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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刚过,浙江义乌5位新上岗的公务员就吸引了诸多目光。这在浙江开启了公务员聘任制的“破冰”之旅,打开了一条引才新通道。报道中,博士学位、30万年薪、半年试用不合格将辞退、专业技术水平高等字眼引起各方关注。事实上,这些细节的变化只是制度创新的一部分,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部分。
一说起公务员,很多人把它跟“铁饭碗”划上等号。公务员年年考试年年热,很大程度上也就是热在了这个“铁”字上。而与此同时,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公共管理和服务正越来越需要高层次的专业人才加入机关。聘任制公务员——这个其实早就默默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的词条慢慢开始受到重视。公务员法第十六章规定,机关聘任制公务员要签订一到五年的聘任合同,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重点就在这“解除”二字上。换句话说,聘任制公务员的饭碗,是可以被打破的,一旦他们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就很有可能不被续聘。人们对公务员聘任制改革抱有期待,无外乎是因为“聘任”之下可以弥补公务员退出机制不健全的缺失。
放眼看去,公务员职位聘任制作为一种有明确法律依据的用人制度,因其可以有效解决政府部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弊端,使政府灵活吸纳“来之能战”的人才,正在逐渐被世界各国所认可、推广和采用。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英国、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等国家,越来越多将使用聘任制作为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方式,就连一贯强调终身制的日本、韩国也实施了聘任制,“努力挣脱传统官僚机构的僵化巢穴”,增强公务员队伍的活力和营造良性竞争的氛围,以使自己变得更有活力和效益。正如国际劳工组织《关于经济结构调整对公职部门影响的报告》所指出的:以加强市场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为特征的结构调整,使越来越多的国家限制或放弃了“终身制”,签订短期或临时合同的公职人员日益增长。
然而,现实并没有那么简单。深圳试点公务员分类改革后的几年内,4万多名公务员中聘任制超过了3200名,但无一人被解聘,尽管相关部门解释称,这些聘任制公务员均属于优中选优,考核合格。但是,不少公众认为“只聘不辞”的结果背离了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应有的初衷,甚至开始质疑聘任制公务员就是换汤不换药的“铁饭碗”。
质疑从何而来?一个重要来源恐怕是公众对公务员作风的直接感受和总体印象。如果给公众造成一次不快或伤害,也许就足以损坏公务员队伍和政府的公信力,而弥补起来或许需要十倍的努力。而如果每个公务员都为人民服务得周到细致高效了,公信力自然提高了。打破“铁饭碗”并不是最终目的,革除人浮于事、效率低下、衙门作风等尚未完全消除的痼疾,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才是改革初心。换而言之,公务员聘任制的意义不只在于“聘”,更重要的是建立起一套完善高效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激活公务员退出机制,使聘任公务员真正带来“鲶鱼效应”。
“想发财别做官”、“为官发财、应当两道”,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作风建设到反腐倡廉,都在加速净化和重塑公务员的职业观,也改变了全社会对公务员职业的认知。从这个意义上说,聘任制改革就是要强化公务员的责任意识,通过法律规范在权责之间、履职尽责与续签领薪之间建立必然联系,将公务员管理置于法治化、透明化的平台。
如果把整个公务员队伍建设比喻成一盘棋,那么目前各地零星的聘任制改革犹如一颗颗棋子。要用好聘任制改革的棋子,当务之急是尽快细化、量化聘任制公务员考核指标,让考核更客观和公正,不流于形式。同时,引入社会监督,做到考核的公平化、公正化、公开化。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人浮于事、不负责任、公权滥用等现象,促进政府部门逐渐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退的灵活机制,从整体上激发公务员队伍的职业活力,使政府最终实现“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的高效清明之态。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期待着公务员聘任制能激活那一池春水。
一说起公务员,很多人把它跟“铁饭碗”划上等号。公务员年年考试年年热,很大程度上也就是热在了这个“铁”字上。而与此同时,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公共管理和服务正越来越需要高层次的专业人才加入机关。聘任制公务员——这个其实早就默默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的词条慢慢开始受到重视。公务员法第十六章规定,机关聘任制公务员要签订一到五年的聘任合同,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重点就在这“解除”二字上。换句话说,聘任制公务员的饭碗,是可以被打破的,一旦他们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就很有可能不被续聘。人们对公务员聘任制改革抱有期待,无外乎是因为“聘任”之下可以弥补公务员退出机制不健全的缺失。
放眼看去,公务员职位聘任制作为一种有明确法律依据的用人制度,因其可以有效解决政府部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弊端,使政府灵活吸纳“来之能战”的人才,正在逐渐被世界各国所认可、推广和采用。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英国、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等国家,越来越多将使用聘任制作为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方式,就连一贯强调终身制的日本、韩国也实施了聘任制,“努力挣脱传统官僚机构的僵化巢穴”,增强公务员队伍的活力和营造良性竞争的氛围,以使自己变得更有活力和效益。正如国际劳工组织《关于经济结构调整对公职部门影响的报告》所指出的:以加强市场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为特征的结构调整,使越来越多的国家限制或放弃了“终身制”,签订短期或临时合同的公职人员日益增长。
然而,现实并没有那么简单。深圳试点公务员分类改革后的几年内,4万多名公务员中聘任制超过了3200名,但无一人被解聘,尽管相关部门解释称,这些聘任制公务员均属于优中选优,考核合格。但是,不少公众认为“只聘不辞”的结果背离了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应有的初衷,甚至开始质疑聘任制公务员就是换汤不换药的“铁饭碗”。
质疑从何而来?一个重要来源恐怕是公众对公务员作风的直接感受和总体印象。如果给公众造成一次不快或伤害,也许就足以损坏公务员队伍和政府的公信力,而弥补起来或许需要十倍的努力。而如果每个公务员都为人民服务得周到细致高效了,公信力自然提高了。打破“铁饭碗”并不是最终目的,革除人浮于事、效率低下、衙门作风等尚未完全消除的痼疾,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才是改革初心。换而言之,公务员聘任制的意义不只在于“聘”,更重要的是建立起一套完善高效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激活公务员退出机制,使聘任公务员真正带来“鲶鱼效应”。
“想发财别做官”、“为官发财、应当两道”,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作风建设到反腐倡廉,都在加速净化和重塑公务员的职业观,也改变了全社会对公务员职业的认知。从这个意义上说,聘任制改革就是要强化公务员的责任意识,通过法律规范在权责之间、履职尽责与续签领薪之间建立必然联系,将公务员管理置于法治化、透明化的平台。
如果把整个公务员队伍建设比喻成一盘棋,那么目前各地零星的聘任制改革犹如一颗颗棋子。要用好聘任制改革的棋子,当务之急是尽快细化、量化聘任制公务员考核指标,让考核更客观和公正,不流于形式。同时,引入社会监督,做到考核的公平化、公正化、公开化。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人浮于事、不负责任、公权滥用等现象,促进政府部门逐渐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退的灵活机制,从整体上激发公务员队伍的职业活力,使政府最终实现“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的高效清明之态。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期待着公务员聘任制能激活那一池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