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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先后来到山西大同和河北秦皇岛考察电煤供应基地,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电煤供应严峻形式势的高度关注。而解决电煤供应危急的背后则凸现了经过长期酝酿的“大能源”概念。
2008年初,暴雪、冻雨、低温……一场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袭击了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
受这场灾害影响,各地特别是南方受灾地区电煤供应频频告急,电煤供应已成为当前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之又重的问题。而在电煤供应告急的背后则凸现了经过长期酝酿的“大能源”概念,只有“大能源”才能对各地各行业所急需的能源进行战略管理和统筹分配。
解决电煤供应危急的背后:“大能源”的探索
1月底,南方受灾地区电煤供应频频告急,电煤库存下降较快,近百座电厂的存煤低于警戒线,直供电厂存煤只有正常水平的一半。随着部分受灾地区电网恢复正常运行,电煤供应压力将进一步加大。电煤供应已成为当前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问题。增加煤炭生产、保证电煤供应,是确保受灾地区电力正常供应、夺取抗灾救灾斗争胜利的一个关键。
但是,这涉及煤炭、电力、石油。以及山西、内蒙、河北、浙江、重庆等十几个省市。如何集中统筹协调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之间的煤电油运?
2月1日,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及时掌握有关方面的综合情沉,统筹协调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中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工作。
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有:中宣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卫生部、民航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新闻办、气象局、电监会、总参、武警、国务院应急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石油集团、中石化集团、煤炭运销协会等23个单位。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国家发改委。
这可以说是一个活生生的“大能源”部门概念,凸显了集中统筹管理能源的重要性。
在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管理下,主要产煤省和煤炭企业进一步落实了国务院关于做好煤炭生产供应工作的指示:交通部门和有关地区研究出台促进煤炭公路运输的具体政策,开通“绿色通道”,提高煤炭公路运输效率:铁路、交通部门则抓住春节客流减少的有利时机,把电煤作为重中之重,充分挖掘潜力,增加电煤运输:煤炭企业、铁路交通部门和发电企业进行点对点的工作衔接……
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达到了统筹协调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间煤电油运的战略目的。
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应急指挥中心虽产生于雪灾危急时刻,属应急性管理机制,但对煤电油运的统一管理和统筹协调,却可以说是对十七大报告中“大部门体制”的一次有益探索。由此,有关专家呼唤与之相对应的“大能源”部门,使临时应急部门固定下来。
“能源部”:20年的呼唤
实际上,近些年来社会各界关于“组建能源部”或者“成立统一的能源管理部门”的呼声日渐高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王维城连续三年提出组建国家能源部的建议,他强调,“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能源安全出现了许多现实和潜在的问题,而出现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就是能源管理体制不尽科学,能源管理的职能被拆分和弱化”。
据了解,我国曾在1988年设立过能源部,但在五年后的1993年,国家能源部被撤销,恢复国家煤炭部、电力部,对能源的管理由集中管理改为分散管理。
2003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由国家发改委下设能源局。但是有关能源专家评价,“这个司局级的能源局级别太低,相对应的是,不管是中石油、中石化还是国家电网公司等企业,还是电监会等专门的行业机构。都是部级(或者副部级)建制。从行政制度和管理权限上看,能源局根本就管不了这些机构或企业”。
正是发改委能源局的“力不从心”,直接导致了政府在能源领域的多头管理。据统计,目前我国能源行业的相关职责分散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电监会、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等相关部门。王维城强调:“我国的能源管理体制还需进一步改革,设立一个政企分开、精干的国家能源部,不仅是必要的。也是急需的。”
能源无小事,关乎到我国国家整体利益。专家建议,成立一个更高级别的能源管理部门,从事宏观管理和统筹规划,不直接管理能源企业的生产工作,将有助于我国能源结构的合理布局,解决能源领域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有效防止几大垄断性能源公司的恶性竞争和相互打压。
“大能源”:长期酝酿与应急机制的结合点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大部门体制”的构想,短短3个月,“大部制”热谈,众多专家媒体都在推测: “谁将成为大部制的第一个试点?”
焦点锁定能源。
关于成立“能源部”的探讨不只是十七大后3个月的事,存在历史渊源。连续三年的两会上,“组建能源部”都是热点话题。时间临近3月,此话题有望在今年两会被连续第四年提出。
年初抗灾中电煤供应危急和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的成立,更让众多专家瞩目于能源集中协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于是在创设大部门体制的背景下“大能源”成为最热门的焦点。
2007年12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白皮书中指出,“中国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能源法律制度建设,正在积极着手研究石油天然气、原油市场和原子能等能源领域的立法”。权威人士表示,在本次对《能源法》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能源的管理主体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这表明成立能源部已经成为各界共识。
同时白皮书还明确指出,中国还将加强能源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适当集中、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深化能源体制改革。提高能源市场化程度,完善能源宏观调控体系。
据了解,十七大后,国务院相关研究机构已拟定能源方面大部制改革调研报告,对能源部门的职能整合提出建议,加强宏观战略管理。
众多信息综合表明,能源将是“大部门体制”的突破口。 两会将近,“大能源”究竟能否落实。怎样整合,如何协调各方利益?我们拭目以待。
2008年初,暴雪、冻雨、低温……一场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袭击了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
受这场灾害影响,各地特别是南方受灾地区电煤供应频频告急,电煤供应已成为当前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之又重的问题。而在电煤供应告急的背后则凸现了经过长期酝酿的“大能源”概念,只有“大能源”才能对各地各行业所急需的能源进行战略管理和统筹分配。
解决电煤供应危急的背后:“大能源”的探索
1月底,南方受灾地区电煤供应频频告急,电煤库存下降较快,近百座电厂的存煤低于警戒线,直供电厂存煤只有正常水平的一半。随着部分受灾地区电网恢复正常运行,电煤供应压力将进一步加大。电煤供应已成为当前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问题。增加煤炭生产、保证电煤供应,是确保受灾地区电力正常供应、夺取抗灾救灾斗争胜利的一个关键。
但是,这涉及煤炭、电力、石油。以及山西、内蒙、河北、浙江、重庆等十几个省市。如何集中统筹协调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之间的煤电油运?
2月1日,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及时掌握有关方面的综合情沉,统筹协调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中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工作。
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有:中宣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卫生部、民航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新闻办、气象局、电监会、总参、武警、国务院应急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石油集团、中石化集团、煤炭运销协会等23个单位。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国家发改委。
这可以说是一个活生生的“大能源”部门概念,凸显了集中统筹管理能源的重要性。
在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管理下,主要产煤省和煤炭企业进一步落实了国务院关于做好煤炭生产供应工作的指示:交通部门和有关地区研究出台促进煤炭公路运输的具体政策,开通“绿色通道”,提高煤炭公路运输效率:铁路、交通部门则抓住春节客流减少的有利时机,把电煤作为重中之重,充分挖掘潜力,增加电煤运输:煤炭企业、铁路交通部门和发电企业进行点对点的工作衔接……
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达到了统筹协调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间煤电油运的战略目的。
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应急指挥中心虽产生于雪灾危急时刻,属应急性管理机制,但对煤电油运的统一管理和统筹协调,却可以说是对十七大报告中“大部门体制”的一次有益探索。由此,有关专家呼唤与之相对应的“大能源”部门,使临时应急部门固定下来。
“能源部”:20年的呼唤
实际上,近些年来社会各界关于“组建能源部”或者“成立统一的能源管理部门”的呼声日渐高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王维城连续三年提出组建国家能源部的建议,他强调,“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能源安全出现了许多现实和潜在的问题,而出现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就是能源管理体制不尽科学,能源管理的职能被拆分和弱化”。
据了解,我国曾在1988年设立过能源部,但在五年后的1993年,国家能源部被撤销,恢复国家煤炭部、电力部,对能源的管理由集中管理改为分散管理。
2003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由国家发改委下设能源局。但是有关能源专家评价,“这个司局级的能源局级别太低,相对应的是,不管是中石油、中石化还是国家电网公司等企业,还是电监会等专门的行业机构。都是部级(或者副部级)建制。从行政制度和管理权限上看,能源局根本就管不了这些机构或企业”。
正是发改委能源局的“力不从心”,直接导致了政府在能源领域的多头管理。据统计,目前我国能源行业的相关职责分散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电监会、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等相关部门。王维城强调:“我国的能源管理体制还需进一步改革,设立一个政企分开、精干的国家能源部,不仅是必要的。也是急需的。”
能源无小事,关乎到我国国家整体利益。专家建议,成立一个更高级别的能源管理部门,从事宏观管理和统筹规划,不直接管理能源企业的生产工作,将有助于我国能源结构的合理布局,解决能源领域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有效防止几大垄断性能源公司的恶性竞争和相互打压。
“大能源”:长期酝酿与应急机制的结合点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大部门体制”的构想,短短3个月,“大部制”热谈,众多专家媒体都在推测: “谁将成为大部制的第一个试点?”
焦点锁定能源。
关于成立“能源部”的探讨不只是十七大后3个月的事,存在历史渊源。连续三年的两会上,“组建能源部”都是热点话题。时间临近3月,此话题有望在今年两会被连续第四年提出。
年初抗灾中电煤供应危急和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的成立,更让众多专家瞩目于能源集中协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于是在创设大部门体制的背景下“大能源”成为最热门的焦点。
2007年12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白皮书中指出,“中国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能源法律制度建设,正在积极着手研究石油天然气、原油市场和原子能等能源领域的立法”。权威人士表示,在本次对《能源法》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能源的管理主体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这表明成立能源部已经成为各界共识。
同时白皮书还明确指出,中国还将加强能源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适当集中、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深化能源体制改革。提高能源市场化程度,完善能源宏观调控体系。
据了解,十七大后,国务院相关研究机构已拟定能源方面大部制改革调研报告,对能源部门的职能整合提出建议,加强宏观战略管理。
众多信息综合表明,能源将是“大部门体制”的突破口。 两会将近,“大能源”究竟能否落实。怎样整合,如何协调各方利益?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