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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关“佛教四大名山上市”的舆论热闹了一阵,各有说法:谋求上市的一方说,只是景区上市,宗教场所不上市,上市有利于文物保护、文化传承和文化发展。反对方说,这样的景区离不开名山和宗教场所的影响力,上市皆是借助这种无形资产,为什么不撇开这些名字去上市?这是对宗教的亵渎,信仰是不能产业化的。联系到此前与宗教场所关联的一些企业的负责人所言“准备上市”、“不排除上市”,我们隐约可见,如今已经出现了“文化搭台,资本唱戏”的现象。
“文化搭台,资本唱戏”与20多年前开始出现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不一样。“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时代,文化是由头,经济跟着走,比如搞个民俗的节、水果的节、寻根问祖的活动,进行商贸、引资活动,扩大知名度等等,尽管文化是小头,经济是大头,但两者都有自己的独立性,“唱戏”的虽是主角,但不能指挥文化,二者不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文化搭台,资本唱戏”就不是这种关系了,它是资本借助文化的灵魂、人气、美味、光辉,装了自己的货色,有的甚至还以主宰的身份,想操纵之,控制之,结果成了文化是“小媳妇”,资本是“大老爷”。比如,资本选中了名胜古迹,一般都会以此为名,在它周围圈地盖房,建造新景区,逐步做个“饺子”,把名胜古迹包进去。景区造成,要在短期内收回投资,就大幅提高票价;新景区内无核心吸引力,就把名胜古迹中的一部分宝物分离拿来,当作“提款机”,或把出入口设在新景区,让你绕道参观,留下买路钱,被捆绑销售;这些还不过瘾,就谋求上市圈钱,打的旗号又离不开名胜古迹,如果叫他撇开这个名字及经济上的关联,他就不干了;你想抑制一下这些“冲动”,他就扬言撤资,要你还债。总之是恨不得将自然遗产或文化遗产据为己有。更有文化连“小媳妇”都不如的,比如开发房地产,不顾众人反对,拆了名人故居,还得有调查者出来解释“是误拆”。 申遗成功,资本进来,过度开发,遗产保护退居次要位置;开发商捆绑名校,办个挂羊头卖狗肉的分校,提高房价,加快销售。至于影视剧的投资与拍摄,更是显示出资本的“大爷”本色。中国第五代导演的领军人物张艺谋说:“必须靠财团(如影视企业)支持的导演,一旦上了这条‘船’即被‘绑架’,拍摄全程,根本由不得自己,这直接导致影片艺术水准低、叫座不叫好。”他举例说,拍摄《三枪拍案惊奇》,“我感觉自己掉沟里了,因为它缺乏文化价值,是商业裹挟的产物”。
资本在文化面前很神气,站在文化身上“有作为”,首先是它自己愿意“文化搭台,资本唱戏”,再者是有人愿意让它唱。自己愿意是因为中国文化资源极为丰富,文化产业尚待开发,前景无限,“钱景”明确,又很时髦,又很朝阳。愿意让它唱,是因为缺钱办不成事,引来资本,可以把产业做大,经济上风光,政绩上也风光;否则,就别想“走在前面”。至于是否损害了文化,那是“见仁见智”的事,有的不是眼前能衡量的,也就管不了那许多了。于是就支持它,庇护它,甚至纵容它,毕竟办好自己的事是“硬道理”。
现如今,资本驾驭文化可以有多种途径,与“文化”合资,结为一体,自己当大股东,就有了决定权;利用企业重组,把文化“织”进去,就有了使用权;通过借壳上市,就找到了一条利用文化之名圈钱的捷径;A股上不了市,就打H股的主意,“天无绝人之路”。何况中国人多,文化消费量大,其在消费结构中所占比重在逐步提高,由此带来的经济效益的提高,又可以用来证明这种“文化创意”的成功,证明资本才使“小媳妇”变身为“贵妇人”。但是如果问一句搞出了多少文化方面的核心竞争力,那可不是资本感兴趣的,毕竟“搭台”易做,“创意”难搞。
文化之于资本,是可以借助的东风,而资本介入文化,可以推动文化发展。这需要双方的一种平衡,强资本、弱文化走不出双赢之路。何况东风可借不可藏,如果资本只追求眼前回报的“空间”无限大,不求精品生命力“时间”的无限长、文化创意之独到而不可替代,不顾文化的体面和感受,只管拿来驱使甚至虐待,这样介入的“血液”就无异于“凝血剂”,不要也罢。
“文化搭台,资本唱戏”与20多年前开始出现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不一样。“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时代,文化是由头,经济跟着走,比如搞个民俗的节、水果的节、寻根问祖的活动,进行商贸、引资活动,扩大知名度等等,尽管文化是小头,经济是大头,但两者都有自己的独立性,“唱戏”的虽是主角,但不能指挥文化,二者不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文化搭台,资本唱戏”就不是这种关系了,它是资本借助文化的灵魂、人气、美味、光辉,装了自己的货色,有的甚至还以主宰的身份,想操纵之,控制之,结果成了文化是“小媳妇”,资本是“大老爷”。比如,资本选中了名胜古迹,一般都会以此为名,在它周围圈地盖房,建造新景区,逐步做个“饺子”,把名胜古迹包进去。景区造成,要在短期内收回投资,就大幅提高票价;新景区内无核心吸引力,就把名胜古迹中的一部分宝物分离拿来,当作“提款机”,或把出入口设在新景区,让你绕道参观,留下买路钱,被捆绑销售;这些还不过瘾,就谋求上市圈钱,打的旗号又离不开名胜古迹,如果叫他撇开这个名字及经济上的关联,他就不干了;你想抑制一下这些“冲动”,他就扬言撤资,要你还债。总之是恨不得将自然遗产或文化遗产据为己有。更有文化连“小媳妇”都不如的,比如开发房地产,不顾众人反对,拆了名人故居,还得有调查者出来解释“是误拆”。 申遗成功,资本进来,过度开发,遗产保护退居次要位置;开发商捆绑名校,办个挂羊头卖狗肉的分校,提高房价,加快销售。至于影视剧的投资与拍摄,更是显示出资本的“大爷”本色。中国第五代导演的领军人物张艺谋说:“必须靠财团(如影视企业)支持的导演,一旦上了这条‘船’即被‘绑架’,拍摄全程,根本由不得自己,这直接导致影片艺术水准低、叫座不叫好。”他举例说,拍摄《三枪拍案惊奇》,“我感觉自己掉沟里了,因为它缺乏文化价值,是商业裹挟的产物”。
资本在文化面前很神气,站在文化身上“有作为”,首先是它自己愿意“文化搭台,资本唱戏”,再者是有人愿意让它唱。自己愿意是因为中国文化资源极为丰富,文化产业尚待开发,前景无限,“钱景”明确,又很时髦,又很朝阳。愿意让它唱,是因为缺钱办不成事,引来资本,可以把产业做大,经济上风光,政绩上也风光;否则,就别想“走在前面”。至于是否损害了文化,那是“见仁见智”的事,有的不是眼前能衡量的,也就管不了那许多了。于是就支持它,庇护它,甚至纵容它,毕竟办好自己的事是“硬道理”。
现如今,资本驾驭文化可以有多种途径,与“文化”合资,结为一体,自己当大股东,就有了决定权;利用企业重组,把文化“织”进去,就有了使用权;通过借壳上市,就找到了一条利用文化之名圈钱的捷径;A股上不了市,就打H股的主意,“天无绝人之路”。何况中国人多,文化消费量大,其在消费结构中所占比重在逐步提高,由此带来的经济效益的提高,又可以用来证明这种“文化创意”的成功,证明资本才使“小媳妇”变身为“贵妇人”。但是如果问一句搞出了多少文化方面的核心竞争力,那可不是资本感兴趣的,毕竟“搭台”易做,“创意”难搞。
文化之于资本,是可以借助的东风,而资本介入文化,可以推动文化发展。这需要双方的一种平衡,强资本、弱文化走不出双赢之路。何况东风可借不可藏,如果资本只追求眼前回报的“空间”无限大,不求精品生命力“时间”的无限长、文化创意之独到而不可替代,不顾文化的体面和感受,只管拿来驱使甚至虐待,这样介入的“血液”就无异于“凝血剂”,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