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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3.1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十八大政治报告提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为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报告中还提出了两个同步,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同步,这一中国版“收入倍增计划”充分体现了改革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和思路。笔者对十八报告中这一段论述有如下体会:
一、新目标将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作为衡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都以“工农业生产总值”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统计指标。这一指标在反映国民经济的主要构成部门和主要门类方面是很不全面的,过分偏重了物质生产部门,而且其中还包含了大量的重复计算。由于这一统计指标存在明显的缺陷,因而对正确反映国民经济的发展情况以及指导国民经济发展方向上存在偏差。后来改革为以国民生产总值作为衡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统计指标,这是一个极大的进步,这一指标涵盖了国民经济的所有部门,特别是引入了第三产业的概念,考虑了物质生产的所有部门和门类,也考虑了非物质生产部门。目前,我国以国内生产总值作为衡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统计指标,它和国民生产总值指标的主要区别主要在于国民生产总值奉行的是国民原则,而国内生产总值奉行的是国土原则。长期以来,我们衡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标都是单一的,而十八大报告首先将“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一起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
二、新目标将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体现了以民为本的理念和情怀
据统计,十八大政治报告中145次提到了人民。“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发展需要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应当由人民共享,这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人的执政理念,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我们共产党人的情怀。将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统计指标,反映了我们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将“国富”和“民强”摆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还包含了统筹城乡发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政策取向。
三、城乡人均居民收入的翻番应该是城乡居民实际生活水平的翻番
在稳增长的同时,要切实做好防通胀的工作。实际上,要到2020年使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在数字上翻番,我国的经济增长率只要保持年均7.2%的增长速度就可以了,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态势和经济总量基数来看,达到这一目标还是游刃有余的,如果还加上通货膨胀的因素,要实现翻番则更加容易。问题是如何在翻番的同时,实现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的真实翻番。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花大力气保护和改善生态,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建设美丽家乡,建设美丽中国。
四、加快收入改革分配具有迫切性
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1月18日发布的统计公报显示,尽管这几年基尼系数逐年递减,去年为0.474,但仍然超过了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基尼系数是指全部收入中,用于进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基尼系数最大为1,最小为0,100%表示收入被一个单位的人全部占有了,而等于零则表示收入分配的绝对平均。基尼系数是表示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标,中国的基尼系数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意味着中国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现实,从2003年到2012年,中国的基尼系数在0.47到0.49之间。2000年为0.412,此后,国家统计局再没有公布过基尼系数。目前发布的中国基尼系数是以2012年12月1日为基准日,将全国40万户居民按照统一的城乡可比的统计标准进行计账,根据新标准,国家统计局对历史资料进行整理,得出了2003年到2011年期间全国居民基尼系数。这样的统计结果验证了民间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国际公认警戒线的猜测。我国的收入分配方案已制定多年,“提低、扩中、限高”的方向已经确定。但由于其自身的极端复杂性和利益集团的阻力,多次胎死腹中,但从经济转型的紧迫性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等方面看,这是必须啃下的一块硬骨头。
五、居民收入增长必须依靠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2010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400美元,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偏上国家的行列。我们正面临着“中等收入陷阱”。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是指当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达到中等水平后,由于不能顺利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导致经济增长动力不足,最终出现经济停滞的一種状态。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是发展中国家,存在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问题。像巴西、阿根廷、墨西哥、智利、马来西亚等,在20世纪70年代均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直到2007年,这些国家仍然挣扎在人均GDP3000至5000美元的发展阶段,并且见不到增长的动力和希望。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既无法在工资方面与低收入国家竞争,又无法在尖端技术方面与发达国家竞争。国际上公认的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和地区有日本和“亚洲四小龙”,但就比较大的经济体而言,仅有日本和韩国实现了由低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的转换。从中等收入国家跨入高收入国家,日本花了大约12年的时间,韩国则用了大约8年时间。我国由于自身情况的复杂性,如何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需要用多长时间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面临着具大的考验和挑战。
六、增加居民收入必须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2000年11月底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表明,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6.96%,60岁以上人口达1.3亿人,占总人口10.2%,以上比例按国际标准衡量,均已进入了老年型社会。所谓老龄化就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老龄化有两个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口的老龄化一方面表明了社会的进步和幸福指数的提高,但同时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多方面的压力:一是15到59岁的适龄劳动力人数下降,“人口红利”减少直到消失;二是家庭赡养系数增大,社会福利支出增加;三是总体上对消费需求有很大的抑制作用。如何正确处理我国“末富先老”的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解决的难题。
七、必须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的各种收入
居民收入是居民从各种来源所取得的现期收入的总和,包括四种收入。一是工资性收入。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二是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就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政府对居民收入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三是经营性收入。经营性收入是指纳税人通过经常性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收益。即企业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通常表现为现金流入、其他资产的增加或负量的减少。四是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还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当前,我国经济增长中以刺激消费需求为主要着力点。2013年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我国消费实际增长12.1%,对GDP的贡献率超过50%,成为拉动经济增长三驾马车中唯一全年加速增长的,消费是收入的函数,只有不断增加居民的实际收入,才能最终有效拉动经济社会发展。
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十八大政治报告提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为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报告中还提出了两个同步,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同步,这一中国版“收入倍增计划”充分体现了改革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和思路。笔者对十八报告中这一段论述有如下体会:
一、新目标将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作为衡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都以“工农业生产总值”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统计指标。这一指标在反映国民经济的主要构成部门和主要门类方面是很不全面的,过分偏重了物质生产部门,而且其中还包含了大量的重复计算。由于这一统计指标存在明显的缺陷,因而对正确反映国民经济的发展情况以及指导国民经济发展方向上存在偏差。后来改革为以国民生产总值作为衡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统计指标,这是一个极大的进步,这一指标涵盖了国民经济的所有部门,特别是引入了第三产业的概念,考虑了物质生产的所有部门和门类,也考虑了非物质生产部门。目前,我国以国内生产总值作为衡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统计指标,它和国民生产总值指标的主要区别主要在于国民生产总值奉行的是国民原则,而国内生产总值奉行的是国土原则。长期以来,我们衡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标都是单一的,而十八大报告首先将“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一起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
二、新目标将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体现了以民为本的理念和情怀
据统计,十八大政治报告中145次提到了人民。“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发展需要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应当由人民共享,这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人的执政理念,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我们共产党人的情怀。将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统计指标,反映了我们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将“国富”和“民强”摆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还包含了统筹城乡发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政策取向。
三、城乡人均居民收入的翻番应该是城乡居民实际生活水平的翻番
在稳增长的同时,要切实做好防通胀的工作。实际上,要到2020年使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在数字上翻番,我国的经济增长率只要保持年均7.2%的增长速度就可以了,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态势和经济总量基数来看,达到这一目标还是游刃有余的,如果还加上通货膨胀的因素,要实现翻番则更加容易。问题是如何在翻番的同时,实现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的真实翻番。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花大力气保护和改善生态,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建设美丽家乡,建设美丽中国。
四、加快收入改革分配具有迫切性
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1月18日发布的统计公报显示,尽管这几年基尼系数逐年递减,去年为0.474,但仍然超过了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基尼系数是指全部收入中,用于进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基尼系数最大为1,最小为0,100%表示收入被一个单位的人全部占有了,而等于零则表示收入分配的绝对平均。基尼系数是表示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标,中国的基尼系数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意味着中国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现实,从2003年到2012年,中国的基尼系数在0.47到0.49之间。2000年为0.412,此后,国家统计局再没有公布过基尼系数。目前发布的中国基尼系数是以2012年12月1日为基准日,将全国40万户居民按照统一的城乡可比的统计标准进行计账,根据新标准,国家统计局对历史资料进行整理,得出了2003年到2011年期间全国居民基尼系数。这样的统计结果验证了民间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国际公认警戒线的猜测。我国的收入分配方案已制定多年,“提低、扩中、限高”的方向已经确定。但由于其自身的极端复杂性和利益集团的阻力,多次胎死腹中,但从经济转型的紧迫性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等方面看,这是必须啃下的一块硬骨头。
五、居民收入增长必须依靠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2010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400美元,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偏上国家的行列。我们正面临着“中等收入陷阱”。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是指当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达到中等水平后,由于不能顺利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导致经济增长动力不足,最终出现经济停滞的一種状态。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是发展中国家,存在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问题。像巴西、阿根廷、墨西哥、智利、马来西亚等,在20世纪70年代均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直到2007年,这些国家仍然挣扎在人均GDP3000至5000美元的发展阶段,并且见不到增长的动力和希望。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既无法在工资方面与低收入国家竞争,又无法在尖端技术方面与发达国家竞争。国际上公认的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和地区有日本和“亚洲四小龙”,但就比较大的经济体而言,仅有日本和韩国实现了由低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的转换。从中等收入国家跨入高收入国家,日本花了大约12年的时间,韩国则用了大约8年时间。我国由于自身情况的复杂性,如何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需要用多长时间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面临着具大的考验和挑战。
六、增加居民收入必须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2000年11月底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表明,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6.96%,60岁以上人口达1.3亿人,占总人口10.2%,以上比例按国际标准衡量,均已进入了老年型社会。所谓老龄化就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老龄化有两个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口的老龄化一方面表明了社会的进步和幸福指数的提高,但同时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多方面的压力:一是15到59岁的适龄劳动力人数下降,“人口红利”减少直到消失;二是家庭赡养系数增大,社会福利支出增加;三是总体上对消费需求有很大的抑制作用。如何正确处理我国“末富先老”的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解决的难题。
七、必须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的各种收入
居民收入是居民从各种来源所取得的现期收入的总和,包括四种收入。一是工资性收入。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二是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就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政府对居民收入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三是经营性收入。经营性收入是指纳税人通过经常性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收益。即企业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通常表现为现金流入、其他资产的增加或负量的减少。四是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还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当前,我国经济增长中以刺激消费需求为主要着力点。2013年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我国消费实际增长12.1%,对GDP的贡献率超过50%,成为拉动经济增长三驾马车中唯一全年加速增长的,消费是收入的函数,只有不断增加居民的实际收入,才能最终有效拉动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