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的兴起,建筑工程合同种类日益增加。基于目前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重要地位,其应与工程转包、劳务分包以及挂靠相区别,明确该合同生效要件。但各类合同区分标准日益模糊,导致合同间混淆,易引起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无效类型可分为基于《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以及不符合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生效要件。在这两种类型下,分析不同类型的主体责任分配,对此类问题进行类型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