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按照中国的家规,女儿不能太晚回家,无特殊情况,更不能在同学家过夜。但身在美国,到同学家去过夜却有很浓郁的教育象征意义:孩子已经足够独立了。
到美国没几年,女儿就被这种文化感染,在她看来,去同学家过夜还是一种人际圈的认同仪式。
于是“过夜”这件事,成了保守的中国妈妈与叛逆的美国女儿间的导火线。
怎么就是不理解妈妈的苦心
下班回家,进门就看到读8年级的女儿正兴奋地在客厅里打电话。回头看见我,她立刻给对方说“回头联系”,然后飞奔到我面前:“妈,那是小娟,周末她邀几个同学去她家过夜。礼拜五晚上七点到她家,礼拜六早上回来。我可以去吗?求求你!求求你!”
小姑娘已經很久没撒过娇,这次难得在我面前小女儿态一把,一定是知道这事在我这儿很难通过。
我一边把外套挂上衣架,一边想着:又来了!又来了!
进入中学后,几乎每过两个月,女儿就要收到一次同学的过夜邀约,可每次都被我毫不留情地驳回。“你觉得这次我会怎么回答?”我转身问她。
“妈!别这样!”她一边惨叫,一边继续哀求。
“我半夜十二点来接你都可以,但不能在小娟家过夜。”
“别人的妈妈都没有这么奇怪,要我在同学家待到一半就回去,多没趣啊。”
我看着她,不吭声。这种没有任何反应的表情她不是第一次看到,知道这是“没有商量余地”的意思,女儿只得垂头丧气地打电话回复同学。过了片刻,我在厨房里听到使劲挂电话的声响。一串急促的脚步声后,她气冲冲地跑到我面前:“小娟说我不过夜就不必去了,妈,你好狠啊!”话一说完便如大象一般,用力踏步走进她的房间。
我看到她脸上失望的表情,心里也挺不安的。我小时候也曾在同学家过夜,但当时的情形和现在完全不一样:以前的社会环境比较单纯,我的父母和我好友的父母常有接触,有深厚的友谊与信任。此外,我从小学到中学,都在同一所学校念书,朋友圈十分稳定。
但孩子所处的环境不是这样。第一,这不是在中国,家长对孩子管得没那么严;第二,她就读的是一所著名的私立学校,同学来自不同地区,家长们几乎没有来往,相当陌生;第三,孩子终究只有13岁,虽然受美国文化的影响较重,但还不懂得自我保护,对人也缺乏必要的防备心理,何况报纸也常报导青少年或儿童被“熟人”性侵害的消息……
有这么多顾忌,我肯定不愿冒任何不必要的风险。
担忧的核心是不认识对方家庭
可是,要怎么向一个青春期孩子解释我心中的顾虑呢?说出来,也许只会让母女关系闹得更僵,上升到信任的程度:这是冤枉她同学的兄弟或爸爸是色狼呢!而怀疑她的同学,正等于怀疑女儿的交友能力、判断能力嘛。
如果我是一个地道的美国妈妈,肯定不会这么纠结。在美国的过夜文化中,离开父母到同学家过夜,被视为独立的一个里程碑。
我认识的孩子中,有的从小学就开始尝试去同学家过夜。邻居家的大女儿第一次过夜大概在六岁左右,在朋友家待到半夜时,突然哭着要回家。而她家小女儿在八岁生日那天邀请了六个女同学到家里过夜,从傍晚五点开始到第二天的上午十点。按照女主人的要求,孩子和同学们自备了睡袋和枕头,晚上就打地铺排排睡地上。享受了自制的比萨饼晚餐,玩够了Wii游戏,又拆完了生日礼物、吃完蛋糕、看完电影后,兴奋的孩子们一直过了凌晨两点才睡觉。第二天上午十点,早餐还来不及吃,拎着甜圈饼就由父母接走了。
另一种是青少年的过夜。比如一帮人看完演出、球赛到同学家过夜,还有同学相聚过夜。
不过不只是我,圈子里的中国妈妈都对这件事看得很慎重。去年圣诞节,我的朋友从国内来看望留学的女儿,刚见面,她的女儿就对妈妈说:“你以前怎么不让我去同学家过夜?”
13岁,在我们这些妈妈眼里都还是小姑娘,被美国文化熏陶的孩子们却已经自诩为大人了。她的意见,我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武断地驳回。也许不是不能让她到同学家过夜,但前提是要知道孩子在谁家过夜,对那家人有所了解。同时也要提醒孩子提高警觉,保护自己。在不了解对方家庭的情况下,我与很多华人家庭一样并不会随便允许孩子到别人家过夜。
所以,要让女儿理解的我想法,就要让她明白我的顾虑:我只是不相信“陌生人”而已。
陌生的叔叔和陌生的同学家长
过了几天,我找到个机会,把女儿约出去单独吃冰淇淋。谈笑之余,我告诉她:“你也知道,我和爸爸两个工作都很忙,没什么机会休息。所以,我打算和爸爸单独出去走走,几天以后就回来了。”
“那我和弟弟怎么办呢?”
“我们都想好了,爸爸公司里有一位要好的同事张叔叔,就是几个月前,我们在街上吃饭时碰到的那位,你记得吗?”孩子点点头,脸上随即显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妈,你不是要把我们送到他家吧?我和弟弟完全不认得他,我才不要在他家住几天呢。”
我忍不住笑了。剎那之间,孩子突然意识到这番对话中另有乾坤,但她仍摸不清头绪。
“你终于明白了吗?虽然爸爸和张叔叔很熟,但在你心目中,他是一个陌生人,所以你当然不想住在他家,这是相当合理的。同样地,小娟是你的好朋友,但我和她父母却没有碰过面,我怎能安心让你在他们家过夜呢?万一有什么意外,我怎能把照顾你的责任交给我完全不认得的人呢?”
“这很合理,但你要我十二点就离开,实在太奇怪了,人家会觉得我很怪异的。”女儿的态度有些松动,但还是忍不住抱怨。
“我也曾经年轻过,朋友怎么看我,我也曾很在意。可是你想想看,过夜只是很多活动的一种,下课或周末时你也可以请同学白天到我们家玩。如果你的同学只是因为你不能过夜,就不愿意接纳你,那么你是不是也该仔细想想:你们的友谊到底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呢?”
“所以,你不是真的要把我们放在叔叔家啰?”孩子松了一口气。
“没有。但是‘我和爸爸自己去玩几天’,是真的有这样的想法,只是并没有落到实处而已。”我笑道。
“不如明天,我请你再来吃冰淇淋、聊天,好吗?”她眼中露出得意的神情。
“我一定来!”我回答。这小家伙,不知道又要出什么新招数。
今天这一回合终于圆满结束,总算让她很舒服地接受与明白了我的坚持,而不是让她觉得我是在“命令”她不可以去、并“强迫”她“遵守”我的命令。与其强迫,不如营造一个情境,在平等与尊重的环境中,让她也体会我的顾忌与难处。
到美国没几年,女儿就被这种文化感染,在她看来,去同学家过夜还是一种人际圈的认同仪式。
于是“过夜”这件事,成了保守的中国妈妈与叛逆的美国女儿间的导火线。
怎么就是不理解妈妈的苦心
下班回家,进门就看到读8年级的女儿正兴奋地在客厅里打电话。回头看见我,她立刻给对方说“回头联系”,然后飞奔到我面前:“妈,那是小娟,周末她邀几个同学去她家过夜。礼拜五晚上七点到她家,礼拜六早上回来。我可以去吗?求求你!求求你!”
小姑娘已經很久没撒过娇,这次难得在我面前小女儿态一把,一定是知道这事在我这儿很难通过。
我一边把外套挂上衣架,一边想着:又来了!又来了!
进入中学后,几乎每过两个月,女儿就要收到一次同学的过夜邀约,可每次都被我毫不留情地驳回。“你觉得这次我会怎么回答?”我转身问她。
“妈!别这样!”她一边惨叫,一边继续哀求。
“我半夜十二点来接你都可以,但不能在小娟家过夜。”
“别人的妈妈都没有这么奇怪,要我在同学家待到一半就回去,多没趣啊。”
我看着她,不吭声。这种没有任何反应的表情她不是第一次看到,知道这是“没有商量余地”的意思,女儿只得垂头丧气地打电话回复同学。过了片刻,我在厨房里听到使劲挂电话的声响。一串急促的脚步声后,她气冲冲地跑到我面前:“小娟说我不过夜就不必去了,妈,你好狠啊!”话一说完便如大象一般,用力踏步走进她的房间。
我看到她脸上失望的表情,心里也挺不安的。我小时候也曾在同学家过夜,但当时的情形和现在完全不一样:以前的社会环境比较单纯,我的父母和我好友的父母常有接触,有深厚的友谊与信任。此外,我从小学到中学,都在同一所学校念书,朋友圈十分稳定。
但孩子所处的环境不是这样。第一,这不是在中国,家长对孩子管得没那么严;第二,她就读的是一所著名的私立学校,同学来自不同地区,家长们几乎没有来往,相当陌生;第三,孩子终究只有13岁,虽然受美国文化的影响较重,但还不懂得自我保护,对人也缺乏必要的防备心理,何况报纸也常报导青少年或儿童被“熟人”性侵害的消息……
有这么多顾忌,我肯定不愿冒任何不必要的风险。
担忧的核心是不认识对方家庭
可是,要怎么向一个青春期孩子解释我心中的顾虑呢?说出来,也许只会让母女关系闹得更僵,上升到信任的程度:这是冤枉她同学的兄弟或爸爸是色狼呢!而怀疑她的同学,正等于怀疑女儿的交友能力、判断能力嘛。
如果我是一个地道的美国妈妈,肯定不会这么纠结。在美国的过夜文化中,离开父母到同学家过夜,被视为独立的一个里程碑。
我认识的孩子中,有的从小学就开始尝试去同学家过夜。邻居家的大女儿第一次过夜大概在六岁左右,在朋友家待到半夜时,突然哭着要回家。而她家小女儿在八岁生日那天邀请了六个女同学到家里过夜,从傍晚五点开始到第二天的上午十点。按照女主人的要求,孩子和同学们自备了睡袋和枕头,晚上就打地铺排排睡地上。享受了自制的比萨饼晚餐,玩够了Wii游戏,又拆完了生日礼物、吃完蛋糕、看完电影后,兴奋的孩子们一直过了凌晨两点才睡觉。第二天上午十点,早餐还来不及吃,拎着甜圈饼就由父母接走了。
另一种是青少年的过夜。比如一帮人看完演出、球赛到同学家过夜,还有同学相聚过夜。
不过不只是我,圈子里的中国妈妈都对这件事看得很慎重。去年圣诞节,我的朋友从国内来看望留学的女儿,刚见面,她的女儿就对妈妈说:“你以前怎么不让我去同学家过夜?”
13岁,在我们这些妈妈眼里都还是小姑娘,被美国文化熏陶的孩子们却已经自诩为大人了。她的意见,我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武断地驳回。也许不是不能让她到同学家过夜,但前提是要知道孩子在谁家过夜,对那家人有所了解。同时也要提醒孩子提高警觉,保护自己。在不了解对方家庭的情况下,我与很多华人家庭一样并不会随便允许孩子到别人家过夜。
所以,要让女儿理解的我想法,就要让她明白我的顾虑:我只是不相信“陌生人”而已。
陌生的叔叔和陌生的同学家长
过了几天,我找到个机会,把女儿约出去单独吃冰淇淋。谈笑之余,我告诉她:“你也知道,我和爸爸两个工作都很忙,没什么机会休息。所以,我打算和爸爸单独出去走走,几天以后就回来了。”
“那我和弟弟怎么办呢?”
“我们都想好了,爸爸公司里有一位要好的同事张叔叔,就是几个月前,我们在街上吃饭时碰到的那位,你记得吗?”孩子点点头,脸上随即显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妈,你不是要把我们送到他家吧?我和弟弟完全不认得他,我才不要在他家住几天呢。”
我忍不住笑了。剎那之间,孩子突然意识到这番对话中另有乾坤,但她仍摸不清头绪。
“你终于明白了吗?虽然爸爸和张叔叔很熟,但在你心目中,他是一个陌生人,所以你当然不想住在他家,这是相当合理的。同样地,小娟是你的好朋友,但我和她父母却没有碰过面,我怎能安心让你在他们家过夜呢?万一有什么意外,我怎能把照顾你的责任交给我完全不认得的人呢?”
“这很合理,但你要我十二点就离开,实在太奇怪了,人家会觉得我很怪异的。”女儿的态度有些松动,但还是忍不住抱怨。
“我也曾经年轻过,朋友怎么看我,我也曾很在意。可是你想想看,过夜只是很多活动的一种,下课或周末时你也可以请同学白天到我们家玩。如果你的同学只是因为你不能过夜,就不愿意接纳你,那么你是不是也该仔细想想:你们的友谊到底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呢?”
“所以,你不是真的要把我们放在叔叔家啰?”孩子松了一口气。
“没有。但是‘我和爸爸自己去玩几天’,是真的有这样的想法,只是并没有落到实处而已。”我笑道。
“不如明天,我请你再来吃冰淇淋、聊天,好吗?”她眼中露出得意的神情。
“我一定来!”我回答。这小家伙,不知道又要出什么新招数。
今天这一回合终于圆满结束,总算让她很舒服地接受与明白了我的坚持,而不是让她觉得我是在“命令”她不可以去、并“强迫”她“遵守”我的命令。与其强迫,不如营造一个情境,在平等与尊重的环境中,让她也体会我的顾忌与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