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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鲁价格一发[2012]120号各市物价局:为确保阶梯电价政策平稳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1]2617号)和《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2]70号)精神,现将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中有关事项明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