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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忻州市法定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情况和漏报原因,加强传染病报告管理,减少漏报发生。[方法]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对忻州市医疗机构进行传染病漏报调查。对2003年7月至2004年7月传染病报告与门诊日志及检验科传染病登记对照检查,调查漏报原因。[结果]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率为12.89%,市级医院漏报率为4.35%,县级医院漏报率为11.76%,乡镇卫生院的漏报率为9.30%,村卫生所漏报率高达59.02%。漏报较严重的病种是麻疹29.60%、病毒性肝炎15.20%、痢疾8.33%、肺结核6.33%。[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