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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及问题分析
——企业国有资产配置不规范。1.公益性资产注入国有企业。存在将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性房屋和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等公益性资产注入国有企业的现象,不符合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规定。
2.注入国有企业的程序不规范。为做强、做优、做大区(县)属国有企业,提高国有资产配置的时效性,存在简化资产注入程序,导致国有资产注入国有企业的程序不规范。
——企业国有资产配置不科学。1.国有资产配置前期缺乏科学规划。现有的资产配置标准大多存在不符合实际、约束力不强等问题,其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国有资产配置缺乏计划性、统筹性和科学性,没有发挥国有资产应有的效益。
2.企业国有资产配置分散。部分国有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管理落后,加之各项配套改革措施没有及时出台,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职能付出的成本得不到对应的市场化收益,经济效益不佳,致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为难题。
3.企业国有资产配置不均衡。一是由于资产配置的无偿性,导致国有企业无限度的争经营性资产,存在部分老旧资产收益小于累计折旧情况,反而成为国有企业转型发展的“鸡肋”;二是国资监管部门的资产调剂职能难以发挥作用,国有资产的调拨、配置实际上都是国有企业成立后政府直接发文确定,使得国资监管部门对资产配置的宏观调控作用以及将闲置资产盘活”的职能处于被动地位;三是因区域资产总量有限,国有资产主要集中配置在成立时间早的企业,而后续成立的企业多数只有办公设备和家具,造成国有资产配置不均衡,企业经营指标考核指标难以量化,经营业绩考核流于形式。
4.缺乏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一是国资监管部门对国有企业的资产存量、资产质量、资产使用情况和资产配置效率缺乏有效的监督评价;二是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也不健全;三是由于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指标占比较轻以及国有资产的不断注入,致使该考核指标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企业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不高。1.国有资产闲置。一是由于国有企业大多均为项目代建业主,部分国有公司的项目很多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并导致各种建设资金包括项目建设融资资金积压,不仅没有实现资金价值,还需支付高额的资金占用费;二是由于国有企业管理不善,缺少对经营性资产的正常维修维护,未挖掘国有资产的潜在效益,造成部分可产生效益的国有资产闲置。
2.国有资产浪费。一些国有企业仍然存在将优质经营性资产转作办公用房、超配超占、豪华装修办公用房现象,造成了经营性国有资产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国家投入得不到有效回报的浪费现象,致使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下降。
3.国有资产收益流失。由于历史遗留原因,部分经营性国有资产被非国有企业低价使用、免费使用或不能按时按协议收取租赁费,造成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流失。
——国有资产盈利能力弱。已配置注入国有企业的资产资源,普遍变现和盈利能力差。国有企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和土地占比较大,且非经营性资产居多,资产资源多数不能变现,难以为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足够的现金流。
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的对策
——深入调查,建立完善国有资产区域动态库。1.深入现场,开展专项调查。成立清查小组,通过深入现场和专项调查达到两个目的:一是摸清国有资产的总量情况、使用情况、配置情况;二是摸清区(县)属国有企业目前发展方向、业务需求、存在问题、解决思路。
2.高效管理,建立完善国有资产动态管理系统。为了减少浪费,提高资产的利用率,直接降低国有企业运行成本,应完善资产管理系统,建立动态数据库,将从购入、入账、使用、维修到报废全过程纳入到管理系统中,可以全方位、实时更新国有资产情况,实现资产变动信息与系统信息的实时一致,为投资决策、资产合理调配提供准确的参考数据,有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率,减少闲置浪费。
——强化分类,制定优化配置方案。根据调查清理结果,分类甄别并向当地政府提出资产资源的配置建议,制定优化配置方案。在保证区域经济稳定发展的基础上,根据区域内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业务发展特点,对现有国有资产(资源)进行分类配置,实现资产(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大大增强国有企业经济实力。
——加速推进,剥离公益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如防洪堤、公益林、公园、公共广场、市政道路等)不能给企业带来现金流,也不能用于市场化融资,反而会与政府相关部门形成交叉管理,导致责任不明,同时会增加企业成本(折旧费用等),并抵减当期的公司利润,影响公司的资信评价,从而直接影响公司经营发展,因此应尽快将公益性资产资源剥离到行业主管部门。
——创新模式,实现三权分离。统一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分散国有资产的管理权和经营权,实现资产资源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1.将资产所有权集中到资本运营公司,做大资本总额。一是将经营性资产所有权集中到國有资本运营公司,便于提高规模效应,重点做强、做优、做大某些或某个国有企业,提高资信评级和资金募集与运营能力,也利于国有资产的调控配置和监督管理;二是通过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实现国有资本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实行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平台作用,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国有资本投向,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
2.将资产管理权和经营权分散到其他国有企业,做大现金流。一是由国资管理部门牵头拟定管理方案,报当地政府审定后,完善相关手续,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及相关收入、费用比率。二是资产所有权公司具有资产的收益权,负责资产管理和经营的公司应将资产收益全额上交到资产所有权公司,资产所有权公司根据协议或相关规定支付管理服务费,同时做大做实资产所有权公司、资产管理权和经营权公司的现金流。
——引入市场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1.挖掘闲置资产潜力。存在经营性资产闲置或未有效利用情况,各部门因历史遗留原因,其名下仍实质管理经营部分资产。对闲置的国有资产进行统计收编,针对可用于租赁收益的(已鉴定为危房的除外),进行统计,原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继续履行其合同,到期的门面根据目前管理政策进行租赁分类,登记造册,进行市场化公开招租。
2.发挥母公司桥梁作用。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母公司应起到桥梁作用,把各子公司不适用及不需用的闲置资产在国有企业内部进行互相调剂,相互调进调拨,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充分利用企业资产,创造经济效益,从而提高国有企业整体的生产能力,以及增强抗风险能力。
3.经营性资产全部市场化公开招租。为了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国资监管部门即时制定《经营性国有资产公开招租暂行办法》,对辖区内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部进行市场化公开招租。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严格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采取规范化、市场化的方式公开招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