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历代贪官似江鲫,宦海自律史所稀。清代有吏于成龙,一生淡泊天下奇。于成龙,这位名垂清史的廉吏,44岁步入仕途,大器晚成,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以“天下廉吏第一”蜚声朝野。随着电视剧《于成龙》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于成龙的故事广为人知。但很少有人知道,于成龙曾在四川合州(今重庆市合川区)任过知州,留下了不少感人的故事。
初入合州
1667年(康熙六年)9月,51岁的于成龙从廣西罗城县令升任合州知州,当时的合州辖本县和铜梁、武胜,三县均不设县令,由知州一人管辖。
合州位于嘉陵江、涪江、渠江三江汇合之地,本是川东富庶大邑,明朝末年不计铜梁、武胜,仅合州一县就有4160户、72134人。明末清初,合州遭受了毁灭性的灾难,战乱频繁,百姓或死于战争,或死于贫困,或死于瘟疫,或逃往他乡,土地大量荒芜,人口十室九空。
于成龙上任知州时,合州只剩下507户、1013人,而城区仅有140多人。整个合州的财政总收入,即田赋和丁银共计只有白银15两,其中本县仅三两一钱。于成龙不由得长叹:“此又一罗城也!”
于成龙在广西罗城担任县令六年,治贫兴业,清除匪患,政绩卓著,经两广总督举荐被提升为合州知州,他没想到合州又是一个罗城。然而,地肥物丰、水陆纵横的合州又与地瘠民贫、无人问津的罗城不同。
于成龙在罗城时,上司一般不会要这要那,而到了合州,上司经常要这要那,非常烦人。于成龙到合州上任伊始,就接到重庆知府要鱼要虾的小帖,他立即给知府回柬:“民穷极矣!民脂膏竭矣!无怜而竭泽索鱼,不乐民反乐鱼,何忍得鱼乎?”庆幸的是,重庆知府还算开明,对于成龙不但不给鱼,反而提出尖锐批评的回柬,并未追究,也没有给于成龙小鞋穿。
定规立制
当时的清代官场,应酬十分烦琐。朝廷规定,凡招待上司的饭钱均由招待者自己掏腰包,但官僚们大都穷奢极欲,挥金如土,为了巴结上司,往往都从老百姓身上榨取钱财,在征收钱粮时玩弄手段,判案时收取贿赂,侵吞拖欠库银等。而当时的合州实在太穷,谁也不愿到合州当官。
于成龙到任后立下新规:上司到合州一律不设宴,只以温饱为限,他自己到所属县份亦是如此。若是下属官员设宴招待,于成龙不仅不吃,下属还要受到严词责备。另外,州官有一套类似仪仗队的人马,出行时扛旗的、举牌的、抬轿的,还有沿途鸣锣开道的,阵容很大,开支也很大,但可以公费报销。于成龙到合州后裁去了“仪仗队”,连八抬大轿也不要,只买了一匹不能耕田的老马代步,出行时只有一个仆人相随。合州百姓常常可以看到一个衣着破旧的州官骑着瘦弱的老马在乡野里奔走,那就是于成龙。
经过深入调查,于成龙很快就准确掌握了合州人口锐减、土地荒芜的原因:明末清初,清军与明军血战,百姓避乱而流落他乡;有的流民逃至上司所管辖的边界地带,充当上司的奴隶,被上司扣留而不得还乡;有的流民逃到他乡,因租种了人家的土地而不得还乡;有的流民原系官宦人家的仆役,又负有债务,害怕债主索债而畏缩不敢回乡;有的流民返回合州后,被原任州官强逼分门立户登册,以多收税赋,致使返回者再度逃走,未返者更不敢回乡。
针对这些原因,于成龙果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返回合州的百姓,由官府进行保护;合州荒地,垦者所有,以插草标然后耕耘为标志,后至者不得争论;耕种合州土地者,免征三年徭役和田赋;无人居住之宅,限原主人速回登记,若过期不登记,谁先修葺住之为谁所有;凡回合州垦荒居住者,官府贷牛助耕;凡回合州者,官府不再强逼分门立户。
奖励垦荒是清代初期的基本国策,而于成龙实行“禁止原主认业”早于清代朝廷明确规定15年。于成龙制订的这些优惠政策立竿见影,外出流民扶老携幼,纷纷返回家园,“旬月之间,户以千计”。合州出现了“户户有炊烟,村村闻鸡鸣”的良好局面。
再造合州
接踵而至的问题就是合州当地的地痞流氓。这伙人在别人耕地时不闻不问,等到庄稼成熟了便说是自己的祖田,或者说自己早已插标,强行霸占过去;见别人修缮空宅时袖手旁观,等到空宅修缮完工移居时便说是自己的祖宅,强要人家交纳租金,否则便强占房屋。
其中有一个叫王大元的人,纠集了一帮无赖专门抢土地、夺住宅,还霸占妇女。于成龙查清此案后,将王大元擒拿,将其罪状写明挂在脖子上,敲着锣走村串户游斗,并将其家产没收分给新户。不少地痞恶棍闻风丧胆,一时间社会上清净了不少。同时,针对明清战争后驻扎合州的清军扰民一事,于成龙经请示上司,将散在合州的无所事事的清军集中起来,令其开垦种植,不许胡作非为,违者以军法、民法交相处治。
为了杜绝抢田、霸屋之风再起,于成龙将“开垦之田,属开垦者所有;插标修葺之宅,属修葺者所有”等有关条文刻在各乡村的大石上,让路人皆知,村民皆晓。
在于成龙悉心治理下,合州经济社会出现了复苏的局面。为巩固成果,于成龙在合州建立了一套鼓励和保护农业生产的政策,还建立了一套统治体系:乡设乡约,里设里正,责令乡约每月农历初一和十五,向乡民讲解清廷颁布的宗旨为“以礼让为先,勤俭为本,戒游逸赌饮,勿以小过而不改”的《上谕十六条》;同时恢复民间的各种庆典风俗,使社稷之神保佑合州,使圣贤先师醇化合州。于成龙在他的《请复把典详》中,明确主张举办庆典活动一定要“简而不数,丰而不俭”,意思就是庆典次数要少,但一定要认真对待。
1669年(康熙八年),于成龙因功升迁湖北黄州府同知,从五品之刺史升为正五品之司马。他在合州近两年时间,时间虽短,却是合州非常关键的两年,使合州经济社会由衰落走向复兴。于成龙为开拓合州、再造合州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
于成龙离开合州不久,合州人民在药市街立“于公祠”以纪念之。《合州志·宦绩》中记载:“于成龙居官清正廉明,多善政,州人号于青天。”
(本刊根据合川区档案局提供的相关史料以及相关报道整理)
初入合州
1667年(康熙六年)9月,51岁的于成龙从廣西罗城县令升任合州知州,当时的合州辖本县和铜梁、武胜,三县均不设县令,由知州一人管辖。
合州位于嘉陵江、涪江、渠江三江汇合之地,本是川东富庶大邑,明朝末年不计铜梁、武胜,仅合州一县就有4160户、72134人。明末清初,合州遭受了毁灭性的灾难,战乱频繁,百姓或死于战争,或死于贫困,或死于瘟疫,或逃往他乡,土地大量荒芜,人口十室九空。
于成龙上任知州时,合州只剩下507户、1013人,而城区仅有140多人。整个合州的财政总收入,即田赋和丁银共计只有白银15两,其中本县仅三两一钱。于成龙不由得长叹:“此又一罗城也!”
于成龙在广西罗城担任县令六年,治贫兴业,清除匪患,政绩卓著,经两广总督举荐被提升为合州知州,他没想到合州又是一个罗城。然而,地肥物丰、水陆纵横的合州又与地瘠民贫、无人问津的罗城不同。
于成龙在罗城时,上司一般不会要这要那,而到了合州,上司经常要这要那,非常烦人。于成龙到合州上任伊始,就接到重庆知府要鱼要虾的小帖,他立即给知府回柬:“民穷极矣!民脂膏竭矣!无怜而竭泽索鱼,不乐民反乐鱼,何忍得鱼乎?”庆幸的是,重庆知府还算开明,对于成龙不但不给鱼,反而提出尖锐批评的回柬,并未追究,也没有给于成龙小鞋穿。
定规立制
当时的清代官场,应酬十分烦琐。朝廷规定,凡招待上司的饭钱均由招待者自己掏腰包,但官僚们大都穷奢极欲,挥金如土,为了巴结上司,往往都从老百姓身上榨取钱财,在征收钱粮时玩弄手段,判案时收取贿赂,侵吞拖欠库银等。而当时的合州实在太穷,谁也不愿到合州当官。
于成龙到任后立下新规:上司到合州一律不设宴,只以温饱为限,他自己到所属县份亦是如此。若是下属官员设宴招待,于成龙不仅不吃,下属还要受到严词责备。另外,州官有一套类似仪仗队的人马,出行时扛旗的、举牌的、抬轿的,还有沿途鸣锣开道的,阵容很大,开支也很大,但可以公费报销。于成龙到合州后裁去了“仪仗队”,连八抬大轿也不要,只买了一匹不能耕田的老马代步,出行时只有一个仆人相随。合州百姓常常可以看到一个衣着破旧的州官骑着瘦弱的老马在乡野里奔走,那就是于成龙。
经过深入调查,于成龙很快就准确掌握了合州人口锐减、土地荒芜的原因:明末清初,清军与明军血战,百姓避乱而流落他乡;有的流民逃至上司所管辖的边界地带,充当上司的奴隶,被上司扣留而不得还乡;有的流民逃到他乡,因租种了人家的土地而不得还乡;有的流民原系官宦人家的仆役,又负有债务,害怕债主索债而畏缩不敢回乡;有的流民返回合州后,被原任州官强逼分门立户登册,以多收税赋,致使返回者再度逃走,未返者更不敢回乡。
针对这些原因,于成龙果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返回合州的百姓,由官府进行保护;合州荒地,垦者所有,以插草标然后耕耘为标志,后至者不得争论;耕种合州土地者,免征三年徭役和田赋;无人居住之宅,限原主人速回登记,若过期不登记,谁先修葺住之为谁所有;凡回合州垦荒居住者,官府贷牛助耕;凡回合州者,官府不再强逼分门立户。
奖励垦荒是清代初期的基本国策,而于成龙实行“禁止原主认业”早于清代朝廷明确规定15年。于成龙制订的这些优惠政策立竿见影,外出流民扶老携幼,纷纷返回家园,“旬月之间,户以千计”。合州出现了“户户有炊烟,村村闻鸡鸣”的良好局面。
再造合州
接踵而至的问题就是合州当地的地痞流氓。这伙人在别人耕地时不闻不问,等到庄稼成熟了便说是自己的祖田,或者说自己早已插标,强行霸占过去;见别人修缮空宅时袖手旁观,等到空宅修缮完工移居时便说是自己的祖宅,强要人家交纳租金,否则便强占房屋。
其中有一个叫王大元的人,纠集了一帮无赖专门抢土地、夺住宅,还霸占妇女。于成龙查清此案后,将王大元擒拿,将其罪状写明挂在脖子上,敲着锣走村串户游斗,并将其家产没收分给新户。不少地痞恶棍闻风丧胆,一时间社会上清净了不少。同时,针对明清战争后驻扎合州的清军扰民一事,于成龙经请示上司,将散在合州的无所事事的清军集中起来,令其开垦种植,不许胡作非为,违者以军法、民法交相处治。
为了杜绝抢田、霸屋之风再起,于成龙将“开垦之田,属开垦者所有;插标修葺之宅,属修葺者所有”等有关条文刻在各乡村的大石上,让路人皆知,村民皆晓。
在于成龙悉心治理下,合州经济社会出现了复苏的局面。为巩固成果,于成龙在合州建立了一套鼓励和保护农业生产的政策,还建立了一套统治体系:乡设乡约,里设里正,责令乡约每月农历初一和十五,向乡民讲解清廷颁布的宗旨为“以礼让为先,勤俭为本,戒游逸赌饮,勿以小过而不改”的《上谕十六条》;同时恢复民间的各种庆典风俗,使社稷之神保佑合州,使圣贤先师醇化合州。于成龙在他的《请复把典详》中,明确主张举办庆典活动一定要“简而不数,丰而不俭”,意思就是庆典次数要少,但一定要认真对待。
1669年(康熙八年),于成龙因功升迁湖北黄州府同知,从五品之刺史升为正五品之司马。他在合州近两年时间,时间虽短,却是合州非常关键的两年,使合州经济社会由衰落走向复兴。于成龙为开拓合州、再造合州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
于成龙离开合州不久,合州人民在药市街立“于公祠”以纪念之。《合州志·宦绩》中记载:“于成龙居官清正廉明,多善政,州人号于青天。”
(本刊根据合川区档案局提供的相关史料以及相关报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