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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 ,在自上而下的政绩评价机制下面 ,县乡之间及乡村之间 ,很容易结成利益共同体 ,利益整体化了的县乡村三级 ,既可以摆脱自下 (农民 )而上的监督 ,又可以有效摆脱自上 (中央 )而下的监督。这种情况下 ,政绩工作和中心工作本身就成了县乡村三级为了谋取自身利益而制造出来的工具。解决问题的办法 ,不是抽象地建立所谓现代行政体制 ,而是应该消极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