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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允许有限的几份报纸为“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试点,而后是将新闻传媒列入第三产业,其后是在市场经济的框架中將新闻传媒推向市场,进而推上集团化发展的道路,又通过推动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来进一步推动新闻传媒资本运营的发展,这构成了我国推动新闻传媒进行经营管理改革探索的主要轨迹。本文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闻事业经营管理的政策进行梳理,探析了我国新闻事业经营管理政策轨迹。
【关键词】新闻传媒 经营管理 改革探索
改革开放,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以来,新闻传媒在某些基本属性不变的情况下,其生存状况、经营理念、运作方式发生了诸多变化。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新闻政策体系的重要补充,新闻事业经营管理政策已越来越成为其中的重要角色。本文试图就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新闻事业经营管理政策的轨迹进行梳理。
一、“边缘突破”与“中心扩散”
在党的具体新闻政策体系中,主要体现着内容和经营两条线的管理思路,所谓的“边缘突破”,笔者认为集中体现的是对新闻事业舆论导向和宣传报道内容的带着被动色彩的管理轨迹;而以经营为基础,伴随着经营手段,借助于获得实际效益的目的的推动,与内容生产的管理政策相呼应,留下的是一条“中心扩散”的主动式的管理轨迹。“边缘突破”总是伴随着政策导向的反复式缓慢递进,与政治体制改革有更直接的联系,突破也难免遇到极限;而“中心扩散”在总体上则是以不断演进的思路,顺势而行,速度之快和取得的成绩之大是难以阻挡的。
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条脉络: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允许有限的几份报纸为“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试点,而后将新闻传媒列入第三产业,其后是在市场经济的框架中将新闻传媒推向市场,进而推上集团化发展的道路,又通过推动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来进一步推动新闻传媒资本运营的发展。这就是中央高层领导推动新闻传媒进行经营管理改革探索的主要轨迹。
二、改革开放以来新闻事业经营管理的政策轨迹
政策的适时放宽使得传媒经济实力不断得以壮大,必然会带来经济机制的创新、资本运营和资本扩张的探索。整个经济领域发展的联动效应,使有的媒介已经触及到深层次变革。在具体的新闻政策中,笔者认为可以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闻事业经营管理的政策轨迹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为传媒经营管理向更深层次的改革提供了条件。
1、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阶段
我国新闻事业经营管理的政策并不是在改革开放后才出现,实际上1949年底,新闻总署就决定根据实行“企业化经营”的方针,要求“条件好的报纸争取自治”,“多登有益广告”等。但由于当时没有市场经济的制度后盾,并且受到政治运动的影响,这一政策维持时间不长,但仍是一次新闻事业经营管理的有益尝试,并为改革开放后的新闻事业经营管理政策的重新出台提供了参照。
新闻事业经营管理政策的重新松动是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拉开序幕,1978年末《人民日报》等首都8家新闻单位联合向财政部申请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经营方针,得到批准,同时通过在全国新闻媒体中推广,使很多的新闻同行了解了这一理念。
1979年1月4日,《天津日报》率先刊登了中国大陆“文革”结束后的第一则报纸广告,3个月后,中共中央宣传部发文肯定了这一做法。并且在1980年1月又发出《关于报刊、广播、电视台刊登和播放外国商品广告的通知》,允许刊播外国商品广告,使报业的支柱性经济来源有了政策保障。允许报纸广告经营的政策是新闻事业大胆开展经营管理的标志。1985年,《洛阳日报》率先搞起自办发行,随后自办发行得到更大范围的推广与尝试。
1985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电部、文化部再次发出《关于报纸、书刊、电台、电视台经营、刊播广告有关问题的通知》。与此同时,1987年,国家科委首次编制的我国信息产业投入产出表,将新闻事业和广播电视业纳入中国信息商品化产业序列。后来新闻事业开展多种经营政策和产业化改革的提出成为这一思想的自然延伸。
在这一阶段,从1983年到1987年的针对报刊内容的三次清理整顿相继展开,成为政策放开后政府对新闻业进行的连续性宏观调控的开始。
2、采编与经营分离,多种经营阶段
1988年3月16日,新闻出版署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了《关于报刊、期刊社、出版社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暂行办法》,对报社可以开展的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进行了规定。
从新闻出版署随后发出的三个政策取向大不相同的文件,即1992年12月《关于建立新闻出版三资企业审批程序的通知》,1993年4月《关于新闻出版业试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署内审批程序程序的规定》,1994年3月《关于禁止在我境内与外资合办报纸、期刊和出版社的通知》,可以看出政府对新闻出版业引进外资的积极探索和宏观把握,政策取向处在对外资引入的犹豫与举棋不定之中,在当时产业化还未实施的情况下,先发出外资引入的政策信号似乎为时过早。而同时对已经“试办”的合资机构则采取了承认态度。
实际上,1992年以来,官方已逐步承认传媒的产业性质,但强调它是特殊产业,不能完全市场化,要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同年中国报业协会也提出了“报业经济”的概念。直到1993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正式将报刊经营列入第三产业。成为报业产业化改革的一个阶段性标志。
从1994年开始,我国组建报业集团的意向已比较明确,政策领域和实践领域都具备了可操作性。1996年,经中共中央宣传部同意,国际新闻出版署批准了广州日报社进行报业集团试点。
3、集团化与资本运营阶段
1996年,国家把广播电视和报刊经营管理列入需要加快发展的第三产业行列。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明确提出,三年后包括报社、电视台在内的大多数事业单位要实行自收自支。以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成立为标志,中国报业产业化进程有了一个新的起点,各地的强势报纸纷纷走集团化道路,报业也开始接近资本市场,寻求规模扩张。
【关键词】新闻传媒 经营管理 改革探索
改革开放,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以来,新闻传媒在某些基本属性不变的情况下,其生存状况、经营理念、运作方式发生了诸多变化。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新闻政策体系的重要补充,新闻事业经营管理政策已越来越成为其中的重要角色。本文试图就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新闻事业经营管理政策的轨迹进行梳理。
一、“边缘突破”与“中心扩散”
在党的具体新闻政策体系中,主要体现着内容和经营两条线的管理思路,所谓的“边缘突破”,笔者认为集中体现的是对新闻事业舆论导向和宣传报道内容的带着被动色彩的管理轨迹;而以经营为基础,伴随着经营手段,借助于获得实际效益的目的的推动,与内容生产的管理政策相呼应,留下的是一条“中心扩散”的主动式的管理轨迹。“边缘突破”总是伴随着政策导向的反复式缓慢递进,与政治体制改革有更直接的联系,突破也难免遇到极限;而“中心扩散”在总体上则是以不断演进的思路,顺势而行,速度之快和取得的成绩之大是难以阻挡的。
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条脉络: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允许有限的几份报纸为“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试点,而后将新闻传媒列入第三产业,其后是在市场经济的框架中将新闻传媒推向市场,进而推上集团化发展的道路,又通过推动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来进一步推动新闻传媒资本运营的发展。这就是中央高层领导推动新闻传媒进行经营管理改革探索的主要轨迹。
二、改革开放以来新闻事业经营管理的政策轨迹
政策的适时放宽使得传媒经济实力不断得以壮大,必然会带来经济机制的创新、资本运营和资本扩张的探索。整个经济领域发展的联动效应,使有的媒介已经触及到深层次变革。在具体的新闻政策中,笔者认为可以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闻事业经营管理的政策轨迹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为传媒经营管理向更深层次的改革提供了条件。
1、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阶段
我国新闻事业经营管理的政策并不是在改革开放后才出现,实际上1949年底,新闻总署就决定根据实行“企业化经营”的方针,要求“条件好的报纸争取自治”,“多登有益广告”等。但由于当时没有市场经济的制度后盾,并且受到政治运动的影响,这一政策维持时间不长,但仍是一次新闻事业经营管理的有益尝试,并为改革开放后的新闻事业经营管理政策的重新出台提供了参照。
新闻事业经营管理政策的重新松动是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拉开序幕,1978年末《人民日报》等首都8家新闻单位联合向财政部申请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经营方针,得到批准,同时通过在全国新闻媒体中推广,使很多的新闻同行了解了这一理念。
1979年1月4日,《天津日报》率先刊登了中国大陆“文革”结束后的第一则报纸广告,3个月后,中共中央宣传部发文肯定了这一做法。并且在1980年1月又发出《关于报刊、广播、电视台刊登和播放外国商品广告的通知》,允许刊播外国商品广告,使报业的支柱性经济来源有了政策保障。允许报纸广告经营的政策是新闻事业大胆开展经营管理的标志。1985年,《洛阳日报》率先搞起自办发行,随后自办发行得到更大范围的推广与尝试。
1985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电部、文化部再次发出《关于报纸、书刊、电台、电视台经营、刊播广告有关问题的通知》。与此同时,1987年,国家科委首次编制的我国信息产业投入产出表,将新闻事业和广播电视业纳入中国信息商品化产业序列。后来新闻事业开展多种经营政策和产业化改革的提出成为这一思想的自然延伸。
在这一阶段,从1983年到1987年的针对报刊内容的三次清理整顿相继展开,成为政策放开后政府对新闻业进行的连续性宏观调控的开始。
2、采编与经营分离,多种经营阶段
1988年3月16日,新闻出版署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了《关于报刊、期刊社、出版社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暂行办法》,对报社可以开展的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进行了规定。
从新闻出版署随后发出的三个政策取向大不相同的文件,即1992年12月《关于建立新闻出版三资企业审批程序的通知》,1993年4月《关于新闻出版业试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署内审批程序程序的规定》,1994年3月《关于禁止在我境内与外资合办报纸、期刊和出版社的通知》,可以看出政府对新闻出版业引进外资的积极探索和宏观把握,政策取向处在对外资引入的犹豫与举棋不定之中,在当时产业化还未实施的情况下,先发出外资引入的政策信号似乎为时过早。而同时对已经“试办”的合资机构则采取了承认态度。
实际上,1992年以来,官方已逐步承认传媒的产业性质,但强调它是特殊产业,不能完全市场化,要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同年中国报业协会也提出了“报业经济”的概念。直到1993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正式将报刊经营列入第三产业。成为报业产业化改革的一个阶段性标志。
从1994年开始,我国组建报业集团的意向已比较明确,政策领域和实践领域都具备了可操作性。1996年,经中共中央宣传部同意,国际新闻出版署批准了广州日报社进行报业集团试点。
3、集团化与资本运营阶段
1996年,国家把广播电视和报刊经营管理列入需要加快发展的第三产业行列。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明确提出,三年后包括报社、电视台在内的大多数事业单位要实行自收自支。以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成立为标志,中国报业产业化进程有了一个新的起点,各地的强势报纸纷纷走集团化道路,报业也开始接近资本市场,寻求规模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