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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但由此带来的“三农”法律问题也接踵而至。农村地区与城市地区的法律产品需求存在差异,又因为农村广泛存在于各个省市,在地域上农村内部之间对公共法律产品的需求又有所不同。面对繁杂的涉农法律问题,仅仅靠目前的法律服务资源是不足以匹配其最终需求的,这就需要加强对法律服务的建设,尤其是面向9亿多人口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的建设。农村居民对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很大一部分是需要靠供给侧的产品提供来带动的,同时,对公共法律产品需求的带动在农村普法宣传教育中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