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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开始,主要发达国家都对中小企业税收优惠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从全面优惠到有选择的重点优惠;在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的基础上,灵活务实;引入税式支出,对税收优惠进行绩效考评;非常注重政策的配套与协调等。中国在中小企业税收优惠制度方面存在法定性不足、受惠主体过窄、力度小、优惠方式单一、导向性不明显、配套协调不够、缺少科学合理的评价等问题。因此,中国应借鉴全球中小企业税收优惠制度改革的经验,有针对性地进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