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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规划要需要遵从城乡的整体规划,以"面对现实"、"依照科学"、"公平公正"等态度预防和调处规划纠纷。然而很多时候农田规划时由于没有事先协商一致,缺乏相应的科学论证基础,再加上基层工作条件和工作能力落后,以致规划纠纷难以预防和调处。文章将在分析基本农田规划纠纷预防与调处能力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纠纷预防和调处的建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