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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志丹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于1986年12月,前身为志丹县土地管理局,2003年县级机构改革中与县矿产局合并后,更名为志丹县国土资源局。现下设土地收储整理中心、土地统征办公室、矿产资源工作站、地质环境监测站、土地交易信息中心、土地规划利用监测站、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及杏河、双河、保安、顺宁、旦八、金丁、永宁、城区8个基层国土所,共15个事业单位,182名干部职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障部门,该局在奋力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一直十分重视自身的正规化建设,特别是全国国土系统“两整治一改革”(着力整治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干部队伍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上级国土部门的工作要求,扎实深入开展各方面工作,使全系统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迈上新水平。
一、强化领导,夯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当前,国土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利益关联日趋复杂,加之市场配置机制还不够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对一些环节的权力运行还缺乏有效制约,导致涉地涉矿腐败案件易发多发,损害了国土资源系统的形象和公信力。为此,志丹县国土资源局将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常抓不懈的主题。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专题研究,及时召开全体职工会议动员部署,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综合组、土地市场治理组、矿业权市场治理组、深化改革研究组、案件协查组五个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制定了工作措施,夯实了工作责任。部署是前提,落实是关键,局主要负责人分阶段听取各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并带领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指导工作,确保专项行动顺利、高效推进。
二、建章立制,狠抓落实,推动专项行动高效实施。
(一)抓“风险排查”不留死角。志丹国土局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定方案、定方法、定任务,从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工作环节风险、制度机制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外部环境风险、“三重一大”风险、模糊地带风险八个层面全面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一人一岗一排查,一制度一流程一排查,同志之间、科室之间、单位之间互查,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382个,其中二级风险18个,三级风险364个。并在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将排查内容全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排查是出发点,防控是落脚点。结合382个廉政风险点和工作人员实际、岗位职责实际、单位职能实际,逐一制定了防控措施,逐一落实了责任人。工作人员勤奋努力、爱岗敬业,执法人员廉洁自律、秉公执法,真正实现了排查风险、防控风险双赢。
(二)抓“改革创新”不遗余力。志丹县国土资源系统群策群力,修订完善了审批制度、政务公开、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财务管理、人事制度等50多项规章制度,梳理完善了各项工作流程30多个,并向社会公开了违法违纪线索举报电话、電子信箱。组建耕保、地籍、地矿、法规、人秘五个工作股室,增强工作的纵向联系和横向配合。定期培训、考核上岗、择优使用,发放并定期深入组织《国土资源系统为民十项措施》、《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国土资源管理常用法律法规》等读本的学习活动,采取专题讲座、业务自修、综合测试等形式,广泛开展培养培训。推行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考核制度,“因事设岗,按岗定人”,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单位、细化到岗位、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身上,考核评价,强化落实。采取广泛推荐、民主投票的形式,对关键岗位实行干部轮岗交流,调整了6名工作人员,提拔了4名严于律己、廉政敬业的普通干部。
(三)抓“制度落实”不打折扣。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保护耕地更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面对上级国土部门下达志丹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指标。志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国策工作。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在每年初的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县长和各乡镇长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保护任务指标分解落实。乡与村、村与组分别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保护责任。对于耕地保护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全面提升建设用地批供管理综合水平。面对大量的建设用地与强化耕地保护的双重压力,志丹国土资源系统领导班子统筹谋划、迎难而上。认真梳理全县资源供需实际,对新增建设用地、耕地保有量、耕地占补平衡、建设用地供应等指标,进行严格的计划管控。对未纳入供地计划的新项目,一律不予供地,彻底解决土地使用上的随意性问题。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建设用地管理思路,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及各级重点项目用地,进一步推进存量用地利用效率,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国土部门在全力保障当年建设用地的同时,提前拟定下一年度拟建项目用地的征收报批和土地整理、收储工作计划,努力为项目建设提供快半拍的用地服务。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预审,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供地政策的用地,一律不予通过预审;对超范围和超标准用地的一律进行面积核减。强化用地指导和服务,国土部门落实专人,提前介入,主动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协调配合,在项目的可研论证、选址、预审、审批、土地和矿业权出让等方面,工作人员廉洁奉公、主动服务,依规依法廉洁办事。三是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提出的“四个必须”,在征地中依照法定程序,公开透明,阳光作业,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发言权、监督权,使征地工作合法、合情、合理。而且,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不符合法律规定,没有妥善解决失地农民长远生计的,一律不予审批供地,有效杜绝了征地过程中侵害被征地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为了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为了持续发展的千秋基业,该县按照非农建设用地必须实行“先补后占”的要求,不论是谁,都必须确保补充耕地措施在用地之前落实到位。四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国土资源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该局将查办案件贯穿于治理工作的全过程,重点查处在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审批中,非法批准、低价出让、擅自批准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出让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中,量身定做,滥设前置条件;擅自修改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等违规违法行为;在土地调查、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勘查、采矿许可证发放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利用工作之便插手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投标、资金使用和工程验收谋取私利等十类违纪违法行为。并研究制定了《志丹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十类违纪违法”行为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不廉洁行为及违法违纪行为线索举报电话、信箱和案件线索移送、协查机制,进一步加强了与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协调沟通,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做到了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涉及的责任人员,该移交处理或追究有关责任的,坚决移交追究,绝不姑息迁就。
三、规范履职,高效推进,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期间,全县预审项目用地51宗;完成城镇新增建设用地上报34个批次,面积1808.1825亩,涉及项目58个;完成审批24个批次,面积1049.847亩,涉及项目35个;完成7乡镇9个新农村建设和移民搬迁用地审批工作,面积达到322.6125亩。优先保障了城乡统筹、公益设施、油气开发、新农村建设等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把有限的用地指标真正落实在了重点项目上,形成了以工业园区为龙头的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区,以农业示范园为标杆的现代农业示范区,以重点镇建设为主导的城乡统筹示范区,以新型社区为带动的民生工程示范区;足额兑付农民征地安置补偿费4070.7265万元;土地执法巡查243次,共发现和受理各类违法用地42起,其中现场制止27起, 拆除5起,立案查处10起,恢复土地原貌24.33亩,收没款396.8417万余元,立案率和结案率均为100%。开发整理耕地2118.6亩,新增耕地561.75亩,有效增加了耕地指标。依法划拨土地134.16亩,出让土地203.47亩,保证了3个工业项目,1个现代农业项目,5个第三产业项目,4个安居工程,8个新型社区项目及时落地,满足了1913户8351名进城(镇、社区)人员的生活需求,推进了工业、农业、商贸等重要经济领域快速发展,在举县一致的共同努力下,全县生产总值从2010年的138.63亿元升至2011年的167.3亿元。
志丹县国土资源局做出的突出成绩,得到上级肯定和社会好评。曾先后荣获 “全国土地登记和土地调查先进单位”、“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多次在延安市国土资源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中名列前茅。在依法行政、环境保护、信访、创佳评差等方面多次受到志丹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同时,金丁国土所被国家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授予“2010年度全国土地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 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被国土资源部授予“2010年度全国百名优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的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