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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自2015年1月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基金来源主要通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和个人账户划拨等渠道解决,参保人员不需另行缴纳护理保险费。接受机构护理或居家护理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护理费用由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6%;在一、二、三级定点医院接受医疗专护的,发生的医疗护理费用由护理保险基金分别支付94%、92%、90%。试点一年多来,已有4240人次享受到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的人员个人实际负担比例为7.8%,大大低于住院治疗20%的个人负担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