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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来学者对于《尚书·西伯戡黎》“殷之即丧,指乃功”一句的理解争论很大。经认真分析我们发现以往学者的理解都是欠妥当的,需要进一步研究。从甲骨、金文、竹简材料来看,《西伯戡黎》里的“丧”应当理解为“丧失”;“指”应当理解为“用手指之”。“殷之即丧,指乃功”的正确理解当是:殷就要丧失天命了,指指你(作过)的事(就会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