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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基建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决算的投资管理活动进行连续、全面、系统地审计、监督、分析和评价工作。通过变静态为动态,变被动为主动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从源头上控制工程造价,并发现和评价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建设部门纠正偏差,以实现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审计监督与控制。本文在对事后决算审计模式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提出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建设项目审计;全过程跟踪;对策与建议
Construction projects the whole process of tracking audit of
Yuan Zhi-yong1,Zhao Li-jun2,Xu Kun-ling2
(1.Dezhou Tobacco Monopoly Bureau (company) Dezhou Shandong 253000;
2.Shandong Provincial Tobacco Monopoly Bureau (company) Jinan Shandong 250000)
【Abstract】Construction project process tracking audit is the audit department for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from the project to the completion of the accounts of investment management activities for continuous, comprehensive, systematic auditing, supervision, analysis and evaluation work. Change static to dynamic, change from passive follow-up auditing for the entire process of the initiative from the source control project cost, and the discovery and evaluation of the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to help correct the devi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sector,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project o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audit and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On the basis of the analysis after the final accounts audit mode to further improve the whole process of tracking audi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to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Construction projects audit;The whole process of tracking;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1. 原有事后审计模式面临的严峻挑战
长期以来,我国对建设项目的审计大都采取事后审计的做法,即事后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事后竣工决算审计。随着市场化的推进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事后审计模式正面临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
1.1 审计决定或结果得不到法律支持。根据《合同法》、《招投标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中标单位中标并签订合同后,其权利义务即受法律保护,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价格取得工程款。审计部门不可对“定死”的内容进行审计处理;也不能对虽在合同以外,但已经由甲、乙双方已签字认可的变更工程款进行审计处理。因为法院认定不可对中标并经合同“包死”的内容进行审计处理,也不能对甲乙双方已签字认可的合同以外的变更工程款进行审计处理。例如:某审计部门在对某下属建设单位综合办公楼工程进行审计,发现已结算支付工程款不实,审计核减120万元,并做出审计决定将多付出工程款予以全额追回。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退款时,遭到施工方拒绝,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据审计决定判令施工方返还多付的工程款。结果法院认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是平等的合同关系,且施工单位不是审计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所以审计决定对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判决建设单位败诉。由此我们发现:一是内部审计作为监督部门,在《合同法》中的执法主体资格不明确;二是审计决定作为一种特殊的行政强制行为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效力不明确;三是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对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1]。从理性分析看,法院的判决也不无道理。合同“定死”的工程价款与合同确定的其他商品物质的价款在性质上是一样的,不能因为审计机关事后发现总价款构成中的某部分价格不合理而推翻重来,甚至要将已经支付的款项重新收回。否则,合同的遵守和执行将会无期。
1.2 潜伏着较大的审计风险。事后审计,往往是:(1)审计人员看不到建设项目施工以及有关物资设备进出、安装等具体过程。(2)只能将有关签证单、验收单、进货单等本应加以审计的资料作为审计依据。(3)使资料背后的许多违规违纪问题经审计后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因为审计过了)从而放纵了违规纪违纪问题。以致形成真账难查,从而放纵了违规行为,并由此产生了相应的审计风险。
1.3 难以发挥审计的作用。其实当前建设管理不到位、监理不到位、施工不到位甚至设计不到位等问题还相当严重。在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几乎都存在资产流失的“漏洞”。但由于事后审计让审计人员脱离实际,远离具体的建设过程,审计部门在事后审计时,因时过境迁,不仅难以发现建设管理不到位、监理不到位、施工不到位甚至设计不到位等问题,尤其是建设周期比较长的项目,即使发现了一些问题也很难加以补救;对合同确定的不合理价款无法追缴。
2. 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十大优特点
跟踪审计实际是一种更为深入的就地审计方式,将其应用于建设项目审计无疑能够较好地适应审计对象的特点要求,因而是非常恰当的。审计实践也已经证明了正是采用了这种方式,才促进了建设项目审计的深化与发展,开辟了效益审计的崭新天地。全过程跟踪审计与传统的事后结算审计相比主要有以下特点。
2.1 审计时间和次数不同。全过程跟踪审计将整个建设过程合理的划分为若干个期间或阶段,及时对每个阶段实现审计;审计次数比竣工结算大大增加;审计介入时间由竣工以后提前到工程建设的过程之中。
2.2 审计方式不同。事后审计体现为报送审计,一般是在获取了竣工结算资料之后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只是为了获取部分证据才偶尔到建设现场观察、测试。而跟踪审计则体现为就地审计,主要在建设现场进行工作,对组成工程项目的各单位工程视其实施的先后分别进行审计。
2.3 审计内容不同。事后审计是事后对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计;跟踪审计是在平时对形成竣工结算资料的各环节、过程及相关资料及时进行动态审计。审计的内容、资料要多于事后审计,体现出全面、全過程审计的特点。
2.4 审计作用不同。跟踪审计确定的造价更低,防止了资源流失和质量等问题,而且审计成果多样性,审计能在更多方面发挥制约、促进作用。
2.5 促进了建筑市场的规范。通过对基建物资采购、设计、招投标、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面行为进行跟踪审计,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促进建设项目各参与方依法规范自身行为,使建筑市场秩序从根本上得到规范和改善。
2.6 有利于对工程质量监督。审计人员经常工作在施工现场,对工程的施工过程、形象进度等都能做到眼见心明,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即可及时建议改进。
2.7 形成了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机制。跟踪审计使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建设过程,必将形成对权力的制衡机制;既保护了个人又避免了资产流失;审计由“秋后算帐”转变为防微杜渐,成为从源头上控制腐败的有效机制。
2.8 避免了与合同法、招投标法的冲突。一是从单纯的合同执行审计扩大到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的审计,防止了因写入不合理条款而致使建设资金损失的问题;二是可将“接受审计后再进行最终结算”的内容经协商后列为合同条款,使合同内容不仅不与审计法冲突,而且成为审计的依据;三是可以分期审计工程结算,经审计后再支付工程款,从而避免超付工程款情况的发生,从根本上防止为了收回多付的工程款而发生的诉讼问题。
2.9 降低了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可以经常深入到工程现场,能够观察到物资进出、设备安装、建设施工和具体过程,及时对设计变更事项的合理、合法性进行审计,对材料设备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审计,对签证单、验收单、进货单及相关事项包括隐蔽工程等进行审计,从而大大减少审计人员因不了解实际情况所带来的审查风险。
2.10 提升了审计地位和人员素质。跟踪审计从被动到主动,从滞后到超前,还解决了审计在建设项目关键环节的缺位问题,使审计成为工程建設全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参与者,使建设项目得以实现规范、高效、优质、低价、廉政等目标,取得了更加丰富多彩的审计成果。同时,不仅使工程审计人员原有知识学有所用,还学习掌握了更多更新的知识,包括工程建设、绩效审计、比价采购审计等,因而能全面提高工程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3. 搞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措施和建议
3.1 合理确定项目,量力而行实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审计部门应根据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选择具有全局性、影响广泛、群众关注、投资规模大的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要考虑重要性和效益性原则,重点放在涉及企业发展、影响大的重点项目上。对资金量小、周期长、次要环节、审计力量和能力不及、以及审计风险大的建设项目不应采取跟踪审计。
3.2 制定跟踪审计实施方案,明确主要内容。一个好的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质量控制的灵魂,它指导着审计人员的现场作业,对审计质量起着全面控制作用,因此我们一定要重视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跟踪审计中,应当对重要事项以及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或审计底稿,并对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审计工作方案或底稿的主要内容:
(1)编制的依据。
(2)建设单位和被审计项目的名称、基本情况。
(3)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4)审计目标;范围、内容、重点、方法、实施步骤;预定审计起讫时间。
(5)审计组成员名单、分工及相应职责。
(6)编制的日期。
实施方案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由审计组负责实施。审计组应严格按照确定的审计实施方案执行。
3.3 促进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应注重审计成果转化,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及时总结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调整跟踪方案,逐步完善内控制度,要围绕法规和审计工作职责,研究和制订开展跟踪审计的操作规范,规范和指导跟踪审计工作,要通过制度规范跟踪审计行为,保证跟踪审计有效实施,使跟踪审计逐步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中。
3.4 提出审计意见和审计报告。跟踪审计实施阶段,审计组应按照“跟踪审计、分期报告、迅速反馈、及时纠正”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地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并出具书面的分期报告和终结报告。根据造价审计与其他情况审计两种不同情况作不同的处理。在最后一次审计结束后应出具《建设项目审计结果汇总表》,告知总共核减(增)金额及审定金额,交被审计单位据以调整工程结算,并作为与建设单位结算资金往来的依据。对于跨年度的跟踪审计项目,年度终了时,审计组应向派出审计部门出具工程项目造价审定书,报告年度跟踪审计情况,此报告可以不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项目终结后的审计报告,可随最后一期《工程项目造价审定书》一并交施工单位征求意见及盖章[2]。
3.5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整合审计资源。由于跟踪审计涉及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极具政策性、专业性和复杂性,因此一定要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审计人员的数量与质量。一是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资源的投入力度,加大工程技术人员的数量与比重,达到充实审计技术力量,提升审计机关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能力的目的。二是审计人员要坚持专业理论及技能的学习和充实,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要努力拓展自己的知识面,提升实践经验,努力成为复合型、实用型人材。同时,审计部门要重视人才的培养,可以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发掘人才,培养人才,树立“人才强审”的理念。三是审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通过聘请具有良好信誉的社会中介机构、聘请外部专家的方式来参与跟踪审计,同时,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委托中介机构的监管,加强对专家工作质量的约束,以实现审计风险的全方位控制[3]。
总之,建设工程跟踪审计作为工程审计的一种创新,开创了审计工作的新局面,不仅使事后审计面临的一些问题得到了解决,而且大大拓展了审计的功能,在实践中已彰显出它的优越性以及广阔的应用前景。因此,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跟踪审计加强实践和研究,使它不断完善和提高,从而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企业的改革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 为什么审计决定得不到司法支持新华网2011-09-01.
[2] 李吾星建设项目跟踪讲座岳阳审计网2010.1.
[3] 徐云顾春明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浅探会计文苑2009-12-21.
[文章编号]1006-7619(2011)01-01-02
[作者简介] 袁志勇(1974.7.16-),男,工作单位:德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科长。
赵立军,工作单位: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处长。
许坤岭,工作单位: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副处长。
【关键词】建设项目审计;全过程跟踪;对策与建议
Construction projects the whole process of tracking audit of
Yuan Zhi-yong1,Zhao Li-jun2,Xu Kun-ling2
(1.Dezhou Tobacco Monopoly Bureau (company) Dezhou Shandong 253000;
2.Shandong Provincial Tobacco Monopoly Bureau (company) Jinan Shandong 250000)
【Abstract】Construction project process tracking audit is the audit department for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from the project to the completion of the accounts of investment management activities for continuous, comprehensive, systematic auditing, supervision, analysis and evaluation work. Change static to dynamic, change from passive follow-up auditing for the entire process of the initiative from the source control project cost, and the discovery and evaluation of the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to help correct the devi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sector,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project o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audit and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On the basis of the analysis after the final accounts audit mode to further improve the whole process of tracking audi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to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Construction projects audit;The whole process of tracking;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1. 原有事后审计模式面临的严峻挑战
长期以来,我国对建设项目的审计大都采取事后审计的做法,即事后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事后竣工决算审计。随着市场化的推进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事后审计模式正面临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
1.1 审计决定或结果得不到法律支持。根据《合同法》、《招投标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中标单位中标并签订合同后,其权利义务即受法律保护,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价格取得工程款。审计部门不可对“定死”的内容进行审计处理;也不能对虽在合同以外,但已经由甲、乙双方已签字认可的变更工程款进行审计处理。因为法院认定不可对中标并经合同“包死”的内容进行审计处理,也不能对甲乙双方已签字认可的合同以外的变更工程款进行审计处理。例如:某审计部门在对某下属建设单位综合办公楼工程进行审计,发现已结算支付工程款不实,审计核减120万元,并做出审计决定将多付出工程款予以全额追回。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退款时,遭到施工方拒绝,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据审计决定判令施工方返还多付的工程款。结果法院认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是平等的合同关系,且施工单位不是审计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所以审计决定对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判决建设单位败诉。由此我们发现:一是内部审计作为监督部门,在《合同法》中的执法主体资格不明确;二是审计决定作为一种特殊的行政强制行为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效力不明确;三是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对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1]。从理性分析看,法院的判决也不无道理。合同“定死”的工程价款与合同确定的其他商品物质的价款在性质上是一样的,不能因为审计机关事后发现总价款构成中的某部分价格不合理而推翻重来,甚至要将已经支付的款项重新收回。否则,合同的遵守和执行将会无期。
1.2 潜伏着较大的审计风险。事后审计,往往是:(1)审计人员看不到建设项目施工以及有关物资设备进出、安装等具体过程。(2)只能将有关签证单、验收单、进货单等本应加以审计的资料作为审计依据。(3)使资料背后的许多违规违纪问题经审计后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因为审计过了)从而放纵了违规纪违纪问题。以致形成真账难查,从而放纵了违规行为,并由此产生了相应的审计风险。
1.3 难以发挥审计的作用。其实当前建设管理不到位、监理不到位、施工不到位甚至设计不到位等问题还相当严重。在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几乎都存在资产流失的“漏洞”。但由于事后审计让审计人员脱离实际,远离具体的建设过程,审计部门在事后审计时,因时过境迁,不仅难以发现建设管理不到位、监理不到位、施工不到位甚至设计不到位等问题,尤其是建设周期比较长的项目,即使发现了一些问题也很难加以补救;对合同确定的不合理价款无法追缴。
2. 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十大优特点
跟踪审计实际是一种更为深入的就地审计方式,将其应用于建设项目审计无疑能够较好地适应审计对象的特点要求,因而是非常恰当的。审计实践也已经证明了正是采用了这种方式,才促进了建设项目审计的深化与发展,开辟了效益审计的崭新天地。全过程跟踪审计与传统的事后结算审计相比主要有以下特点。
2.1 审计时间和次数不同。全过程跟踪审计将整个建设过程合理的划分为若干个期间或阶段,及时对每个阶段实现审计;审计次数比竣工结算大大增加;审计介入时间由竣工以后提前到工程建设的过程之中。
2.2 审计方式不同。事后审计体现为报送审计,一般是在获取了竣工结算资料之后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只是为了获取部分证据才偶尔到建设现场观察、测试。而跟踪审计则体现为就地审计,主要在建设现场进行工作,对组成工程项目的各单位工程视其实施的先后分别进行审计。
2.3 审计内容不同。事后审计是事后对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计;跟踪审计是在平时对形成竣工结算资料的各环节、过程及相关资料及时进行动态审计。审计的内容、资料要多于事后审计,体现出全面、全過程审计的特点。
2.4 审计作用不同。跟踪审计确定的造价更低,防止了资源流失和质量等问题,而且审计成果多样性,审计能在更多方面发挥制约、促进作用。
2.5 促进了建筑市场的规范。通过对基建物资采购、设计、招投标、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面行为进行跟踪审计,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促进建设项目各参与方依法规范自身行为,使建筑市场秩序从根本上得到规范和改善。
2.6 有利于对工程质量监督。审计人员经常工作在施工现场,对工程的施工过程、形象进度等都能做到眼见心明,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即可及时建议改进。
2.7 形成了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机制。跟踪审计使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建设过程,必将形成对权力的制衡机制;既保护了个人又避免了资产流失;审计由“秋后算帐”转变为防微杜渐,成为从源头上控制腐败的有效机制。
2.8 避免了与合同法、招投标法的冲突。一是从单纯的合同执行审计扩大到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的审计,防止了因写入不合理条款而致使建设资金损失的问题;二是可将“接受审计后再进行最终结算”的内容经协商后列为合同条款,使合同内容不仅不与审计法冲突,而且成为审计的依据;三是可以分期审计工程结算,经审计后再支付工程款,从而避免超付工程款情况的发生,从根本上防止为了收回多付的工程款而发生的诉讼问题。
2.9 降低了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可以经常深入到工程现场,能够观察到物资进出、设备安装、建设施工和具体过程,及时对设计变更事项的合理、合法性进行审计,对材料设备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审计,对签证单、验收单、进货单及相关事项包括隐蔽工程等进行审计,从而大大减少审计人员因不了解实际情况所带来的审查风险。
2.10 提升了审计地位和人员素质。跟踪审计从被动到主动,从滞后到超前,还解决了审计在建设项目关键环节的缺位问题,使审计成为工程建設全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参与者,使建设项目得以实现规范、高效、优质、低价、廉政等目标,取得了更加丰富多彩的审计成果。同时,不仅使工程审计人员原有知识学有所用,还学习掌握了更多更新的知识,包括工程建设、绩效审计、比价采购审计等,因而能全面提高工程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3. 搞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措施和建议
3.1 合理确定项目,量力而行实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审计部门应根据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选择具有全局性、影响广泛、群众关注、投资规模大的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要考虑重要性和效益性原则,重点放在涉及企业发展、影响大的重点项目上。对资金量小、周期长、次要环节、审计力量和能力不及、以及审计风险大的建设项目不应采取跟踪审计。
3.2 制定跟踪审计实施方案,明确主要内容。一个好的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质量控制的灵魂,它指导着审计人员的现场作业,对审计质量起着全面控制作用,因此我们一定要重视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跟踪审计中,应当对重要事项以及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或审计底稿,并对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审计工作方案或底稿的主要内容:
(1)编制的依据。
(2)建设单位和被审计项目的名称、基本情况。
(3)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4)审计目标;范围、内容、重点、方法、实施步骤;预定审计起讫时间。
(5)审计组成员名单、分工及相应职责。
(6)编制的日期。
实施方案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由审计组负责实施。审计组应严格按照确定的审计实施方案执行。
3.3 促进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应注重审计成果转化,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及时总结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调整跟踪方案,逐步完善内控制度,要围绕法规和审计工作职责,研究和制订开展跟踪审计的操作规范,规范和指导跟踪审计工作,要通过制度规范跟踪审计行为,保证跟踪审计有效实施,使跟踪审计逐步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中。
3.4 提出审计意见和审计报告。跟踪审计实施阶段,审计组应按照“跟踪审计、分期报告、迅速反馈、及时纠正”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地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并出具书面的分期报告和终结报告。根据造价审计与其他情况审计两种不同情况作不同的处理。在最后一次审计结束后应出具《建设项目审计结果汇总表》,告知总共核减(增)金额及审定金额,交被审计单位据以调整工程结算,并作为与建设单位结算资金往来的依据。对于跨年度的跟踪审计项目,年度终了时,审计组应向派出审计部门出具工程项目造价审定书,报告年度跟踪审计情况,此报告可以不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项目终结后的审计报告,可随最后一期《工程项目造价审定书》一并交施工单位征求意见及盖章[2]。
3.5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整合审计资源。由于跟踪审计涉及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极具政策性、专业性和复杂性,因此一定要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审计人员的数量与质量。一是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资源的投入力度,加大工程技术人员的数量与比重,达到充实审计技术力量,提升审计机关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能力的目的。二是审计人员要坚持专业理论及技能的学习和充实,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要努力拓展自己的知识面,提升实践经验,努力成为复合型、实用型人材。同时,审计部门要重视人才的培养,可以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发掘人才,培养人才,树立“人才强审”的理念。三是审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通过聘请具有良好信誉的社会中介机构、聘请外部专家的方式来参与跟踪审计,同时,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委托中介机构的监管,加强对专家工作质量的约束,以实现审计风险的全方位控制[3]。
总之,建设工程跟踪审计作为工程审计的一种创新,开创了审计工作的新局面,不仅使事后审计面临的一些问题得到了解决,而且大大拓展了审计的功能,在实践中已彰显出它的优越性以及广阔的应用前景。因此,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跟踪审计加强实践和研究,使它不断完善和提高,从而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企业的改革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 为什么审计决定得不到司法支持新华网2011-09-01.
[2] 李吾星建设项目跟踪讲座岳阳审计网2010.1.
[3] 徐云顾春明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浅探会计文苑2009-12-21.
[文章编号]1006-7619(2011)01-01-02
[作者简介] 袁志勇(1974.7.16-),男,工作单位:德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科长。
赵立军,工作单位: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处长。
许坤岭,工作单位: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