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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成为一项战略任务,而完善农村合作经营体制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通化市农村专业合作经营组织主要有能人带动、部门领办、龙头企业、农民自发和社区消费五种类型。但是,在这一组织中存在成长缓慢,思想认识不足,法律地位缺失,外部环境不佳,内部机制不完善等因素,阻碍了其进一步发展。因此,只有强化思想认识,推动立法进程,落实扶持政策,加强合作组织自身管理,才能在新形势下完善农村合作经营体制,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