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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今年9月,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委、市场监管委联合印发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反垄断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0月15日起在天津自贸区内正式施行。《办法》设立了自贸试验区反垄断工作协调办公室,在天津市反垄断执法机构之间建立会商、信息沟通和案件线索移交等机制,并规定天津市反垄断执法机构和协调办公室均可受理自贸试验区内反垄断举报和咨询。《办法》实施后,将进一步简化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效率、有效避免多头执法和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