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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行政滥用职权应当有一个法律标准,由于滥用职权是滥用自由裁量权,要认定自由裁量权被滥用,其内容涉及合理性,而合理性的内容要接受司法审查,则必须将合理性的内容和标准法律化。只有这样,才能把行政滥用职权界定为行政违法行为,才能分清滥用职权与行政不当的界限,理清滥用职权与显失公正之间的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