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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审美特性和审美效果的自觉追求是文学语言的特点。基于此,文章通过关注“我”及“我的”,“听”及“听从”,“民族领袖”及“整个世界”等关键字词,对统编语文教材中的散文教学篇目《散步》进行解读,阐述文学语言的陌生化表达在理解文章意蕴及情感层面的作用。
关键词:文学语言;陌生化表达;情感审美
英国著名学者伊格尔顿在其文学理论专著《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一书中阐述:“文学的可以定义并不在于它的‘虚构性’或‘想象性’,而是因为它以种种特殊方式运用语言。根据这种理论,文学是一种写作方式,这种写作方式,用俄国批评家罗曼雅各布逊的话来说,代表一种‘对普通言语所施加的有组织的暴力’。”[1]这种有意为之的“手段”包括诸如对语言的强化、凝聚、扭曲、缩短、拉长、颠倒等,亦即对语言进行陌生化处理。由此,我们理解,文学语言并不像科学的、工具的语言一样追求表达的直接性、准确性和明晰性,而是要求表达的被延宕、被阻碍,追求语言的审美特性和审美效果。基于此,文章对统编语文教材七年级上册的《散步》进行解读,阐述文学语言的这一特性的具体体现。
一、关注“我”及“我的”
《散步》全文600多字,素读几乎没有字音障碍,内容理解亦无难度。文章开头——“我们在田野上散步: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交代了主要人物和核心事件,简洁明了,似乎太平常不过,没有什么可分析的。然而,多读几遍便能读出一些“反常”,读出一些思考:
1.“我们在田野上散步”已经交代清楚了事件的主要人物,为何还要把人物介绍一遍?
2.作者着意介绍散步的人,为何不直接说“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在田野上散步”?
3.按照常见的社交礼仪或待客之道,主人在介绍嘉宾或贵客时,往往把对方放在前面,把自己放在最后,显得隆重并且地道。然而,莫怀戚先生在介绍人物的出场顺序时,何以把自己置于前面?
4.母亲是作者的母亲,妻儿自然也是作者的妻儿。可是,作者在介绍母亲、妻子和儿子时,为何反复强调“我的”?
5.散步是许多人茶余饭后聊作消遣的方式,放松身心,悠闲从容。结合文尾,作者说“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这令人不禁生疑,背起母亲,背起儿子,“我”和妻子,或者说,“我们”一家四口确定是在“散步”吗?
顺着往下读,还可以读到:
“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
“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
“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
“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我的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我们的儿子。”
“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
不难看出,如上的分析实质上是透过语言的强化,强调“我”在家庭的核心地位,一家人密不可分的关系,以及“散步”的重要性。然而,让我们进一步产生疑问的是:“文题传达出舒缓从容、娓娓道来的感情基调,开头却反常地把基调定得分外庄重,散步是小事还是大事?”
我们来看一下写作背景。文章写于1985年,作者的父亲刚去世,照料了他多年的母亲似乎一下子失去了生活的准心,身体变得十分虚弱,十分需要儿女的陪伴。文章第三段,作者写道“今年的春天来得太迟,太迟了,有一些老人挺不住。但是春天总算来了。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从“太迟太迟”“总算”“又”等词语可以看出母亲的身体状况不佳,作者当时的心情极度复杂,既饱含着深重的忧虑,又体现了不尽的庆幸,甚至暗示出一种侥幸的狂喜。后来,莫怀戚先生在《〈散步〉的写作契机》中写到,美国汉学家柯尔特对中国孝文化大加赞赏,称其为文化的精髓。对此,他感慨道:“我们自己丢掉的,发达国度的人却拾起来,如获至宝,这使我感慨不已,开始重新正视这份看起来很陈旧已无什么油水的民族遗产。写作的念头就产生了。”[2]在《二十年后说〈散步〉》一文中,作者又写道:“对幼子负责,属于遗传本能,而对老人负责,就是文化了,与本能显然不可同日而语。”[3]因为内在的和外来的原因,现在我们可以理解“散步”这件看似平常的小事包含的不仅仅是儿子对母亲的关怀和爱戴,更彰显了尊老孝亲这一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内涵。
二、关注“听”及“听从”
理解了“散步是小事还是大事”后,还有一个关键问题要突破,那便是“我”在家里的地位。文中反复出现了第一人称代词“我”,或者“我的”,难道作者想输送一种观念:“‘我’在家里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请看文中的这句话:
我的母親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
如果只是就文中的字面意思理解,那就是:“我”说的话大家都听。但其中还有更深沉的意味,不细究读不出来。这句话写了三个人的“听”,前面两个是“听从”,后面一个是“听”,作者还加了限制语“在外面”“总是”,意味显然不一样。
母亲的“听”好理解。母亲年迈,身体又不好。中国人说“养儿防老”,母亲辛辛苦苦操劳了大半辈子,如今霜颜白发,倚赖的毕竟是子女。“我”正值当年、年富力强的好时候,自然能够承托起对母亲的关爱。诚如文中写的,母亲在“我”的劝说下答应出来走走,这里的“听”便是对“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的照应,引导读者读出“母慈子顺,子孝母顺”的图景。
儿子的“听”也好理解。在儿子眼里,父亲的角色总是厉害的,他们是勇士,他们是英雄。儿子尚小,在他尚不具备明辨是非、善辩对错的时候,父母的样子便成了他的样子。父爱子,子随父,其乐融融。 那么妻子的“听”如何理解呢?为什么妻子的不是“听从”?当读者关注这句话内在表达的差异性即不统一性时,实际上也把握了作者要传达的意思。作者用“听”而不是“听从”恰切地体现出夫妻的相处之道。修饰语“在外面”“总是”恰如其分地让我们感受了夫妻相处相敬的尺度,这是体谅,是理解,是尊重,也是爱。
雅各布森说:“诗歌的显著特征在于,语词是作为语词被感知的……词和词的排列、词的意义、词的外部和内部形式具有自身的分量和价值。”[4]所以前后三次都是“听”,“听”的内涵是不一样的,非但没有体现作者的“大男子主义”,反而展现了互敬互爱、和睦融洽的家庭氛围,呈现出家庭格局的理想模型。
三、关注“民族领袖”及“整个世界”
先看这一例:“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就像民族领袖在严重关头时那样。”
作者在文中写到,散步的过程中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儿子要走小路。母亲和儿子的选择都可以理解。母亲体弱,大路平顺,自然好走;儿子年幼,对生机盎然的小路充满了向往,这也符合儿童好奇的心理。可是,分歧此刻让“我”觉得像“民族领袖在严重关头时那样”。“领袖”在词典中的释义是“国家、政治团体、群众组织等的最高领导人”,“关头”的意思是“起决定作用的时机或转折点”,“严重关头”莫不是决定民族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这种生活中平常不过的小事怎么会让作者有如“民族领袖”的感受呢?
再看一例:“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这句话“慢慢地,稳稳地”都是细节描写,从字面上看,这是形容他们走得小心,走得謹慎,因为走的是小路,唯恐哪一步有闪失,特别是母亲,经不起摔跌,非稳当不可。那“整个世界”如何理解?
莫怀戚先生在《〈散步〉的写作契机》中谈道:“所以成熟的生命,即所谓中青年人吧,其责任的沉重可想而知,其社会性,或曰伦理性质,也暗暗渗透了出来。而沉重的责任,自需背负,所以我在文中设计了──背:背小的,背老的;将整个世界背起来,中青年人责无旁贷。”从深层理解来说,“整个世界”暗示着中年人承受着扶老携幼的责任,承托着一种对家庭的使命感。不过,理解到这一层面还不够,读者还会产生这样的困惑——文章共八个段落,作者用了两个段落来描写春天充满活力的景致,“随意地”“铺着”“咕咕地”等词更是用得精准。这是闲笔还是有意为之?
再结合作者的话进行理解:“强化‘生命’,淡化伦理,一是因为伦理说得已经太多,出新很难,二是‘生命之说’不但本质,而且人性与动物性的参照也出来了──只有人类才不但保护幼小的生命,而且善待衰老的生命。”[5]因此,“整个世界”不只是“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不只是中年人承上启下的责任感、使命感,还应该包括更广阔的生命精神的代际传承,指向生命的辩证思考——老不仅是老,幼不仅是幼;幼是老,老亦是幼。源于上述理解,那么“民族领袖”的感受便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总之,在文学手段的压力下,普通语言在文本中不断被强化,被夸大,偏离日常的语言习惯。文学语言对审美特性的自觉追求使读者对熟视无睹的事物有了新的感知,进而对世界和生活有了新的体验。
参考文献:
[1]特雷·伊格尔顿.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2][5]莫怀戚.《散步》的写作契机.语文学习,1995(3).
[3]莫怀戚.二十年后说《散步》.语文学习,2005(12).
[4]特伦斯·霍克斯.结构主义和符号学.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关键词:文学语言;陌生化表达;情感审美
英国著名学者伊格尔顿在其文学理论专著《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一书中阐述:“文学的可以定义并不在于它的‘虚构性’或‘想象性’,而是因为它以种种特殊方式运用语言。根据这种理论,文学是一种写作方式,这种写作方式,用俄国批评家罗曼雅各布逊的话来说,代表一种‘对普通言语所施加的有组织的暴力’。”[1]这种有意为之的“手段”包括诸如对语言的强化、凝聚、扭曲、缩短、拉长、颠倒等,亦即对语言进行陌生化处理。由此,我们理解,文学语言并不像科学的、工具的语言一样追求表达的直接性、准确性和明晰性,而是要求表达的被延宕、被阻碍,追求语言的审美特性和审美效果。基于此,文章对统编语文教材七年级上册的《散步》进行解读,阐述文学语言的这一特性的具体体现。
一、关注“我”及“我的”
《散步》全文600多字,素读几乎没有字音障碍,内容理解亦无难度。文章开头——“我们在田野上散步: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交代了主要人物和核心事件,简洁明了,似乎太平常不过,没有什么可分析的。然而,多读几遍便能读出一些“反常”,读出一些思考:
1.“我们在田野上散步”已经交代清楚了事件的主要人物,为何还要把人物介绍一遍?
2.作者着意介绍散步的人,为何不直接说“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在田野上散步”?
3.按照常见的社交礼仪或待客之道,主人在介绍嘉宾或贵客时,往往把对方放在前面,把自己放在最后,显得隆重并且地道。然而,莫怀戚先生在介绍人物的出场顺序时,何以把自己置于前面?
4.母亲是作者的母亲,妻儿自然也是作者的妻儿。可是,作者在介绍母亲、妻子和儿子时,为何反复强调“我的”?
5.散步是许多人茶余饭后聊作消遣的方式,放松身心,悠闲从容。结合文尾,作者说“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这令人不禁生疑,背起母亲,背起儿子,“我”和妻子,或者说,“我们”一家四口确定是在“散步”吗?
顺着往下读,还可以读到:
“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
“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
“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
“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我的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我们的儿子。”
“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
不难看出,如上的分析实质上是透过语言的强化,强调“我”在家庭的核心地位,一家人密不可分的关系,以及“散步”的重要性。然而,让我们进一步产生疑问的是:“文题传达出舒缓从容、娓娓道来的感情基调,开头却反常地把基调定得分外庄重,散步是小事还是大事?”
我们来看一下写作背景。文章写于1985年,作者的父亲刚去世,照料了他多年的母亲似乎一下子失去了生活的准心,身体变得十分虚弱,十分需要儿女的陪伴。文章第三段,作者写道“今年的春天来得太迟,太迟了,有一些老人挺不住。但是春天总算来了。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从“太迟太迟”“总算”“又”等词语可以看出母亲的身体状况不佳,作者当时的心情极度复杂,既饱含着深重的忧虑,又体现了不尽的庆幸,甚至暗示出一种侥幸的狂喜。后来,莫怀戚先生在《〈散步〉的写作契机》中写到,美国汉学家柯尔特对中国孝文化大加赞赏,称其为文化的精髓。对此,他感慨道:“我们自己丢掉的,发达国度的人却拾起来,如获至宝,这使我感慨不已,开始重新正视这份看起来很陈旧已无什么油水的民族遗产。写作的念头就产生了。”[2]在《二十年后说〈散步〉》一文中,作者又写道:“对幼子负责,属于遗传本能,而对老人负责,就是文化了,与本能显然不可同日而语。”[3]因为内在的和外来的原因,现在我们可以理解“散步”这件看似平常的小事包含的不仅仅是儿子对母亲的关怀和爱戴,更彰显了尊老孝亲这一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内涵。
二、关注“听”及“听从”
理解了“散步是小事还是大事”后,还有一个关键问题要突破,那便是“我”在家里的地位。文中反复出现了第一人称代词“我”,或者“我的”,难道作者想输送一种观念:“‘我’在家里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请看文中的这句话:
我的母親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
如果只是就文中的字面意思理解,那就是:“我”说的话大家都听。但其中还有更深沉的意味,不细究读不出来。这句话写了三个人的“听”,前面两个是“听从”,后面一个是“听”,作者还加了限制语“在外面”“总是”,意味显然不一样。
母亲的“听”好理解。母亲年迈,身体又不好。中国人说“养儿防老”,母亲辛辛苦苦操劳了大半辈子,如今霜颜白发,倚赖的毕竟是子女。“我”正值当年、年富力强的好时候,自然能够承托起对母亲的关爱。诚如文中写的,母亲在“我”的劝说下答应出来走走,这里的“听”便是对“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的照应,引导读者读出“母慈子顺,子孝母顺”的图景。
儿子的“听”也好理解。在儿子眼里,父亲的角色总是厉害的,他们是勇士,他们是英雄。儿子尚小,在他尚不具备明辨是非、善辩对错的时候,父母的样子便成了他的样子。父爱子,子随父,其乐融融。 那么妻子的“听”如何理解呢?为什么妻子的不是“听从”?当读者关注这句话内在表达的差异性即不统一性时,实际上也把握了作者要传达的意思。作者用“听”而不是“听从”恰切地体现出夫妻的相处之道。修饰语“在外面”“总是”恰如其分地让我们感受了夫妻相处相敬的尺度,这是体谅,是理解,是尊重,也是爱。
雅各布森说:“诗歌的显著特征在于,语词是作为语词被感知的……词和词的排列、词的意义、词的外部和内部形式具有自身的分量和价值。”[4]所以前后三次都是“听”,“听”的内涵是不一样的,非但没有体现作者的“大男子主义”,反而展现了互敬互爱、和睦融洽的家庭氛围,呈现出家庭格局的理想模型。
三、关注“民族领袖”及“整个世界”
先看这一例:“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就像民族领袖在严重关头时那样。”
作者在文中写到,散步的过程中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儿子要走小路。母亲和儿子的选择都可以理解。母亲体弱,大路平顺,自然好走;儿子年幼,对生机盎然的小路充满了向往,这也符合儿童好奇的心理。可是,分歧此刻让“我”觉得像“民族领袖在严重关头时那样”。“领袖”在词典中的释义是“国家、政治团体、群众组织等的最高领导人”,“关头”的意思是“起决定作用的时机或转折点”,“严重关头”莫不是决定民族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这种生活中平常不过的小事怎么会让作者有如“民族领袖”的感受呢?
再看一例:“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这句话“慢慢地,稳稳地”都是细节描写,从字面上看,这是形容他们走得小心,走得謹慎,因为走的是小路,唯恐哪一步有闪失,特别是母亲,经不起摔跌,非稳当不可。那“整个世界”如何理解?
莫怀戚先生在《〈散步〉的写作契机》中谈道:“所以成熟的生命,即所谓中青年人吧,其责任的沉重可想而知,其社会性,或曰伦理性质,也暗暗渗透了出来。而沉重的责任,自需背负,所以我在文中设计了──背:背小的,背老的;将整个世界背起来,中青年人责无旁贷。”从深层理解来说,“整个世界”暗示着中年人承受着扶老携幼的责任,承托着一种对家庭的使命感。不过,理解到这一层面还不够,读者还会产生这样的困惑——文章共八个段落,作者用了两个段落来描写春天充满活力的景致,“随意地”“铺着”“咕咕地”等词更是用得精准。这是闲笔还是有意为之?
再结合作者的话进行理解:“强化‘生命’,淡化伦理,一是因为伦理说得已经太多,出新很难,二是‘生命之说’不但本质,而且人性与动物性的参照也出来了──只有人类才不但保护幼小的生命,而且善待衰老的生命。”[5]因此,“整个世界”不只是“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不只是中年人承上启下的责任感、使命感,还应该包括更广阔的生命精神的代际传承,指向生命的辩证思考——老不仅是老,幼不仅是幼;幼是老,老亦是幼。源于上述理解,那么“民族领袖”的感受便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总之,在文学手段的压力下,普通语言在文本中不断被强化,被夸大,偏离日常的语言习惯。文学语言对审美特性的自觉追求使读者对熟视无睹的事物有了新的感知,进而对世界和生活有了新的体验。
参考文献:
[1]特雷·伊格尔顿.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2][5]莫怀戚.《散步》的写作契机.语文学习,1995(3).
[3]莫怀戚.二十年后说《散步》.语文学习,2005(12).
[4]特伦斯·霍克斯.结构主义和符号学.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