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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专名(拉丁文为nomen proprium)是专用名称的简称,其相对概念是通名(拉丁文为nomen appellativum),即普通名称的简称。专名与通名的不同在于,专名是特指个体、单独概念或现象的名称,通名则是某一类个体、概念或现象的名称。例如,“海”是通名,但“北海”、“黄海”和“日本海”则是专名。又如,“语言”是通名,可是“汉语”、“德语”和“英语”等却是专名。许多专名都源于通名,所以专名与通名的界限有时并不明显,如“农民大暴动”这个概念名称,若是泛指的,就是通名,但如果是特指14世纪英国的农民大暴动则是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