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20世纪,最被严重误读的可能是北洋时期,众口一词称为“民主乱象”。虽然近年来“民国范儿”开始在中国内地流行,但对北洋政府依然缺乏新的认识。
“民国”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912年至1928年的北洋时期,即民主转型时期;1928年至1987年的国民党时期,可以称为威权时期;1987年以后的两党时期,即民主转型及民主巩固时期。“民国范儿”要么对此不加区分,要么是后两段时间的粉丝。
1912年,中国告别了此前数千年的君主制,迎来第一次共和。这段时期通常被称为北洋时期,并认为是袁世凯篡夺了孙中山的总统职位,滥用权力,违反民主制度,最后称帝,随后是军阀混战,民不聊生,孙中山在广州建立革命政权,直至蒋介石北伐,武力统一中国。
如何看待这段时期,关涉对民主转型的理解。如何理解北洋时期,首先需要在事实层面做一些更正。随着历史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关于北洋的描述被证明是后来具有意识形态色彩的叙述,尤其是国民党,在对北洋历史的叙述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几乎达到了“制造北洋”的程度,这种叙事在两岸至今依然是主流。即使历史学者许倬云先生,也称“晚清新政”的改革成果很有限,袁世凯“偷窃了革命成果,夺取了国家名器”;孙中山到了广东,广东“真正是全国希望之所寄”。如果追溯历史,许先生产生这种理解并不奇怪,他出生于1930年,接受的教育已经是国民党的党化教育,而他本人做古代史研究,对于北洋时期的理解没有跳出国民党主导的叙述框架。
一
从结果上看,北洋政府被北伐之后的南京国民政府取代,是失败了。但政府的失败是否等同于民主转型的失败,民主转型的失败是否等同为民主的失败,这是需要讨论的。
关于北洋时期,标准叙述是袁世凯篡夺了孙中山的总统席位。这种描述恰恰是革命党的叙事方式,潜藏着“打江山坐江山”的思维。君主制的结束,反对派起到重要的作用,但之所以说结束了君主制,不是朝代更迭,意味着反对派在民主之后不一定是执政者。既然民国的建立被视为第一次共和,就需要摆脱“打江山坐江山”的观念。
即使在王朝时代,开国君主也不会把“打江山”视为政权合法性的来源,因为那意味着暴力可以提供合法性,新的反对者可以通过暴力再度改朝换代。君主往往强调天命,“皇帝诏曰”之前是“奉天承运”,一方面诉诸于神秘的天,另一方面又把天命和民意联系在一起,尽管民意是可以制造出来的,但不会把暴力明晃晃地亮出来。
中华民国的建立,革命党起到重要作用,但不是唯一作用。晚清的“新政”确实无法让各界满意,但与国民党在北伐之后的“训政”相比,并不逊色。清廷最初打算用九年的时间预备立宪,后来在各方压力下宣布提前三年,与国民党的六年训政时间是同样期限。许倬云称清末“虽然各省成立咨议局等民意机构,但基本上都是空的”,这种描述不尽准确,当时各省的状况差异很大,不乏形同虚置者,但也有不少咨议员积极推动立宪。许倬云称孙中山“一方面和维新派搏斗,另一方面推动革命”,更是沿袭了维新派和革命派势不两立的说法,尽管两者之间存在正面冲突,但是维新派并不绝对反对革命。
此外,体制内袁世凯的努力,对于中华民国的成立具有不容忽视的作用。如果袁世凯全力用兵,南方未必是对手,但是北洋军攻克汉阳之后,没有乘胜进军武昌,而是按兵不动,开始南北议和。
即使革命党起到唯一作用,也不意味着应该顺理成章地掌握政权。有一种习惯性的说法是“孙中山让位给袁世凯”,但是在民主政体下,怎么会存在“让位”之说?国家元首没有“让位”的权力,如果是“让位”,那只能說明这个国家元首已经越出了民主政体的边界。“让位说”的原型是“禅让说”,“禅让说”只存在于遥远的想象中的三代。不过,在国民党的叙述中,这种“让位”不是那么温情脉脉,国民党用阴谋论的观点描述袁世凯如何篡夺总统席位。
1911年12月底,17省代表在南京选举临时大总统,孙中山16票,黄兴1票;1912年2月,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袁世凯以17票全票当选。1913年10月,国会选举大总统,袁世凯获得703名议员中的500票,当选为第一任大总统。虽然在时间先后顺序上,孙中山辞职在袁世凯当选之前,但是孙中山最初当选临时大总统,有“抢班”之嫌。南北和议达成召开国民大会决定国体的共识,可是国民大会尚未召开,同盟会却先组织了选举,把孙中山选为临时大总统。这种行为缺乏法理支撑,孙中山本人也表示是权宜之计。在袁世凯促成清帝逊位之后,孙中山辞职,袁世凯当选已是大势。
孙中山虽然不再担任总统,但是同盟会在制度设计里埋下了地雷。在孙中山担任临时大总统的时候,采取的是总统制;孙中山不再担任总统的时候,由同盟会改组成的国民党在国会中占多数,又主张内阁制。这也是民主转型中的重要问题,民主制度不应该因人而设、因党而设。现在经常说袁世凯滥用权力,但是当时有“国会专制”一说,根据这种制度设计,袁世凯的权力极为有限。国会直接公布《大总统选举法》,更是违背了《临时约法》中法律应由大总统公布的规定。等到1913年3月宋教仁被刺之后,国民党不是通过法律和议会的方式解决问题,而是通过武力的方式发起“二次革命”。这是民主转型中最危险的事情——不是在宪政框架内解决问题,而是跳出宪政框架以外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
革命党一直是革命思维,不愿参与宪政民主下的多党政治,转型为竞选党。1914年,孙中山在日本组建中华革命党,要求党员按手印并且宣誓效忠党魁,已经具有“独裁党”的形式。
二
革命党认为北洋政府鹊巢鸠占,抢夺了胜利果实。当时以及后来的知识精英们则有一个普遍的心理:把民主乌托邦化,在完美化的标准里,民主转型中的种种问题不断被放大,民主转型被等同为“民主乱象”。 清末,很多知识精英认为一切问题都需要民主来解决,甚至放大了民主和君主的区别,“民主”被理解为废除君主,“民主共和”和“君主立宪”势不两立,前者似乎优于后者。但是,废除君主有那么重要吗?“君主立宪”与“民主共和”并无高下之分,两者的根本是立宪,都需要建立代议制民主。他们对君主的痛恨,与其说是出自对民主的热爱,不如说是出自“华夷之辩”和民族主义的心理。
中华民国终于废除了君主制,这不等于民主会顺利到来。民主的乌托邦论者,很容易成为民主的反对者,因为民主不可能是乌托邦。民主转型是需要不断试错的,民主的长处不在于它的完美,在于它的纠错能力。民主政体能够充分暴露各种问题并且允许各种抗议,专制或极权制度才可以把自己包装得很完美。
知识精英在清末把民主视为一个理想国,心情完全可以理解,在民主政体尚未建立的时候,对民主的反思很容易被借用,成为反对民主的理由。更何况,有缺点的民主也胜过完美的专制。但等到民国初期,民主进入实践阶段,知识精英再抱着民主乌托邦的想法,就会脱离现实。这时需要调整心态,可以批判民主转型的种种问题,但不必以完美民主的标准彻底否定民主转型。
从帝国转型为民国,会有相当长的过渡期。当时各界精英显然对此缺乏耐心,对民主转型中的很多问题缺乏心理准备,并把遗留的专制问题视为新生的民主问题。比如贿选,这来自悠久的贿赂传统——卖官鬻爵,并非选举的结果。没有哪种选举是允许贿选的,但也没有哪个国家在民主转型的时期没有贿选,即使民主已经巩固的国家,也无法做到杜绝贿选。出现贿选并不可怕,需要健全选举的法治程序,可怕的是因为贿选进而全盘否定民选制度。违法者的存在,不能证明法律的无效,只能证明法律的必要。奇怪的是,贿选的存在,却常常被用来否定选举。
民主转型中的问题,只有通过推动民主来解决,不能因此取消民主,正如市场经济进入中国,出现很多腐败现象,不能通过回到计划经济的方式来解决。恰恰相反,这是因为市场经济不够独立、不够自由、不够竞争,需要继续推进市场经济。
在民主转型期最为危险的,不是民主会出现种种问题,而是因为出现这些问题就要以非民主的方式解决这些问题,最终走向反面。北洋政府不是没有问题,应该批评,可是国民党全盘否定北洋政府,自己的行为却比北洋政府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国民党批评北洋政府和帝国主义勾结,“丧权辱国”,可是国民党四处寻求国际援助,做出的让步要比北洋政府更加严重,后来更是在苏俄的帮助下武装割据,进而武力颠覆中央政权,开启了党国模式。
三
辛亥革命经常被批评的罪状,在于它是一场不彻底的革命,没有充分发动人民群众。但辛亥革命的长处也正在于此,它是一场小革命,不是大革命。小革命的影响范围比较有限,只是改变制度结构,没有触及到每一个人,更不会在灵魂深处闹革命。
北洋时期经常被批评的罪状是,当时的民主不是全民的,只是精英阶层,比如对选民有一些准入条件。但民主转型有一个过程,不是一夜之间翻天覆地或者开天辟地。比如中华民国在成立之初并未强调男女平权,但是1921年浙江的“九九省宪”写上了这一内容。
北洋时期具有民主的基本框架,虽然范围有限,但有着自由的竞选,不能简单地指责为虚假的民主。那种遍及全国但是缺乏自由竞选的选举,无论规模有多大,形式如何庄严,都不是选举。若萨托利在《民主新论》里所说:“正如不经投票的代表几乎毫无意义一样,没有自由选举的投票也不能产生代议制的统治,那不过是人民在周期性地放弃他们的主权而已。”如果公众对这种投票冷漠,那只能说明这种投票与民主没有关系,不能说明公众没有选举的诉求和素质。
民主是有步骤的。但北洋时期代议民主的批评者,常常把民主等同为直接民主,认为直接民主优于代议民主。在民主的历史中,直接民主是在希腊时期,代議民主是晚近的。为何代议民主取代直接民主?这与历史的变化有关,比如现代国家的规模使得直接民主几乎不可能。而且,古希腊的民主有一个附加条件,即奴隶的存在,奴隶负责日常生活的必须,公民有闲暇来参与民主。认为间接民主不够民主,直接民主才是民主的,这种批评忽略了民主的历史进程,并有把民主等同为民粹的危险。民主转型时期,不仅要避免专制复辟,也要避免多数人的暴政。
于是,可以看到这么一种情形:一方面批评代议民主不够彻底,是虚伪的民主,认为直接民主是真正的民主,但是又认为直接民主的条件是非常高的,选民需要普遍具有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这就出现一个非常荒诞的逻辑:以直接民主批评间接民主不够民主,又以直接民主要求国民具有较高素质为由,认为不适合直接民主。同时还产生了“国民性”的看法,认为国民素质低下,只有素质提高之后,才能推行直接民主,形成“改造国民性”的理论。
在民主转型期,最为重要的不是民众的素质,而是精英的素质。如果说对北洋时期有何批评,那就是精英的素质有限。民众为了自己的利益出现分歧,这是民主所保障的,但是在民主转型期,需要相当数量的具有德性的精英。遗憾的是,精英们在批判民众素质的时候,自己没有承担应有的作用。
上世纪20年代末,中国迎来第一场大革命,这场大革命中止了正在进行的省宪运动。很多知识分子在北伐之前因为对民主乱象的不满,欢呼国民党的到来,甚至期待党国体制,等到党国到来,又重新怀念“民主乱象”,意识到那只不过是民主转型的必经阶段。
如果期待建立宪政民主,需要对转型过程中的种种“乱象”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不能一遇到问题就要走回头路。罗隆基先生这样说:“民元至民十六那段中国宪政历史,那固然是宪政的失败,但那却是国家实施宪政必经的过程,倘以那段宪政过程中之波折,即断定宪政在中国永无成功可能,那是缺乏历史的眼光。……英国过去选举场中之黑暗龌龊,较中国民初有过之无不及。那是宪政演进必经之过程。英法人倘因那些往事,即对宪政本身怀疑,即断定英法不适宜有宪政,英法即无今日宪政上那种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