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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简政放权步入新常态,放管结合中的监管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西方国家的回应性监管理论为我国监管问题提供借鉴方法。面对我国监管领域出现的监管缺失、监管主体单一、监管方法落后和监管"旋转门"问题,我国应创造性地吸收回应性监管理论的核心要点,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构建监管手段多样化、参与主体多元化的权责分明的监管治理体系,保证政府深化行政改革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