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建设学习型法院为载体提升法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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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在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法院文化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建设学习型法院,提高法官群体素质逐渐成为各地法院的共识,一股“文化兴院”、“学习强院”的热潮正在全国各地法院勃然兴起,扑面而来。近年来,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始终把“建设学习型法院”放在事关法院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来看待,立足现实、放眼长远,运用新的思维方式、新的有效载体,积极开展学习型法院建设,在学习型法院建设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有益实践和探索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近期,笔者在总结该院学习型法院建设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深入分析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以期对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有所裨益。
   一、漳浦法院关于建设学习型法院的基本情况及具体做法
   (一)创新学习理念,拓展学习型法院内涵。知识就是力量,学习就会进步。该院积极倡导全体干警“在工作中继续学习,在学习中开展工作”,确立起“学习是第一位投资、是人生第一需要,知识是第一财富,能力是第一水平”的第一意识及“活到老学到老”的终身学习理念,注重日常工作生活的长期、点滴知识积累,同时积极发挥院领导的表率作用和先进典型的激励引导作用,逐步形成具有该院特色的文化气质。用氛围感染人,用环境影响人,进而不断提升干警的整体素质和精神面貌。
   (二)营造学习氛围,打造学习型法官队伍。该院出台读书学习实施方案,为全院干警征订40余种书刊杂志,建立党员文化活动室和干警阅览室,由干警列出所需要的读物名称,每年为阅览室补充两次图书。掀起读书热潮,营造人人争先学习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强学识文化建设,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中院和省院、最高法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近三年来,该院参加培训的人员达132人次,参加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后,要求进行培训总结,并将培训的心得推广,起到传、帮、带的作用。同时,制订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定期邀请有关专家或学者对干警进行法学理论和思想政治素质培训,提升干警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鼓励干部进行深造学习,对参加电大学习的干部提供统一派车、學费报销等一系列的便利条件。
   (三)丰富学习载体,构筑学习型法院平台。结合院情,积极探索,创设载体,营造宽松环境,拓展学习的内容、途径、渠道,创新组织学习的思路、办法和机制,切合实际地开展了一系列相关的活动:一是由干警轮流主持每月全院干警例会。即由全院干警主动报名来主持干警例会,除特殊情况,会议主持人均由一般干警担任,以此培养和锻炼干警的组织协调能力,促进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尽快成长。二是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活动。走出去包括选送业务骨干到上级法院或先进法院或党政机关跟班学习、组织中层领导到先进法院考察学习、组织部分干警到外地学习取经等;请进来的方式是邀请专家、教授、学者和资深人士到我院举办讲座,并与干警就政治思想、审判业务和行政管理业务等方面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三是开展故事会活动。由干警自愿报名或支部推荐,每次干警例会上,确定1名干警为大家讲述1-2个故事,每个故事讲述时间限定在5分钟之内。既活跃干警例会气氛,又提高干警口头语言表达能力,促进了解,增长见识。四是设立青年法官论坛。定期举办青年法官学术研讨会,讨论时事热点、疑难法律问题,着重开拓青年法官视野,强化青年法官逻辑论证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提升综合素质。五是组织青年法官读书会。依托本院干警阅览室,订阅报刊杂志,采购最新图书,向会员推荐优秀书刊,定期举办读书沙龙,以陶冶情操,提升人文素质。六是开展书记员技能培训活动。在全院书记员队伍中开展系列技能培训,提升我院书记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促进书记员与审判员之间在工作上的良好衔接。七是开展登山活动,以支部为单位,每周五组织干警举行一次登山活动,将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与登山活动结合起来,寓教于乐。同时于每年的“七一”或“国庆”节前后,开展拔河、象棋、乒乓球、羽毛球、卡拉OK等比赛,增强干警的身体素质和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完善学习机制,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完善学习机制是建设学习型法院的保障。近年来,该院建立健全了高效运行机制,采取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会、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全院干警会、审判委员会等多层次、全方位、专业化的学习体系,有效推进了学习型法院建设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二、关于建设学习型法院存在的问题及困难的透视
   (一)缺乏高层次审判专门人才。目前,该院有107名在编干警,其中研究生学历只有2人,本科学历有81人,大专以下学历的有24人,本科以上学历占77.6%,以上数据说明,该院队伍学历层次仍然偏低,仍然缺乏高学历审判专门人才。同时在工作中缺少对研究性人才的培养,使法官整体素质提高遭遇到了难以逾越的瓶颈。
   (二)缺乏足够的经费保障。地方政府财政在法官学习、培训方面并没有专门的经费支出,而该院经费紧缺,在组织考察学习、完善图书阅览室等建设学习型法院举措方面难以很好地实现。
   (三)缺乏学习的主动性。表现在部分干警对学习缺乏兴趣和热情,缺乏学习的危机感、紧迫感;把学习当成是额外负担,感到工作都干不完,没时间、也没必要学,忙于具体事务或不必要的应酬,静不下心来学。对学习能推则推,不能推就应付了事。
   三、关于建设学习型法院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干警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个别干警认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搞形式主义,对学习重视不够,把学习当成是额外负担。在学习的内容安排上不同程度地存在针对性不够强的问题,一些干警没有很好地把学习与工作结合起来,存在“学习归学习,工作归工作”的现象。一些干警凭经验看问题、干工作,感到凭丰富的阅历和经验照样可以胜任本职、干好工作,不注重最新前沿知识和理论的学习,不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导致学用脱节。
   (二)学习制度与用人机制脱钩。单位评先评优的重点放在工作成绩、贡献大小上,对平时的学习过程没有衡量标准和相应的奖惩措施,学习与干警的奖惩、岗位和职务晋升关系不密切,造成学与不学一个样,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干警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难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工学矛盾突出。该院2010年结案数为3838件,2011年结案数为5185件,同期增长25.9%,而审判人员总数不变,人均年结案数为120件,审判人员往往忙于事务,即使个人主观上很想学些理论知识,但苦于抽不出时间,最终也只好以干代学。
   四、关于拓展学习型法院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加强学习的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图书室、阅览室、党员活动室,挤出部分资金,每年都投入一定的经费用于购置法学书籍和各类期刊、报纸,为法官们提供较好的“充电”物资,养成热爱读书的好习惯,让读书成为最基本的生活方式;大力加强网络建设,健全完善局域网,使干警能充分利用内网学习最新政策、社会经济信息和司法动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建设活动,搭建平台,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在办公区、审判区、走廊悬挂院训、工作主题、格言警句等,建立法院“文化长廊”;每年向法官、干警征集“金点子”,积极为法院建设出谋划策;通过发送“红色短信”、“廉政短信”,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开展演讲比赛,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增强法官投身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考核,完善促学机制。完善激励机制,对于在建设学习型法院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树立学习榜样,让大家学有所比、学有所赶、学有所超,激发法官崇尚知识、追求知识的热情;完善督查机制,成立建设学习型法院工作领导小组,把学习作为岗位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对各庭室学习制度的制定、执行,开展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等,不定期组织检查、监督、指导整改,并将情况及时通报;完善用人机制,明确将法官的学习态度、学习表现、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由此来增强法官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引导法官通过学习提高素质。
   (三)建立长效的学习机制。工作任务繁重不能成为影响学习的“借口”。相反,将工作与学习有机结合,才能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双丰收。干好工作需要学习,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干好工作,二者相互渗透,相互提高,相得益彰。注重学习,工作就会有新思路、新举措,就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将学习寓于工作之中,把学习与工作一样要求、一样对待、一样落实,使工作和学习紧密结合,真正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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