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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后中国自由主义者的宪政观存在着以抽象人权取代人的现实生存权,试图脱离自由主义经济基础而构建宪政上层建筑的倾向。实际上,宪政总是包含"限政"与民主这两个向度,自由主义者强调了宪政的"限政"这一向度,继而强调了一种消极意义上的人权;毛泽东则强调了宪政的"民主"这一向度,从而看到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同一性,为发展出一种积极意义上的人权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