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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安祖先生《〈唐国史补〉“元和之风尚怪”说考论》一文中对“元和体”界定有误。张文认为“元和体”应包括元白讽喻诗。对于元稹未将讽喻诗归入“元和体”,张安祖先生解释为:“元和体”当时并非关名,元稹对其讽喻诗格外珍重,出于自我保护心理,故将讽喻诗排除在“元和体”之外。经过考察,这一解释并不能成立,故“元和体”之界定应依元稹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