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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对水源地保护规划实施效果的评价有助于提升规划效果,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利用。基于此,本文就水源地保护规划实施效果评价体系进行研究,首先就水源地保护规划实施效果评价体系的构建思路进行分析,然后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评级体系的指标、权重和等级,最后对评价体系的可行性进行分析,从而提升水源地保护规划的实施效果。
关键词:水源地;保护规划;实施效果
引言
水源地保护规划实施效果评价体系主要结合水源地的具体区位,对水源地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技术保障等措施的开展效果进行客观评价,根据评价的结果改善水源地保护措施中存在的不足,并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提升策略。水源地保护规划的各项措施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针对水源地不同阶段的特点而制定,因此实施效果的评价涉及到多重指标。要制定出合理的评价体系,必须注重各项指标的设计。
一、水源地保护规划实施效果评价体系的整体构建
水源地保护规划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要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注重水源地的保护和规划。为保证评价体系的效果,在制定评价体系时要坚持量化的原则,紧密结合水源地的区位特点,并且将生态因素与社会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等相结合。
评价体系的构建具体应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保护规划实施后的评价理论研究和方法研究,这一部分主要对文献资料进行收集和查阅,内容主要为评价体系的理论和模型构建方法,同时对土地规划、水源地功能、区域规划等资料进行收集和分析;另一部分是实施后评价体系的具体构建,先确定评价体系的各项指标,然后对各项指标的权重进行确定,同时对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最后合成最终的指标体系。
二、水源地保护规划实施效果评价体系的指标设计
(一)评价指标设计
水源地具有特殊性,因此在构建评价体系的过程中要坚持三个原则,分別是全面性原则、层次性原则和可操作性原则。就全面性原则来看,在设计评价指标时必须宏观考虑,将保护规划涉及到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各方面囊括到评价体系中,从而确保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就层次性原则来看,着重要掌握水源地保护规划的内在逻辑关系,将整体系统分为若干个子系统,在根据保护规划的实际情况进行层层划分,从而使各项指标都能够得到量化,最终确定评价体系为三级指标;就可操作性原则而言,评价指标的设计不能停留在理论层面,应该从保护规划工作涉及的主体部门获取第一手资料和数据,保证理论与实际充分结合,并且将指标划分为规划指标和执行指标两部分[1]。
(二)指标权重设计
要确保指标权重设计的科学合理性,必须将定向设计与定量设计紧密结合。本文对水源地保护规划实施效果评价指标的权重设计采用德尔菲法和AHP法,结合专家咨询法和层次分析法,对水源地保护规划进行具体评价。首先利用专家咨询法对业内水源地保护规划专家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评价体系中各层次指标构造的合理性,通过构造数据矩阵对专家结果和构造结果进行两两比较,一致性检验CR值控制在0.1以内,表明指标构造具有可实施性[2]。
(三)指标等级设计
1.生态资源保护指标设计
实施效果评价分数在80~100之间:水源地保护规划效果显著,水源地保护区的建设效率较高,生态环境的保护率和修复率优良,建设效率和修复效率都达到80%以上;水源地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具有相匹配的处理措施,处理的效率达到80%以上;水源地所在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完善,水资源利用效率较高,居民生活条件具有可靠保障。
实施效果评价分数在60~80之间:水源地保护规划效果一般,水源地保护区的建设效率和修复效率居于60%~80%之间;水源地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的效率达到60%~80%;水源地所在区域内的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占区域内水源地保护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的60%~80%之间。
实施效果评价分数在40~60之间:水源地保护规划效果不明显,水源地保护区的建设效率和修复效率居于40%~60%之间;水源地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的效率达到40%~60%;水源地所在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占区域内水源地保护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的40%~60%。
实施效果评价分数在40以下:水源地保护规划效果存在形式化现象,水源地保护区的建设效率和修复效率居于40%以下;水源地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缺乏明确的标准化措施,效率在40%以下;水源地所在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占区域内水源地保护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的40%。
2.水源地开发利用指标设计
实施效果评价分数在80~100之间: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80%以上;保护规划的资金投入量占区域经济生态保护的80%以上;建设专业化的水源地保护规划管理队伍,人才稳定并持续增加;保护规划措施中的各项重点工程和非重点工程顺利开展,实施效率达到80%以上。
实施效果评价分数在60~80之间:水资源利用效率在60%~80%之间;保护规划的资金投入量占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投资的60%~80%;保护规划措施中的工程实施效率达到60%~80%。
实施效果评价分数在40~60之间:水资源利用效率在40%~60%间;保护规划的资金投入量大占总投资的40%~60%;工程实施效率在40%~60%间。
实施效果评价分数在40以下:水资源利用效率在40%以下;保护规划的资金投入量占总投资40%以下;没有建设专业化的水源地保护规划管理队伍;工程实施效率在40%以下。
3.技术保障建设指标设计
实施效果评价分数在80~100之间:水源地巡查机制完善,具有专业化的管理人才队伍;水源地配备智能化的监控管理平台,平台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具备完善的应急机制,能够针对水源地突发情况做出有效治理。
关键词:水源地;保护规划;实施效果
引言
水源地保护规划实施效果评价体系主要结合水源地的具体区位,对水源地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技术保障等措施的开展效果进行客观评价,根据评价的结果改善水源地保护措施中存在的不足,并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提升策略。水源地保护规划的各项措施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针对水源地不同阶段的特点而制定,因此实施效果的评价涉及到多重指标。要制定出合理的评价体系,必须注重各项指标的设计。
一、水源地保护规划实施效果评价体系的整体构建
水源地保护规划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要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注重水源地的保护和规划。为保证评价体系的效果,在制定评价体系时要坚持量化的原则,紧密结合水源地的区位特点,并且将生态因素与社会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等相结合。
评价体系的构建具体应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保护规划实施后的评价理论研究和方法研究,这一部分主要对文献资料进行收集和查阅,内容主要为评价体系的理论和模型构建方法,同时对土地规划、水源地功能、区域规划等资料进行收集和分析;另一部分是实施后评价体系的具体构建,先确定评价体系的各项指标,然后对各项指标的权重进行确定,同时对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最后合成最终的指标体系。
二、水源地保护规划实施效果评价体系的指标设计
(一)评价指标设计
水源地具有特殊性,因此在构建评价体系的过程中要坚持三个原则,分別是全面性原则、层次性原则和可操作性原则。就全面性原则来看,在设计评价指标时必须宏观考虑,将保护规划涉及到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各方面囊括到评价体系中,从而确保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就层次性原则来看,着重要掌握水源地保护规划的内在逻辑关系,将整体系统分为若干个子系统,在根据保护规划的实际情况进行层层划分,从而使各项指标都能够得到量化,最终确定评价体系为三级指标;就可操作性原则而言,评价指标的设计不能停留在理论层面,应该从保护规划工作涉及的主体部门获取第一手资料和数据,保证理论与实际充分结合,并且将指标划分为规划指标和执行指标两部分[1]。
(二)指标权重设计
要确保指标权重设计的科学合理性,必须将定向设计与定量设计紧密结合。本文对水源地保护规划实施效果评价指标的权重设计采用德尔菲法和AHP法,结合专家咨询法和层次分析法,对水源地保护规划进行具体评价。首先利用专家咨询法对业内水源地保护规划专家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评价体系中各层次指标构造的合理性,通过构造数据矩阵对专家结果和构造结果进行两两比较,一致性检验CR值控制在0.1以内,表明指标构造具有可实施性[2]。
(三)指标等级设计
1.生态资源保护指标设计
实施效果评价分数在80~100之间:水源地保护规划效果显著,水源地保护区的建设效率较高,生态环境的保护率和修复率优良,建设效率和修复效率都达到80%以上;水源地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具有相匹配的处理措施,处理的效率达到80%以上;水源地所在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完善,水资源利用效率较高,居民生活条件具有可靠保障。
实施效果评价分数在60~80之间:水源地保护规划效果一般,水源地保护区的建设效率和修复效率居于60%~80%之间;水源地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的效率达到60%~80%;水源地所在区域内的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占区域内水源地保护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的60%~80%之间。
实施效果评价分数在40~60之间:水源地保护规划效果不明显,水源地保护区的建设效率和修复效率居于40%~60%之间;水源地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的效率达到40%~60%;水源地所在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占区域内水源地保护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的40%~60%。
实施效果评价分数在40以下:水源地保护规划效果存在形式化现象,水源地保护区的建设效率和修复效率居于40%以下;水源地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缺乏明确的标准化措施,效率在40%以下;水源地所在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占区域内水源地保护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的40%。
2.水源地开发利用指标设计
实施效果评价分数在80~100之间: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80%以上;保护规划的资金投入量占区域经济生态保护的80%以上;建设专业化的水源地保护规划管理队伍,人才稳定并持续增加;保护规划措施中的各项重点工程和非重点工程顺利开展,实施效率达到80%以上。
实施效果评价分数在60~80之间:水资源利用效率在60%~80%之间;保护规划的资金投入量占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投资的60%~80%;保护规划措施中的工程实施效率达到60%~80%。
实施效果评价分数在40~60之间:水资源利用效率在40%~60%间;保护规划的资金投入量大占总投资的40%~60%;工程实施效率在40%~60%间。
实施效果评价分数在40以下:水资源利用效率在40%以下;保护规划的资金投入量占总投资40%以下;没有建设专业化的水源地保护规划管理队伍;工程实施效率在40%以下。
3.技术保障建设指标设计
实施效果评价分数在80~100之间:水源地巡查机制完善,具有专业化的管理人才队伍;水源地配备智能化的监控管理平台,平台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具备完善的应急机制,能够针对水源地突发情况做出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