甚至可以运用语言进行思维、认识、想象等方面的交流,但仅靠语言仍然无法满足人类所有交流和表达的需要,尤其对于无法看见而又难以表达的内心的情感,语言则显示了它在表达方面的局限性。朗格认为,内心中的感受不仅变幻不定,难以捉摸,而且互相交叉和重叠,对于人类内心的这种无形式的生命感受,语言是无能为力的。朗格认为语言之所以在人类表达中有这样的局限性,是因为语言从本质上来说还是推论性的,是按照逻辑语法规则组织起来的,是“推论性形式”。人类要想传达错综复杂的内心经验与情感,必然会寻找另外一种符号形式,即艺术符号形式来完成。她将艺术符号形式称为“表现性符号”,是一种非推理性的符号形式,能够将无形的人类情感的种种特征赋予可听或可见等形式表现出来,从而实现人类对内在生命感受的表达愿望。
三、艺术符号的表现性
艺术作为人类表达内在情感的特殊符号,具有表现性,即将人的内在经验赋予各种可感受的具体形式表现出来以供人们欣赏,而不仅仅是客观事物的再现。它只在乎对象的表现形式,不关乎对象的实在性。她认为“表现性”是艺术符号的主要功能,是所有种类艺术的共同特征,也是衡量一件艺术品成功与否的标准。一件优秀的艺术品,可以呈现出人类内在生命中那些无法用言语来描述的经验和感受,以多种形式来呈现主观世界中的情感生活。任何一件艺术品所创造的形象在其本质上都是内在生活的外部显现或主观现实的客观显现。这些优秀的艺术品以“表现性的形式”来表现人类的内在生活和主观世界。“表现性形式”是“一种诉诸视觉、听觉,甚至诉诸想象的知觉形式,一种能将人类情感的本质清晰地呈现出来的形式”。它是一种知觉的或想象的整体,这个整体可以展现其中各个部分、各种特征的特定关系模式。这种整体就可以再现另外一种具有同等关系模式的整体。朗格认为“艺术符号”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也是这样的表现性形式。
艺术符号不像其他的符号那样单纯地去替代另外一件事情,也不只是像语言那样只是表述概念,它会将人的经验和内心的感受加以形式化,再以这种形式客观地呈现出来。正是艺术符号的这种特殊功能将人类的普遍情感和主观经验赋予种种形式加以呈现,实现人类对其内部生命的表达和沟通。朗格认为“表现性形式”概念是“艺术符号”更为贴切的表达,艺术符号所包含的不是作品的某种意义,而是从作品中衍生出的一种特殊的意味。
将情感、内在经验的种种特征赋予形式并表现出来,这是艺术符号不同于逻辑符号的特殊功能,也是艺术符号的主要功能。对于人类变化莫测的生命感受,一般的逻辑符号是无法表达的,而通过艺术符号比如一件艺术品或一首歌则可以将人类的生命活动所具有的一切形式表现出来。
四、艺术符号的整体性
朗格的艺术哲学理论认为,艺术符号是一种表现性形式,具有象征性和整体性,即艺术作品整体是一个象征符号,将人类的内心经验表现出来。朗格认为,艺术符号不同于艺术中的符号,她在其著作《艺术问题》中就这个问题进行了专门讨论。艺术符号是一种表现性形式,就是人类内心普遍情感的符号创造,体现的是艺术的本质,比如一件艺术品整体即表现性形式,就可被称作艺术符号。艺术品的表现功能不能只停留于语义层面上,作为一种特殊的符号,它除了能表达一定的“意义”外,更能体现其象征和表现的“意味”来。在人类构建的丰富多彩的符号世界中,艺术作品具有某些符号的一般特征,但由于艺术作品的整体性与其具有的某些鲜明特征,艺术作品更是一种特殊的符号。它没有功利色彩,揭示了人类内心错综复杂、变幻莫测的情感世界,拥有超乎现实的永恒价值和意义。 艺术作品即艺术的表现性形式具有整体性,无论作品中的各种因素看上去有多么零碎,它们都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为整体的艺术符号服务,体现作品的整体效果。但几乎所有的艺术整体都是由许多不同的独立因素即艺术中的符号组成的,这些独立因素体现的艺术价值由艺术作品对其“吸收”和融入的程度而定。艺术符号体现的是整个艺术的表现功能,不可分割,具有整体性,它的意味不仅仅是作品中各个独立部分的意味的简单相加。
五、艺术符号的逻辑形式和抽象过程
朗格所理解的艺术形式是与人类的内在情感在逻辑上具有一致性的形式。朗格认为艺术形式以静态的方式展示了人类内在生命中复杂的、千变万化的动态情感,它的内涵意蕴是动态的形式,它是静态形式与动态形式的对应关系。艺术形式与人类的主观经验具有逻辑上的类似性与同构性。
朗格一再强调艺术表现的是具有普遍性人类情感的概念,并认为情感概念就是情感的本质。艺术家们通过对具体情感的抽象来获得这种情感概念。在怀特海“广义抽象原则”与卡西尔的直觉抽象的影响下,抽象问题也贯穿了朗格整个艺术理论的始终。
朗格认为艺术家的工作就是创造,艺术的创作过程实质上是一种艺术的抽象过程。朗格对艺术家的创造与工匠的制造作了简练而明晰的区分:“制造”是对现成的物质材料加以安排,或对自然物质加以修饰以满足人类的某种需要;“创造”体现的不是对现成材料的安排而是情感符号的表达。“创造”远远高于“制造”。比如一件衣服,它是拿现成的布料加以剪裁、缝制出来的,虽然这件衣服有它自己独特的式样但它仍然只是一件布料制品;而一尊雕塑就不同了,虽然雕塑也是对现成材料(如木材、石头、金属等)加以雕琢而创造出的形象,但它是以立体视觉为载体的造型艺术,具有一定的寓意、象征。比如城市雕塑,它可以传达当地的人文精神,结合地域文化在艺术美观与精神含义上达到相同的高度。
艺术的创造就是艺术家利用想象力创造出一种非实在的“艺术幻象”,以此来表达人类的情感的过程。朗格认为这个创造过程实质上就是艺术抽象过程。她认为任何一件将要被表现和传递的事物,都要从现实中抽象出来,抽象活动是人类认识客观的主要能力,它不仅存在于我们的理智活动中,也存在于情感活动中。 因此也只能用抽象的方法,才能从具体情感中得出情感的概念。艺术抽象不同于科学和哲学的抽象,科学和哲学抽象要求精确性,而艺术抽象所表现的是情感生活中不可用语言表述,只能用感觉和直觉所把握的方面;艺术抽象是融合了普遍与特殊、一般与个别、理性与感性的具有具体感情形态的逻辑形式。而抽象的中心原则是艺术幻象的创造。对具体的情感进行抽象而获得一般的情感概念,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艺术所表现的是从具体情感中抽象出的人类普遍共有的情感概念,也就是各种具体情感的抽象特,艺术家也正是获得了关于客观情感的知识,掌握了一般情感的概念才从事艺术活动的。因此,艺术是一种特殊的逻辑形式,它是抽象与具体的结合,是静态与动态的统一。
苏珊·朗格立足于新符号论的基础上,针对艺术的本质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认为艺术是人类普遍情感的表现,有整体性和感性特征。此外,她对情感符号与推论性符号的划分等都是朗格的美学思想的精华所在,她的艺术哲学理论为美学哲学开辟出了一片新天地。
参考文献:
[1]Susanne. K. Langer. Feeling and Form, London: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Limited. 1953.
[2][美]苏珊·朗格著,滕守尧,朱疆源译.艺术问题[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3][美]苏珊·朗格著,刘大基,傅志强,周发祥译.情感与形式[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4][德]恩斯特·卡西尔著,甘阳译.人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5][德]恩斯特·卡西尔著.符号·神话·文化[M].北京:东方出版社,1988.
[6]吴风.艺术符号美学[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3.
作者简介:
李伟芳,女,河北省新乐市人,硕士,研究方向:外国哲学;
吴京坡,男,河北省新乐市人,研究方向:外国哲学。
关键词:苏珊·朗格;新符号论;艺术;表现性形式
中图分类号:J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115(2013)11-22-2
人类通过对事物整体和根本性的把握来达到对其本质的认识,也就是回答该事物“是什么”这个问题。艺术的本质论主要回答了“艺术是什么”?苏珊·朗格作为美学史上一位地位显著的女性美学家,她集众家之所长,对各种艺术本质论加以综合并提出有自己独到见解的艺术本质观,这一思想在其著作《情感与形式》一书中有详细阐述。
一、新符号论基本思想
在海特海的数理逻辑、卡西尔的符号论的基础上,朗格又融合了弗洛伊德的心理符号论、荣格的语义学符号论,从全新的研究视角出发,创立了“新符号论”,使艺术哲学科学化,并逐步建立起自己的美学思想大厦。她哲学的层面上重新对艺术符号论进行审视,她认为,艺术哲学要依靠符号才能立足于理性并得到长远的发展。
以新符号论为基点,朗格对艺术哲学作出了更典范的阐释,从科学层面回答了“艺术是什么”?她认为:艺术是人类情感(feeling)的符号的创造,是一种特殊的符号,它的功能是将人的内在经验形式化并通过这种形式将经验客观地呈现出来供人们观照,即“逻辑表现功能”。“符号”(symbol)是朗格艺术理论命题的基本概念。在她看来,“符号”即是通过对客体的抽象而获得的一种逻辑符号,与对象之间是逻辑类似关系,而非等同对应关系。艺术符号所表现的具体东西就是人类的情感,这种情感是人类共有的广义的情感,是艺术家在创作艺术时所认识到的人类普遍情感,而非他个人的真实情感。比如一副画,它以符号的感知形式表现出人类共有情感的种种特征,它是创作者对人类情感认识的表现,而非创作者的个人情感流露。
二、情感符号与推论性符号的划分
朗格还对信号与符号、情感符号(表象)符号与推论(语言)符号进行了划分,这也是朗格新符号论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她认为,信号是当下事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下一个事态的先兆,所代表的事物之间是一对一的直接的特定关系;信号大多是固定的、约定俗成的,具有随意性和偶然性;而符号则是指示的媒介,可以传达某种意义或内涵,是间接的指称和表达概念的功能,并能表达多种含义;它与所表达的事物之间必须具有某种共同的逻辑形式。人和动物都可以使用信号,而由于符号活动中包含着抽象概念活动,因此对符号的理解则是人类独有的精神品质。语言作为一种符号,不仅可以表达出具体的形象的事物,还可表达出难以触摸的观念性事物。
朗格指出,语言是迄今为止人类创造出的最先进和最复杂的符号,人类甚至可以运用语言进行思维、认识、想象等方面的交流,但仅靠语言仍然无法满足人类所有交流和表达的需要,尤其对于无法看见而又难以表达的内心的情感,语言则显示了它在表达方面的局限性。朗格认为,内心中的感受不仅变幻不定,难以捉摸,而且互相交叉和重叠,对于人类内心的这种无形式的生命感受,语言是无能为力的。朗格认为语言之所以在人类表达中有这样的局限性,是因为语言从本质上来说还是推论性的,是按照逻辑语法规则组织起来的,是“推论性形式”。人类要想传达错综复杂的内心经验与情感,必然会寻找另外一种符号形式,即艺术符号形式来完成。她将艺术符号形式称为“表现性符号”,是一种非推理性的符号形式,能够将无形的人类情感的种种特征赋予可听或可见等形式表现出来,从而实现人类对内在生命感受的表达愿望。
三、艺术符号的表现性
艺术作为人类表达内在情感的特殊符号,具有表现性,即将人的内在经验赋予各种可感受的具体形式表现出来以供人们欣赏,而不仅仅是客观事物的再现。它只在乎对象的表现形式,不关乎对象的实在性。她认为“表现性”是艺术符号的主要功能,是所有种类艺术的共同特征,也是衡量一件艺术品成功与否的标准。一件优秀的艺术品,可以呈现出人类内在生命中那些无法用言语来描述的经验和感受,以多种形式来呈现主观世界中的情感生活。任何一件艺术品所创造的形象在其本质上都是内在生活的外部显现或主观现实的客观显现。这些优秀的艺术品以“表现性的形式”来表现人类的内在生活和主观世界。“表现性形式”是“一种诉诸视觉、听觉,甚至诉诸想象的知觉形式,一种能将人类情感的本质清晰地呈现出来的形式”。它是一种知觉的或想象的整体,这个整体可以展现其中各个部分、各种特征的特定关系模式。这种整体就可以再现另外一种具有同等关系模式的整体。朗格认为“艺术符号”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也是这样的表现性形式。
艺术符号不像其他的符号那样单纯地去替代另外一件事情,也不只是像语言那样只是表述概念,它会将人的经验和内心的感受加以形式化,再以这种形式客观地呈现出来。正是艺术符号的这种特殊功能将人类的普遍情感和主观经验赋予种种形式加以呈现,实现人类对其内部生命的表达和沟通。朗格认为“表现性形式”概念是“艺术符号”更为贴切的表达,艺术符号所包含的不是作品的某种意义,而是从作品中衍生出的一种特殊的意味。
将情感、内在经验的种种特征赋予形式并表现出来,这是艺术符号不同于逻辑符号的特殊功能,也是艺术符号的主要功能。对于人类变化莫测的生命感受,一般的逻辑符号是无法表达的,而通过艺术符号比如一件艺术品或一首歌则可以将人类的生命活动所具有的一切形式表现出来。
四、艺术符号的整体性
朗格的艺术哲学理论认为,艺术符号是一种表现性形式,具有象征性和整体性,即艺术作品整体是一个象征符号,将人类的内心经验表现出来。朗格认为,艺术符号不同于艺术中的符号,她在其著作《艺术问题》中就这个问题进行了专门讨论。艺术符号是一种表现性形式,就是人类内心普遍情感的符号创造,体现的是艺术的本质,比如一件艺术品整体即表现性形式,就可被称作艺术符号。艺术品的表现功能不能只停留于语义层面上,作为一种特殊的符号,它除了能表达一定的“意义”外,更能体现其象征和表现的“意味”来。在人类构建的丰富多彩的符号世界中,艺术作品具有某些符号的一般特征,但由于艺术作品的整体性与其具有的某些鲜明特征,艺术作品更是一种特殊的符号。它没有功利色彩,揭示了人类内心错综复杂、变幻莫测的情感世界,拥有超乎现实的永恒价值和意义。 艺术作品即艺术的表现性形式具有整体性,无论作品中的各种因素看上去有多么零碎,它们都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为整体的艺术符号服务,体现作品的整体效果。但几乎所有的艺术整体都是由许多不同的独立因素即艺术中的符号组成的,这些独立因素体现的艺术价值由艺术作品对其“吸收”和融入的程度而定。艺术符号体现的是整个艺术的表现功能,不可分割,具有整体性,它的意味不仅仅是作品中各个独立部分的意味的简单相加。
五、艺术符号的逻辑形式和抽象过程
朗格所理解的艺术形式是与人类的内在情感在逻辑上具有一致性的形式。朗格认为艺术形式以静态的方式展示了人类内在生命中复杂的、千变万化的动态情感,它的内涵意蕴是动态的形式,它是静态形式与动态形式的对应关系。艺术形式与人类的主观经验具有逻辑上的类似性与同构性。
朗格一再强调艺术表现的是具有普遍性人类情感的概念,并认为情感概念就是情感的本质。艺术家们通过对具体情感的抽象来获得这种情感概念。在怀特海“广义抽象原则”与卡西尔的直觉抽象的影响下,抽象问题也贯穿了朗格整个艺术理论的始终。
朗格认为艺术家的工作就是创造,艺术的创作过程实质上是一种艺术的抽象过程。朗格对艺术家的创造与工匠的制造作了简练而明晰的区分:“制造”是对现成的物质材料加以安排,或对自然物质加以修饰以满足人类的某种需要;“创造”体现的不是对现成材料的安排而是情感符号的表达。“创造”远远高于“制造”。比如一件衣服,它是拿现成的布料加以剪裁、缝制出来的,虽然这件衣服有它自己独特的式样但它仍然只是一件布料制品;而一尊雕塑就不同了,虽然雕塑也是对现成材料(如木材、石头、金属等)加以雕琢而创造出的形象,但它是以立体视觉为载体的造型艺术,具有一定的寓意、象征。比如城市雕塑,它可以传达当地的人文精神,结合地域文化在艺术美观与精神含义上达到相同的高度。
艺术的创造就是艺术家利用想象力创造出一种非实在的“艺术幻象”,以此来表达人类的情感的过程。朗格认为这个创造过程实质上就是艺术抽象过程。她认为任何一件将要被表现和传递的事物,都要从现实中抽象出来,抽象活动是人类认识客观的主要能力,它不仅存在于我们的理智活动中,也存在于情感活动中。 因此也只能用抽象的方法,才能从具体情感中得出情感的概念。艺术抽象不同于科学和哲学的抽象,科学和哲学抽象要求精确性,而艺术抽象所表现的是情感生活中不可用语言表述,只能用感觉和直觉所把握的方面;艺术抽象是融合了普遍与特殊、一般与个别、理性与感性的具有具体感情形态的逻辑形式。而抽象的中心原则是艺术幻象的创造。对具体的情感进行抽象而获得一般的情感概念,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艺术所表现的是从具体情感中抽象出的人类普遍共有的情感概念,也就是各种具体情感的抽象特,艺术家也正是获得了关于客观情感的知识,掌握了一般情感的概念才从事艺术活动的。因此,艺术是一种特殊的逻辑形式,它是抽象与具体的结合,是静态与动态的统一。
苏珊·朗格立足于新符号论的基础上,针对艺术的本质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认为艺术是人类普遍情感的表现,有整体性和感性特征。此外,她对情感符号与推论性符号的划分等都是朗格的美学思想的精华所在,她的艺术哲学理论为美学哲学开辟出了一片新天地。
参考文献:
[1]Susanne. K. Langer. Feeling and Form, London: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Limited. 1953.
[2][美]苏珊·朗格著,滕守尧,朱疆源译.艺术问题[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3][美]苏珊·朗格著,刘大基,傅志强,周发祥译.情感与形式[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4][德]恩斯特·卡西尔著,甘阳译.人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5][德]恩斯特·卡西尔著.符号·神话·文化[M].北京:东方出版社,1988.
[6]吴风.艺术符号美学[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3.
作者简介:
李伟芳,女,河北省新乐市人,硕士,研究方向:外国哲学;
吴京坡,男,河北省新乐市人,研究方向:外国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