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博览》见证:最喜欢的还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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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妞。你好久没来看我了。
  嘿。前阵子出去买书,看见书架上,那本 《中学生博览》封面上是王栎鑫的时候,我傻笑了一阵,那书店的阿姨盯着我,我估计她把我当神经病患者来着,我挺不好意思的,然后就买回家了。
  就我这聪明得天下无敌的脑瓜,我晓得,你喜欢那小子是吧?那就把这书送你哈。
  说实话,当初你说喜欢他的时候,我嘴上没说,心里特鄙视你,就那小样儿,长得还好,唱歌也不咋样。一句话:我,不,喜,欢,他!不过现在,大概我能理解你那时候的心情。因为,我也很喜欢“绝对唱响”比赛中的金韩一,还有李巍。我猜,此刻的你也会扁着嘴对我的话嗤之以鼻吧!一句话:我,喜欢,他们。就像《中学生博览》里面说的,他们身上背负着和我们一样的理想,他们在实现着我们不能去实现的梦想。我们爱着他们,因着他们是我们遇见的另外一个自己。
  我也爱你,不仅仅你是我遇见的另外一个自己。
  我很怀念四年前我们相遇的时候,那场台风叫什么来着,我忘记了,只记得,你跑来我们宿舍找刚刚认识了两天的新同桌———我。后来是你爸来接你回去;怀念四年前,你上课发呆,下课搞怪的样子;怀念四年前,你为了保护我出计策整那些欺负我的人的英勇气概;我更怀念四年前,你风风火火,无所畏惧的傻样子。
  当年那个唯唯喏喏,胆小如鼠又软弱的我如今成了当年的你。就像他们说的“敢爱敢恨”。而当年的你蜕变成了美丽的蝶,身上也多了份随遇而安。这四年,我对你的感情没变过。四年前,你待我如亲姐妹,四年后的今天,也是一样。只是这四年里面,你因为转学,我看不见你的生活。还好,四年后的今天,你仍是这般爱我的模样。虽然,虽然我们心底多了许多秘密,不想再说出来。
  你记不记得,我最爱唱歌?记不记得,你说你最喜欢听我唱《很爱很爱你》?嗯,我要好好读书,考传媒大学,为了自己的理想努力,这真的是一件开心的事情。四年前,我们的理想是当设计师。现在,我想当个新闻人,拿话筒的。而你,是想当拿笔杆子的作家,是吧?那,要加油咯!
  四年前,我们最爱的杂志是《中学生博览》。每次,我们总拉着手去阳光文具店问阿姨书到了没有,而现在,你去了职业学院。生活都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改变,我却有个习惯一直在保持着:这四年,我都坚持去买《中学生博览》,为的是想看看你会不会在里面给我留下只言片语,可每一次,我总是找不到。不过我会很幸福地合上书。因为,我坚信,你也在你的学校翻着书,寻找我留下的踪迹是吧?四年了,你是不是也和我一样,投的稿子都没上?
  那也没有关系,因为,《中学生博览》见证了,我们四年的友情。
  那本买给你的带有王栎鑫封面的《中学生博览》躺在我床头有很长日子了呢,我等你来,我们像四年前一样,坐在学校秋千那,头抵头,看着书,很快乐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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