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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习近平从地方工作直到担任总书记后的一系列有关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论述,始终贯穿着统战理念和统战思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特就特在它是党的统一战线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主要体现在:以统一战线目标要求和评判标准谋划宗教工作、以统一战线理念和方法开展宗教工作、统一战线五大关系中的宗教关系和谐、统一战线领导权在宗教工作中如何实现等。习近平首次提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彰显了执政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的有机结合,一般公共事务与统战工作的有机结合,国家治理与团结联合的有机结合。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中的统战思维,是我国成为全世界处理宗教问题最为成功的国家的一个重要原因和基本经验,也为世界提供了处理和解决古老而棘手的宗教问题的中国方案、彰显了中国智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一个重要特征和显著标识。当前,面对国际国内新的机遇和挑战,宗教工作要树立“情、理、利、文、法”五位一体的统战思维。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就是要牢固树立统战理念,画出最大同心圆,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关键词:习近平;新时代;宗教问题;统战思维
中图分类号:D6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1672-3163(2018)01-00004-14
习近平2016年4月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这是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最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内涵外延及其构建,是目前学界、政界和宗教界都普遍关注的热点理论问题。实际上,习近平之所以提出这个理论,是有着长期的实践积累和深层的战略思考的,有着基本的构想脉络。习近平从地方工作直到担任总书记后的一系列有关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论述,始终贯穿着一条主线——统一战线,就是以党的统一战线的站位、目标、理念、方式看待宗教问题、对待信教群众、部署宗教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同宗教界结成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处理宗教问题的鲜明特色和政治优势。”目前学者专家和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对“统战思维与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之间的关系已开始关注并有所论及,但系统深入的研究论述尚缺。本文试从统一战线角度,对习近平关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思想作一粗浅的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特就特在它是党的统一战线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问题的论述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宗教篇,也是习近平总书记统一战线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宗教问题是世界性的古老而复杂的问题。宗教学是个古老的学科,目前全世界有很多机构和学者、教职人员以及政府官员在研究它。在我国,宗教学属于国家一级学科。毫无疑问,宗教工作理论应是宗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统一战线是一门科学,统一战线理论正在逐步走向科学化,但目前尚未正式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近几年来呼声较高的“统战学”还没有列入二级学科目录。但正如习近平在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的“必须明确,民主党派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对台工作、侨务工作都是统一战线工作”。当前在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党的统一战线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关于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论述,既是“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宗教篇,也是“习近平总书记统一战线重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开创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境界。
(二)我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构成统一战线同心圆中的重要一环:拥护社会主義的爱国者。早在1997年担任福建省委副书记时,习近平就指出:“我们怎么估价各宗教的教徒信众?应该说绝大多数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部分,是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劳动者、爱国者。我们党的政策是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巩固和扩大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这是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在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只要把政治底线这一圆心固守住,包容的多样性的半径越大,画出的最大同心圆就越大。长期以来,在统一战线同心圆中,“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这一环指的是哪几类统一战线成员并不十分明确(如图所示)。笔者研究新中国成立后的统一战线史认为,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主要是指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被赎买的原工商业者。他们作为食利阶层,不是劳动者,但仍然可以是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现在,这部分人越来越少,《条例》对其已经不再单列。笔者认为,当下的“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主要是指宗教界爱国人士及其所联系的信教群众。这是因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国宗教的根本方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也是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如何把他们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和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统一战线理论必须研究的重大课题。
(三)宗教领域是统一战线的热点地带和理论创新的“富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一个开放的、发展的科学理论,作为这一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宗教理论都在不断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思想的论述,开辟了统一战线理论新境界。宗教关系是统一战线五大关系的重要方面,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在习近平总书记统一战线重要思想形成和发展中一直占有很重的位置。早在1999年福建省委副书记任上,习近平就指出,宗教是一个历史的、长期的、复杂的现象,要加强对宗教政策的研究,正确处理好宗教问题,才能团结大多数。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强调宗教工作是浙江统战工作的难点。习近平提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宗教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及时发现新睛况、解决新问题”。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民族宗教工作的思路和办法。统战部门要加强对民族宗教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政府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十多年来,浙江省各地探索有效的宗教事务管理模式,特别是开启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代理制度和民间信仰场所规范化管理等创新性工作。近几年来,如何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自信”,如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广大成员,如何服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何应对互联网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等等,成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共同关注和重点研究的重大课题。 由于宗教具有特殊的复杂性,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研究和把握宗教工作规律对做好宗教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就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深入研究和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各种问题,结合我国宗教发展变化和宗教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用以更好指导我国宗教工作实践。习近平要求在贯彻宗教政策的基本要求、关键环节、重点举措等方面,做到“掌握规律、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有效杜绝因工作方法失当引发的矛盾和问题。既要全面推进,也要重点突破。要结合各宗教情况,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以做好重点工作推进全局工作。当前,宗教工作规律是推进统一战线理论创新需要探究的重大课题。要建立专门的研究队伍,探索建立宗教工作智库,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宗教问题等的研究,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新境界。
二、以统一战线目标要求和评判标准谋划宗教工作
(一)最大政治与全局工作。毛泽东曾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说过,统战工作是最大的工作。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多次强调,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事业成败的关键,是最大的政治。他进而指出,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花大心思下大气力解决好的重大战略问题。习近平一直认为,宗教工作是事关党和政府全局的工作。还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他在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任上,就多次指出:“不懂得宗教问题,不懂得宗教发展历史在人类发展史中产生的作用,不懂得宗教在现实政治生活中所起到的作用,这是无知的表现”;“宗教问题并不是个小问题,决不能有一点麻痹。宗教问题处理不好,要出大事,不仅有被渗透被演变的可能性,还会造成国家的分裂”;“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一种思想信仰,也是一种社会实体,如果缺乏正确的引导,将转化为危及社会稳定的政治力量”。2004年4月,习近平在浙江全省宗教工作座谈会的讲话中就指出,“宗教工作是一个关系党的执政前途和命运的全局性和战略性工作”。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进一步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
习近平之所以把宗教工作视作全局性工作,很重要的一条是基于对宗教的群众性的深刻认识。早在2002年6月,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就指出:“宗教是一種社会力量,它有着相当群众基础。”2004年4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全省宗教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同时指出我们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揭示了宗教工作的本质。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说过,统一战线是做人的工作,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做好信教群众的工作是我们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信教群众也是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在宗教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就是要站在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高度,站在整个民族与国家利益的高度,站在党和政府全局工作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
(二)政治底线与法律底线。党的十八大后,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习近平提出“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凡事多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这样才能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政治底线的含义:对危害中国共产党领导、危害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危害国家制度和法治、损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问题,必须旗帜鲜明反对,不能让其以多样性的名义大行其道。强调“这是政治底线,不能动摇。除此之外,对其他各种多样性,要尽可能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找到最大公约数。只要我们把政治底线这个圆心固守住,包容的多样性半径越长,画出的同心圆就越大”。在宗教领域,习近平突出法律底线,强调必须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㈣。
习近平提出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强调必须区分合法宗教活动与打着宗教旗号的违法犯罪活动。早在1997年4月,时任省委副书记的习近平在福建全省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严格划清爱国宗教团体与非法宗教组织界限,正常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的界限以及宗教、民间信仰、封建迷信三者之间的界限。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取缔各种非法宗教组织,坚决刹住滥建庙宇和佛(神)像之风,对民间信仰活动进行正确的引导和管理,并妥善解决落实宗教政策方面存在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同年11月,习近平在走访福建省各宗教团体时指出,宗教管理工作是党的统战工作的重要方面,要依法支持、保护宗教团体的正当活动,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综合治理,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多次强调,“对属于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何种宗教,都要依法处理”㈣;“暴力恐怖活动漠视基本人权、践踏人道主义,挑战的是人类文明的共同底线,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㈣;“渗透不是宗教问题,而是政治问题,与我争夺宗教工作领导权,争夺群众。要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习近平洞若观火地指出,“我们与达赖分裂集团斗争的焦点,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更不是所谓的人权问题。我们与达赖分裂集团斗争的核心与实质,是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的政治原则问题”。
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完善涉及宗教的法律法规。早在2002年3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宗教工作会议上,时任省长习近平指出,要加快宗教事务管理的法制化进程。加快我省地方性宗教法规的立法步伐,使宗教事务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徊。习近平主政浙江期间,《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于2006年3月2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修订。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明确提出,宗教方面的一般性社会事务,要通过国家一般性的法律法规来调节规范,这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做法。宗教方面的具体问题,要通过修订完善《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规章解决,社会其他领域制定法律法规时要考虑和涵盖宗教的相关内容。同时要研究完善有关具体政策,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适时上升为法律,努力实现政策与法律的衔接配合。2017年8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修订主要着眼六个方面,具体来说就是“两维护”“两明确”“两规范”。两维护,即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界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两明确,即明确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和宗教财产权属、明确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两规范,即规范宗教界财务管理、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 民间信仰在我国东南沿海有较深厚的群众基础,但由于长期以来缺乏明确的管理部门,其活动易产生乱象。习近平在福建工作时就指出,“民间信仰要纳入管理,不要酿成大乱”;“宗教工作部门要把这件事管起来。要研究、分析,提出政策意见,然后分工管理。强调要加强对民间信仰的引导和管理,将之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习近平主政浙江期间继续以此进行倡导,后来浙江在试点基础上率先出台民间信仰场所管理服务办法,为在全国范围内出台相关法规政策提供了经验。
(三)从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做好统战和宗教工作。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化不断发展和我国国际战略的推进,统一战线涉及的国际、国内因素错综复杂,必须要统筹国际国内大局进行谋划。宗教的国际性决定了宗教工作这种统筹更显紧迫。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期间,就已关注到义乌国际商贸城面临涉外宗教问题。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以全球视野和战略视角把握宗教、民族等统一战线工作与国家安全之关系。他指出,要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做好西藏工作,牢牢把握西藏社会的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对达赖集团斗争的方针政策不动摇。针对境内外“三股势力”严重威胁我国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习近平提出要并行推进国内国际两条战线,防范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肆意蔓延。
(四)网络统战工作与互联网宗教问题。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使统一战线从党内党外、体制内外、海内海外进一步拓展到网上网下,从某种意义上讲网络空间已成为统一战线大陆和港澳台海外之外的第三个范围。习近平提出要积极探索“网络统战”,强调“网上网下要形成同心圆”。互联网和信息化,也加剧了宗教的国际性、群众性和复杂性。有关数据显示,2001年互联网上涉及基督教和天主教的中文网站、网页仅7100多个;2015年1月,约为2740万个。习近平要求高度重视互联网宗教问题,在互联网上大力宣传党的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传播正面声音。指出网络宗教是社会各个层面和各个部门的综合性问题,政府、宗教团体和社会大众都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形成网络宗教的秩序与良性运行,需要各方共同发力。
(五)判断统战工作和宗教工作做得好不好的标准。统战工作的主题是大团结、大联合。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善于联谊交友”;“统一战线工作做得好不好,要看交到的朋友多不多、合格不合格、够不够铁。多不多是数量问题,合格不合格、够不够铁是质量问题。”我国广大信教群众同样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群众基础。习近平关于宗教工作做得好不好的评判标准,与统战工作做得好不好的评判标准一样,都在于是否有利于团结大多数,是否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是否有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早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就指出,做好宗教工作,关键是要正确理解、全面把握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既尊重群众信仰宗教的自由,也尊重群众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深刻认识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使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下,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共同创造和谐美好的社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反复强调“宗教工作本质是群众工作”,指出“宗教是一种信仰,是一种社会意识,但更主要的是一种社会力量,涉及到亿万信教群众。境外对我国进行宗教渗透,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企图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变为同党和政府对抗的力量”;指出“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指出“如果对信教群众不尊重、不信任,我们党就失去了一支可以团结的重要力量”。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明确提出,要尊重信教群众的基本信仰,团结好信教群众,把能不能将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作为评价宗教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宗教工作的本质,明确了评价宗教工作的根本标准,指明了宗教工作的着力方向。
三、以统一战线理念和方法开展宗教工作
(一)一致性与多样性。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首次把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明确为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这是统一战线理论的重大创新。正确把握和贯彻这一方针十分重要,一方面要着力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不断增进一致性;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包容和引导多样性。要通过耐心细致的统战工作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中国共产党与宗教信仰者能结成统一战线的共同政治基础。关于这一点,我们党的认识是一脉相承、接续发展的。周恩来早就指出:“不管是无神论者,还是有神论者,不管是唯物论者,还是唯心论者,大家一样地都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习近平在地方工作期间也多有论述,指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应成为各宗教界团体一条坚定不移的原则”。“必须深刻认识到,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远远大于信仰上的差异性,绝不能把这种信仰上的差异引导到政治上去”“我们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利益”。
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于宗教界人士和宗教信仰者来说,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与宗教界人士“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就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多接触、多谈心、多帮助,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通过解决实际困难吸引人、团结人”。
(二)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统一战线中有积极因素也有消极因素,统战工作的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在这方面,毛泽东不但说过“所谓政治,就是把拥护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把反对我们的人搞得少少的”,还说过“所谓团结,就是团结跟自己意见分歧的,看不起自己的,不尊重自己的,跟自己闹过别扭的,跟自己作过斗争的,自己在他面前吃过亏的那一部分人”。 对如何对待宗教中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习近平在地方工作期间就多有论及。例如,他提出:“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继续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努力化解不利条件和消极因素”。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新阐释,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努力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鼓励宗教界多做善行善举,鼓励广大信教群众追求良好的道德目标。要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充分肯定宗教界对我国各项事业发展所做的贡献。2014年5月4日在听取3位伊斯兰教代表人士和1位佛教代表人士发言后,习近平表示,“作为一种文化,我很注意看宗教方面的著作,宗教在劝人向善方面有很多智慧,有很多有益的阐释”。2015年6月,习近平在接受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拜见时,就高度贊扬了藏传佛教教义中的扬善惩恶、平等宽容、扶贫济困等积极思想以及藏传佛教界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提出,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既不能只注重抑制消极因素、忽视调动积极因素,也不能只注重调动积极因素、忽视抑制消极因素”、“发挥宗教积极作用,不是要把宗教当作济世良方、人为助长宗教热,而是要因势利导、趋利避害”。
关于宗教具体有哪些正能量的积极作用,习近平明确指出宗教可以“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强调“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习近平特别指出宗教和谐对两岸和谐的重大意义,专门提到福建浙江的民间信仰、妈祖信仰在两岸交往交流中的作用,指出“两岸同胞要相互扶持,不分党派,不分阶层,不分宗教,不分地域,都参与到民族复兴的进程中来,让我们共同的中国梦早日成真”。
(三)最大公约数与宗教中国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多个场合讲到要寻求最大公约数,最大公约数是习近平大统战理念的集中体现和灵活运用。在包括宗教在内的意识形态领域的最大公约数是什么呢?习近平指出:“我国是一个有着13亿多人口、56个民族的大国,确立反映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认同的价值观‘最大公约数’,使全体人民同心同德、团结奋进,关乎国家前途命运,关乎人民幸福安康”。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中国化,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当前我国处理宗教问题和开展宗教工作的最大公约数。
我国宗教中国化永远是进行时。时代在变,世界在变,中国在变,我国各宗教只有不断创新,才能继续坚持中国化方向。2014年3月27日,习近平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的演讲中,指出印度佛教传人中国后,不断地与中国本土的儒家文化、道家文化交流融合,形成了有中国文化特色的佛教文化,中国化的佛教文化又深深影响了中国的伦理思想、礼仪制度、风俗习惯,“而且使佛教从中国传播到了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地”。
习近平指出,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他在主政上海时就指出,宗教界要“努力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鼓励宗教界多做善行善举,鼓励广大信教群众追求良好的道德目标”。只有通过落实“宗教中国化”,才能做到政治上认同、社会上适应、文化上融合,才能真正称得上宗教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四)去行政化与导之有方。统一战线既是我们党的执政资源也是我们党的领导方式,其政治优势就在于能够在行政手段之外通过党的向心力、感召力、影响力来凝心聚力,因此统战工作最忌行政化,要有人情味,要通过耐心细致的教育引导,通过“做功夫菜”,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作为党的统战工作的一个方面,宗教工作涉及群众工作和意识形态领域,历史反复证明,凡属思想认识的问题,特别是群众性的思想认识问题,用强制式、运动式的方法不仅不能解决,反而会适得其反。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菩萨是农民立起来的,到了一定时期农民会用他们自己的双手丢开这些菩萨,无须旁人过早地代庖丢菩萨。他认为,对于宗教信仰这类事情,最好的办法是“引而不发,跃如也”,要善于引导和启发。这种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在今天推进宗教中国化过程中仍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实际上,反对用行政手段去发展宗教或消灭宗教,这是习近平一贯的主张。早在福建工作期间,他就指出:“有的地方提出‘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目的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信仰。在旅游点塑一个佛像,然后就开香火,这些跟我们宗教政策是不相吻合的”。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指出,要充分认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以及在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宗教问题所具有的特殊复杂性,对宗教工作必须锲而不舍、深入细致、反复耐心,既不能操之过急、跨越阶段,也不能当办不办、畏缩不前。
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分析了两种片面的态度,即“放”和“收”。一种是对宗教主张“放”的态度,忽视了宗教背后包含的复杂社会政治因素,甚至赋予宗教一些本身没有也不应该有的社会功能,因而是不全面的,也是不正确的。强调不得支持参与“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不得以发展经济和繁荣文化的名义助长宗教热。另一种是对宗教主张“收”的态度,忽视了宗教是一种客观存在,忽视了信教群众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夸大了宗教的消极作用,因而是不全面的,也是不正确的。强调必须牢记,对宗教信仰不能用行政力量、用斗争方法去消灭。在此基础上,习近平强调,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 关于如何正确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习近平首次提出了四条原则,即:必须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实际上,早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就指出,要与时俱进,认真处理好传统与时代、继承与发展、教情与国情的关系,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工作思路和方式。在谈到藏传佛教工作时他指出,要发扬藏传佛教界爱国爱教传统,推进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支持藏传佛教按照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要求进行教规教义阐释。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进一步指明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方向和目的: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五)照顾同盟者利益与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照顾同盟者利益是党的统一战线的一项政策优势和优良传统,习近平继承和发展了这一传统优势。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担任福建省宁德地委书记时,习近平就说过:财政虽然困难,也要拿点钱出来帮助宗教界解决一些问题。2014年4月他在新疆调研时,指出要多算大账,少算小账,特别要多算政治账、战略账,少算经济账、眼前账。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层次利益调整对照顾同盟者利益这一传统原则提出新的挑战,要求在执行相关政策过程中既能体现党的政策又合法合规合理,特别是要处理好个人与国家、局部与整体、眼前与长远之间的利益关系,自觉融入国家、社会的共同利益之中。早在1993年9月27日,时任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在福州市宗教界人士代表中秋节座谈会上谈到拆建工作时指出,既要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又要维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要求有关部门事先做好说明,并做好补偿工作,纠正侵犯宗教团体合法权益的现象;同时也希望宗教界各团体在协调解决此类问题过程中,能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城市建设。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真心实意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利益,努力改善干群关系,增强党和政府对信教群众的凝聚力。习近平在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与时俱进地提出要“尊重、维护、照顾同盟者利益”。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团结好信教群众,就要善于运用群众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开展工作,关心信教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真心实意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信教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六)“一根头发”与“一把头发”。统一战线包罗万象,统战工作不能包打天下。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都明确指出,统一战线的重点是党外代表人士。统一战线法宝作用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通过做代表人士的工作来影响和带领其背后联系群众的工作,也就是毛泽东讲过的“一根头发”与“一把头发”的关系。
宗教界代表人士是统一战线六支队伍的重要一路,人才培养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关键问题。宗教界人士作为信教群众信仰上的引领者,深刻影响着信教群众,影响着宗教的面貌和健康发展。习近平曾勉励第十一世班禅“刻苦学习、努力修行……努力成为一位具有精深佛学造诣和深受僧俗信众爱戴的藏传佛教活佛”。目前我国宗教教职人员已从新中国成立初的6万人发展到36万余人,其中不乏爱国爱教、年富力强的宗教界代表人士。与此同时,西方敌对势力企图通过所谓的“松土工程”“金字塔工程”“断桥工程”,与我争夺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信教群众,其目的是要割断党和政府与宗教界人士的联系沟通。加强宗教人才培养,已经成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一个战略性和紧迫性的问题。因此,习近平指出,人才培养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一个关键问题;要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不要让桥梁变成断桥,使纽带成了飘带。
习近平明确提出了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标准,就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同时明确提出了高素质宗教团体领导班子的标准,就是“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指出加强宗教人才培养是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宗教团体的重要职责。要求宗教团体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培养人才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四、统一战线五大关系中的宗教关系和谐
协调关系是统一战线的基本职能。统一战线的核心工作内容就是要协调和处理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这五大关系既是统一战线内部关系,也是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政治社会关系,统一战线的重要目标就是要以统一战线五大关系和谐促进整个社会和谐。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几代党的主要領导人对政党关系、民族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多有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继承和发展了这些论述思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第一次全面系统阐释了宗教关系的内涵,明确了处理宗教关系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明确宗教关系包括: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强调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这些关系都要处理好。这一新的理论有着深刻的含义,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宗教工作明确了方向和抓手。
(一)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核心是处理好政教关系。政教关系从来就是处理宗教关系的核心关系,处理我国宗教关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扩大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习近平在上海工作时曾要求积极引导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与党和政府保持同心同德、和舟共济。习近平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同宗教界在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坚持政教分离,宗教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等职能实施,政府依法管理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 (二)在处理社会与宗教关系上,坚持宗教是社会的一部分,宗教要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在上海工作期间,习近平就要求各宗教“继续发挥各自的特色和优势,弘扬厚德载物、协和万邦的和谐之风,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上海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多次强调,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各方面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三)在处理国内不同宗教关系上,坚持各宗教一律平等、和睦相处。长期以来对我国五大宗教之间的关系鲜有论述,只是明确了全面贯彻宗教自由政策,包括既可以信仰这个宗教也可以信仰那个宗教。习近平在地方工作期间提到了“要维护不同宗教之间与宗教内部的团结”。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指出,要坚持各宗教一律平等、和睦共处,各宗教在法律上享有平等地位,都有履行我国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在处理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关系上,既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又支持正常的对外交往。我国宗教同外国宗教不存在隶属关系,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早在地方工作期间,习近平就强调,经济、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涉外等部门,在与外国进行交往交流时,要坚持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同国外机构或人签约时,不能带有宗教内容的条件,并自觉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要加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工作,把抵御渗透与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相结合,与解决信教群众的实际困难相结合,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相结合,形成宗教界、信教群众与党和政府共同抵御渗透的局面。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重申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
但与此同时,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支持和鼓励国内宗教与国外宗教在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推动不同宗教和谐共处、不同文明交流互鉴。早在地方工作期间,习近平就要求把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同宗教界的正常对外交往活动区别开来,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和对外宣传。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强调从古老的丝绸之路两千多年的交往历史中挖掘不同种族、不同信仰、不同文化背景国家之间共享和平、共同发展的启示,以积极乐观的姿态与沿线国家一起,携手建设共同发展繁荣的“命运共同体”。习近平还指出,我国正在着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沿途有26个国家人口以穆斯林为主,做好伊斯兰教工作,对促进交流合作具有积极意义。习近平特别指出“佛教源自印度,在中国发扬光大,在东南亚得到传承”。
(五)在处理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关系上,要促进彼此尊重、和谐相处。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都是我国公民,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思想上、信仰上的差异是次要的,同时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在地方期间习近平就提出,要努力促进信教与不信教群众的和睦相处。要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努力实现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和谐相处。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事实上,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关键在“全面”两个字上理解,即:我国公民可以信仰宗教也可以不信仰宗教,可以今天信仰宗教明天不信仰宗教也可以今天不信仰宗教而明天信仰宗教。而不可片面理解或各执一端。
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对处理我国宗教关系还专门强调必须把握以下三条原则:一是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必须坚持政教分离,坚持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实施,坚持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二是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三是要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这三条,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要求我们在处理宗教问题和开展宗教工作中,要贯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特点和优点。
五、统一战线领导权在宗教工作中如何实现
统一战线的领导权问题历来是根本问题,当前国际国内错综复杂的形势对党的领导和执政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统一战线和宗教涉及党内与党外、体制内外、海内海外以及地上地下、网上网下,统战工作和宗教工作做好了,就可以为增强党的凝聚力、感召力和影响力,提升党的领导和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发挥独特作用。
(一)突出政治领导,把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党对统一战线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即政治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让广大统一战线成员认同党的路线和目标并为之共同奋斗。习近平在地方工作期间就一直认为,宗教工作是党的统战工作和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掌握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多次强调,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把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
值得注意的,习近平讲的这种“政治领导”,包括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在人民群众中的主导地位,这是习近平的一贯思想。在上个世纪90年代前期,福州市两次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时任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习近平均亲自到会讲话。他强调,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一定要加强,要向广大群众宣传、倡导无神论。党和政府、任何个人都有宣传无神论的自由。1999年,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的习近平指出,我们有一个问题要注意,既要讲宗教信仰自由,也要强调宣传无神论。要切实纠正一些地方存在的忽视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的不良倾向。主政浙江期间,习近平指出,要坚持不懈、理直气壮地向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强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在人民群众中的主导地位。我们不仅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而且还要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要加強对青少年的科学世界观宣传教育,引导他们相信科学、学习科学、传播科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共产党员不能信教,但要巩固和壮大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习近平多次强调:从事统战工作的同志党的意识要最强;越是做党外工作越是要心中有党。这一思想体现在宗教工作中,实际上就是“谁统谁”的问题。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实际上,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前期,习近平在担任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时,就要求“组织部门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帮助广大党员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要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严肃党的纪律,把解决党员信教问题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一项重要内容,以保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宣传部门要坚持抓好对各级领导干部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重点是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宗教观,既懂政策又会管理”。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多次提出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但同时明确指出“做群众工作不能都是一团和气,不能搞成无原则的团结。做群众工作是带领群众前进,而不是做群众尾巴”。要特别强调共产党员不能信教这一政治纪律;还要强调,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信奉者,共产党员当然要坚持无神论,不坚持无神论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了,也就不是彻底的唯物论者了。
在此前提下,要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同宗教界结成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处理宗教问题的鲜明特色和政治优势”“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多接触、多谈心、多帮助,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通过解决实际困难吸引人、团结人”。
(三)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确保爱国宗教团体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尊重和发挥他们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实际上,在地方工作期间,习近平就十分重视发挥宗教团体的作用。1997年9月,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的习近平在与省级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座谈时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各爱国宗教团体的基本任务是,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帮助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不断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觉悟,代表和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组织正常的宗教活动,办好教务。主政浙江时,习近平指出,要大力支持爱国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使之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习近平特别强调要搞好宗教团体接班人的培养工作。早在地方工作时他就指出:“做好宗教界接班人的培养工作,是整个宗教事业发展的头等重要的事情,关系到老一代宗教界爱国人士开创的爱国爱教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大问题”。要求各宗教团体要有长远眼光和现实紧迫感,继续抓紧培养一支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又有相当宗教学识,能联系信教群众的年轻宗教教职人员。强调“老一辈宗教界领导人,不是一天、两天的功夫成长起来的,所以年轻人一定要加强培养,无论是在政治素质方面,还是在学养方面都要进行培养”。要求各级统战、宗教工作部门也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宗教界接班人培养工作顺利开展。
习近平特别提出,要善于运用统一战线的方式开展工作,发挥好宗教团体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好宗教人士联系和服务信教群众的作用。强调“团结好信教群众,不能都是一团和气,不能搞无原则的团结,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引领,使他们自觉团结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
(四)充分发挥两个领导小组和大统战工作机制的作用,明确统战部门和宗教工作部门在宗教工作中的职责。习近平一贯认为宗教工作是党和政府的全局工作。因此,在地方工作时就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统战、宗教及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齐抓共管、分工合作,共同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他主政福州时要求市、县两级党校要把党在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理论和政策列入教学课程,作为必修的一课。要对县、乡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系统的宗教理论、政策教育,提高各级党政干部的宗教理论、政策水平。
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各级党委要提高处理宗教问题能力,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落实宗教工作决策部署。要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做好对宗教工作的引领、规划、指导、督查。要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发挥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并发挥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的作用。明确在宗教工作中,党委统战部要切实承担牵头协调的职责,政府宗教工作部门要担负起依法管理责任,有关部门及人民团体要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宗教工作。党的基层组织特别是宗教工作任务重的地方基层组织,要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工作。要健全基层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强化两级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化的大统战大宗教工作机制。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的高素质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尤其是要确保县级政府宗教工作机构具有执法主体资格和基本人员编制。
六、结语
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和国际性,中国解决宗教问题的总体成功,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其中,宗教工作中的统战思维,是最重要的经验之一。统一战线既是中国宗教工作的特色,也是中国宗教工作的优势。一是统一战线作为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使宗教工作不仅是政府的一种依法管理,更使执政党从政府外展现领导能力、实现政治领导,包括:思想引领、人士培养、团结联谊和广交深交宗教界代表人士和朋友等等,从而融依法管理与政治引领于一体,实现了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相统一;二是统一战线具有的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理念方式,有利于促进宗教各方面关系和谐;三是统一战线具有的组织网络和联系广泛的优势,有利于形成共同做好宗教工作的社会化机制,实现最大限度地把信教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宗教理论和宗教工作中的统战思维,是我国成为全世界处理宗教问题最为成功的国家的一个重要原因和基本经验,也为世界提供了处理和解决古老而棘手的宗教问题的中国方案,是中国特色社會主义宗教理论的一个重要特征和显著标识。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立足“两个一百年”目标,用统战思维看待宗教和开展宗教工作,用统战思维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念,要落脚到“情、理、利、文、法”五位一体的方法论上。情,就是与宗教界人士交朋友,通过他们影响和引领广大信教群众;理,就是要积极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宗教工作,引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利,就是关心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实际困难,在帮助解决问题中增进感情;文,就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文化熏陶、引领和促进宗教中国化;法,就是要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提高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守法自觉性,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五位一体”反映了习近平关于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战略构想,体现了人心与文化、经济与政治、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辩证思维,融和谐统战、经济统战、法理统战、文化统战于一体,彰显出中国特色、中国气派和中国智慧。
统战工作不是权宜之计,更不只是工具和手段,统一战线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面对的重大战略问题,事关“最大政治”。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牵涉各种关系,任务十分繁重,大量具体工作行政化、事务化无可厚非,但必须牢记和贯穿主线和灵魂——统战理念和方法于其中。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就是要牢固树立统战理念,突出战略地位,纳入全局工作,巩固和壮大党同宗教人士的统一战线,最大限度地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越是做党外工作越是要心中有党。同样,宗教工作必须强化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统战意识。当前在宗教工作具体事务中,要力戒单纯事务和行政工作的倾向,努力做到行政性、事务性与政治性、统战性并举,寓政治性、统战性于行政性、事务性工作中,做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这应成为新时期宗教工作和统战工作的共识,也是进一步构建、丰富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必由之路。
编辑:王芳
关键词:习近平;新时代;宗教问题;统战思维
中图分类号:D6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1672-3163(2018)01-00004-14
习近平2016年4月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这是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最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内涵外延及其构建,是目前学界、政界和宗教界都普遍关注的热点理论问题。实际上,习近平之所以提出这个理论,是有着长期的实践积累和深层的战略思考的,有着基本的构想脉络。习近平从地方工作直到担任总书记后的一系列有关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论述,始终贯穿着一条主线——统一战线,就是以党的统一战线的站位、目标、理念、方式看待宗教问题、对待信教群众、部署宗教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同宗教界结成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处理宗教问题的鲜明特色和政治优势。”目前学者专家和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对“统战思维与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之间的关系已开始关注并有所论及,但系统深入的研究论述尚缺。本文试从统一战线角度,对习近平关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思想作一粗浅的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特就特在它是党的统一战线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问题的论述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宗教篇,也是习近平总书记统一战线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宗教问题是世界性的古老而复杂的问题。宗教学是个古老的学科,目前全世界有很多机构和学者、教职人员以及政府官员在研究它。在我国,宗教学属于国家一级学科。毫无疑问,宗教工作理论应是宗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统一战线是一门科学,统一战线理论正在逐步走向科学化,但目前尚未正式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近几年来呼声较高的“统战学”还没有列入二级学科目录。但正如习近平在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的“必须明确,民主党派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对台工作、侨务工作都是统一战线工作”。当前在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党的统一战线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关于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论述,既是“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宗教篇,也是“习近平总书记统一战线重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开创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境界。
(二)我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构成统一战线同心圆中的重要一环:拥护社会主義的爱国者。早在1997年担任福建省委副书记时,习近平就指出:“我们怎么估价各宗教的教徒信众?应该说绝大多数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部分,是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劳动者、爱国者。我们党的政策是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巩固和扩大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这是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在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只要把政治底线这一圆心固守住,包容的多样性的半径越大,画出的最大同心圆就越大。长期以来,在统一战线同心圆中,“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这一环指的是哪几类统一战线成员并不十分明确(如图所示)。笔者研究新中国成立后的统一战线史认为,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主要是指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被赎买的原工商业者。他们作为食利阶层,不是劳动者,但仍然可以是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现在,这部分人越来越少,《条例》对其已经不再单列。笔者认为,当下的“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主要是指宗教界爱国人士及其所联系的信教群众。这是因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国宗教的根本方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也是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如何把他们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和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统一战线理论必须研究的重大课题。
(三)宗教领域是统一战线的热点地带和理论创新的“富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一个开放的、发展的科学理论,作为这一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宗教理论都在不断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思想的论述,开辟了统一战线理论新境界。宗教关系是统一战线五大关系的重要方面,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在习近平总书记统一战线重要思想形成和发展中一直占有很重的位置。早在1999年福建省委副书记任上,习近平就指出,宗教是一个历史的、长期的、复杂的现象,要加强对宗教政策的研究,正确处理好宗教问题,才能团结大多数。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强调宗教工作是浙江统战工作的难点。习近平提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宗教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及时发现新睛况、解决新问题”。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民族宗教工作的思路和办法。统战部门要加强对民族宗教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政府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十多年来,浙江省各地探索有效的宗教事务管理模式,特别是开启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代理制度和民间信仰场所规范化管理等创新性工作。近几年来,如何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自信”,如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广大成员,如何服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何应对互联网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等等,成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共同关注和重点研究的重大课题。 由于宗教具有特殊的复杂性,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研究和把握宗教工作规律对做好宗教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就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深入研究和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各种问题,结合我国宗教发展变化和宗教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用以更好指导我国宗教工作实践。习近平要求在贯彻宗教政策的基本要求、关键环节、重点举措等方面,做到“掌握规律、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有效杜绝因工作方法失当引发的矛盾和问题。既要全面推进,也要重点突破。要结合各宗教情况,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以做好重点工作推进全局工作。当前,宗教工作规律是推进统一战线理论创新需要探究的重大课题。要建立专门的研究队伍,探索建立宗教工作智库,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宗教问题等的研究,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新境界。
二、以统一战线目标要求和评判标准谋划宗教工作
(一)最大政治与全局工作。毛泽东曾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说过,统战工作是最大的工作。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多次强调,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事业成败的关键,是最大的政治。他进而指出,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花大心思下大气力解决好的重大战略问题。习近平一直认为,宗教工作是事关党和政府全局的工作。还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他在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任上,就多次指出:“不懂得宗教问题,不懂得宗教发展历史在人类发展史中产生的作用,不懂得宗教在现实政治生活中所起到的作用,这是无知的表现”;“宗教问题并不是个小问题,决不能有一点麻痹。宗教问题处理不好,要出大事,不仅有被渗透被演变的可能性,还会造成国家的分裂”;“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一种思想信仰,也是一种社会实体,如果缺乏正确的引导,将转化为危及社会稳定的政治力量”。2004年4月,习近平在浙江全省宗教工作座谈会的讲话中就指出,“宗教工作是一个关系党的执政前途和命运的全局性和战略性工作”。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进一步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
习近平之所以把宗教工作视作全局性工作,很重要的一条是基于对宗教的群众性的深刻认识。早在2002年6月,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就指出:“宗教是一種社会力量,它有着相当群众基础。”2004年4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全省宗教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同时指出我们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揭示了宗教工作的本质。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说过,统一战线是做人的工作,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做好信教群众的工作是我们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信教群众也是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在宗教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就是要站在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高度,站在整个民族与国家利益的高度,站在党和政府全局工作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
(二)政治底线与法律底线。党的十八大后,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习近平提出“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凡事多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这样才能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政治底线的含义:对危害中国共产党领导、危害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危害国家制度和法治、损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问题,必须旗帜鲜明反对,不能让其以多样性的名义大行其道。强调“这是政治底线,不能动摇。除此之外,对其他各种多样性,要尽可能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找到最大公约数。只要我们把政治底线这个圆心固守住,包容的多样性半径越长,画出的同心圆就越大”。在宗教领域,习近平突出法律底线,强调必须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㈣。
习近平提出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强调必须区分合法宗教活动与打着宗教旗号的违法犯罪活动。早在1997年4月,时任省委副书记的习近平在福建全省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严格划清爱国宗教团体与非法宗教组织界限,正常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的界限以及宗教、民间信仰、封建迷信三者之间的界限。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取缔各种非法宗教组织,坚决刹住滥建庙宇和佛(神)像之风,对民间信仰活动进行正确的引导和管理,并妥善解决落实宗教政策方面存在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同年11月,习近平在走访福建省各宗教团体时指出,宗教管理工作是党的统战工作的重要方面,要依法支持、保护宗教团体的正当活动,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综合治理,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多次强调,“对属于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何种宗教,都要依法处理”㈣;“暴力恐怖活动漠视基本人权、践踏人道主义,挑战的是人类文明的共同底线,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㈣;“渗透不是宗教问题,而是政治问题,与我争夺宗教工作领导权,争夺群众。要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习近平洞若观火地指出,“我们与达赖分裂集团斗争的焦点,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更不是所谓的人权问题。我们与达赖分裂集团斗争的核心与实质,是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的政治原则问题”。
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完善涉及宗教的法律法规。早在2002年3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宗教工作会议上,时任省长习近平指出,要加快宗教事务管理的法制化进程。加快我省地方性宗教法规的立法步伐,使宗教事务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徊。习近平主政浙江期间,《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于2006年3月2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修订。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明确提出,宗教方面的一般性社会事务,要通过国家一般性的法律法规来调节规范,这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做法。宗教方面的具体问题,要通过修订完善《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规章解决,社会其他领域制定法律法规时要考虑和涵盖宗教的相关内容。同时要研究完善有关具体政策,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适时上升为法律,努力实现政策与法律的衔接配合。2017年8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修订主要着眼六个方面,具体来说就是“两维护”“两明确”“两规范”。两维护,即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界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两明确,即明确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和宗教财产权属、明确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两规范,即规范宗教界财务管理、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 民间信仰在我国东南沿海有较深厚的群众基础,但由于长期以来缺乏明确的管理部门,其活动易产生乱象。习近平在福建工作时就指出,“民间信仰要纳入管理,不要酿成大乱”;“宗教工作部门要把这件事管起来。要研究、分析,提出政策意见,然后分工管理。强调要加强对民间信仰的引导和管理,将之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习近平主政浙江期间继续以此进行倡导,后来浙江在试点基础上率先出台民间信仰场所管理服务办法,为在全国范围内出台相关法规政策提供了经验。
(三)从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做好统战和宗教工作。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化不断发展和我国国际战略的推进,统一战线涉及的国际、国内因素错综复杂,必须要统筹国际国内大局进行谋划。宗教的国际性决定了宗教工作这种统筹更显紧迫。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期间,就已关注到义乌国际商贸城面临涉外宗教问题。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以全球视野和战略视角把握宗教、民族等统一战线工作与国家安全之关系。他指出,要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做好西藏工作,牢牢把握西藏社会的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对达赖集团斗争的方针政策不动摇。针对境内外“三股势力”严重威胁我国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习近平提出要并行推进国内国际两条战线,防范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肆意蔓延。
(四)网络统战工作与互联网宗教问题。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使统一战线从党内党外、体制内外、海内海外进一步拓展到网上网下,从某种意义上讲网络空间已成为统一战线大陆和港澳台海外之外的第三个范围。习近平提出要积极探索“网络统战”,强调“网上网下要形成同心圆”。互联网和信息化,也加剧了宗教的国际性、群众性和复杂性。有关数据显示,2001年互联网上涉及基督教和天主教的中文网站、网页仅7100多个;2015年1月,约为2740万个。习近平要求高度重视互联网宗教问题,在互联网上大力宣传党的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传播正面声音。指出网络宗教是社会各个层面和各个部门的综合性问题,政府、宗教团体和社会大众都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形成网络宗教的秩序与良性运行,需要各方共同发力。
(五)判断统战工作和宗教工作做得好不好的标准。统战工作的主题是大团结、大联合。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善于联谊交友”;“统一战线工作做得好不好,要看交到的朋友多不多、合格不合格、够不够铁。多不多是数量问题,合格不合格、够不够铁是质量问题。”我国广大信教群众同样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群众基础。习近平关于宗教工作做得好不好的评判标准,与统战工作做得好不好的评判标准一样,都在于是否有利于团结大多数,是否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是否有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早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就指出,做好宗教工作,关键是要正确理解、全面把握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既尊重群众信仰宗教的自由,也尊重群众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深刻认识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使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下,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共同创造和谐美好的社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反复强调“宗教工作本质是群众工作”,指出“宗教是一种信仰,是一种社会意识,但更主要的是一种社会力量,涉及到亿万信教群众。境外对我国进行宗教渗透,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企图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变为同党和政府对抗的力量”;指出“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指出“如果对信教群众不尊重、不信任,我们党就失去了一支可以团结的重要力量”。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明确提出,要尊重信教群众的基本信仰,团结好信教群众,把能不能将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作为评价宗教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宗教工作的本质,明确了评价宗教工作的根本标准,指明了宗教工作的着力方向。
三、以统一战线理念和方法开展宗教工作
(一)一致性与多样性。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首次把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明确为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这是统一战线理论的重大创新。正确把握和贯彻这一方针十分重要,一方面要着力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不断增进一致性;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包容和引导多样性。要通过耐心细致的统战工作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中国共产党与宗教信仰者能结成统一战线的共同政治基础。关于这一点,我们党的认识是一脉相承、接续发展的。周恩来早就指出:“不管是无神论者,还是有神论者,不管是唯物论者,还是唯心论者,大家一样地都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习近平在地方工作期间也多有论述,指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应成为各宗教界团体一条坚定不移的原则”。“必须深刻认识到,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远远大于信仰上的差异性,绝不能把这种信仰上的差异引导到政治上去”“我们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利益”。
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于宗教界人士和宗教信仰者来说,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与宗教界人士“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就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多接触、多谈心、多帮助,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通过解决实际困难吸引人、团结人”。
(二)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统一战线中有积极因素也有消极因素,统战工作的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在这方面,毛泽东不但说过“所谓政治,就是把拥护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把反对我们的人搞得少少的”,还说过“所谓团结,就是团结跟自己意见分歧的,看不起自己的,不尊重自己的,跟自己闹过别扭的,跟自己作过斗争的,自己在他面前吃过亏的那一部分人”。 对如何对待宗教中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习近平在地方工作期间就多有论及。例如,他提出:“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继续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努力化解不利条件和消极因素”。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新阐释,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努力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鼓励宗教界多做善行善举,鼓励广大信教群众追求良好的道德目标。要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充分肯定宗教界对我国各项事业发展所做的贡献。2014年5月4日在听取3位伊斯兰教代表人士和1位佛教代表人士发言后,习近平表示,“作为一种文化,我很注意看宗教方面的著作,宗教在劝人向善方面有很多智慧,有很多有益的阐释”。2015年6月,习近平在接受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拜见时,就高度贊扬了藏传佛教教义中的扬善惩恶、平等宽容、扶贫济困等积极思想以及藏传佛教界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提出,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既不能只注重抑制消极因素、忽视调动积极因素,也不能只注重调动积极因素、忽视抑制消极因素”、“发挥宗教积极作用,不是要把宗教当作济世良方、人为助长宗教热,而是要因势利导、趋利避害”。
关于宗教具体有哪些正能量的积极作用,习近平明确指出宗教可以“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强调“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习近平特别指出宗教和谐对两岸和谐的重大意义,专门提到福建浙江的民间信仰、妈祖信仰在两岸交往交流中的作用,指出“两岸同胞要相互扶持,不分党派,不分阶层,不分宗教,不分地域,都参与到民族复兴的进程中来,让我们共同的中国梦早日成真”。
(三)最大公约数与宗教中国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多个场合讲到要寻求最大公约数,最大公约数是习近平大统战理念的集中体现和灵活运用。在包括宗教在内的意识形态领域的最大公约数是什么呢?习近平指出:“我国是一个有着13亿多人口、56个民族的大国,确立反映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认同的价值观‘最大公约数’,使全体人民同心同德、团结奋进,关乎国家前途命运,关乎人民幸福安康”。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中国化,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当前我国处理宗教问题和开展宗教工作的最大公约数。
我国宗教中国化永远是进行时。时代在变,世界在变,中国在变,我国各宗教只有不断创新,才能继续坚持中国化方向。2014年3月27日,习近平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的演讲中,指出印度佛教传人中国后,不断地与中国本土的儒家文化、道家文化交流融合,形成了有中国文化特色的佛教文化,中国化的佛教文化又深深影响了中国的伦理思想、礼仪制度、风俗习惯,“而且使佛教从中国传播到了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地”。
习近平指出,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他在主政上海时就指出,宗教界要“努力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鼓励宗教界多做善行善举,鼓励广大信教群众追求良好的道德目标”。只有通过落实“宗教中国化”,才能做到政治上认同、社会上适应、文化上融合,才能真正称得上宗教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四)去行政化与导之有方。统一战线既是我们党的执政资源也是我们党的领导方式,其政治优势就在于能够在行政手段之外通过党的向心力、感召力、影响力来凝心聚力,因此统战工作最忌行政化,要有人情味,要通过耐心细致的教育引导,通过“做功夫菜”,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作为党的统战工作的一个方面,宗教工作涉及群众工作和意识形态领域,历史反复证明,凡属思想认识的问题,特别是群众性的思想认识问题,用强制式、运动式的方法不仅不能解决,反而会适得其反。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菩萨是农民立起来的,到了一定时期农民会用他们自己的双手丢开这些菩萨,无须旁人过早地代庖丢菩萨。他认为,对于宗教信仰这类事情,最好的办法是“引而不发,跃如也”,要善于引导和启发。这种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在今天推进宗教中国化过程中仍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实际上,反对用行政手段去发展宗教或消灭宗教,这是习近平一贯的主张。早在福建工作期间,他就指出:“有的地方提出‘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目的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信仰。在旅游点塑一个佛像,然后就开香火,这些跟我们宗教政策是不相吻合的”。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指出,要充分认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以及在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宗教问题所具有的特殊复杂性,对宗教工作必须锲而不舍、深入细致、反复耐心,既不能操之过急、跨越阶段,也不能当办不办、畏缩不前。
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分析了两种片面的态度,即“放”和“收”。一种是对宗教主张“放”的态度,忽视了宗教背后包含的复杂社会政治因素,甚至赋予宗教一些本身没有也不应该有的社会功能,因而是不全面的,也是不正确的。强调不得支持参与“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不得以发展经济和繁荣文化的名义助长宗教热。另一种是对宗教主张“收”的态度,忽视了宗教是一种客观存在,忽视了信教群众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夸大了宗教的消极作用,因而是不全面的,也是不正确的。强调必须牢记,对宗教信仰不能用行政力量、用斗争方法去消灭。在此基础上,习近平强调,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 关于如何正确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习近平首次提出了四条原则,即:必须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实际上,早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就指出,要与时俱进,认真处理好传统与时代、继承与发展、教情与国情的关系,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工作思路和方式。在谈到藏传佛教工作时他指出,要发扬藏传佛教界爱国爱教传统,推进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支持藏传佛教按照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要求进行教规教义阐释。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进一步指明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方向和目的: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五)照顾同盟者利益与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照顾同盟者利益是党的统一战线的一项政策优势和优良传统,习近平继承和发展了这一传统优势。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担任福建省宁德地委书记时,习近平就说过:财政虽然困难,也要拿点钱出来帮助宗教界解决一些问题。2014年4月他在新疆调研时,指出要多算大账,少算小账,特别要多算政治账、战略账,少算经济账、眼前账。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层次利益调整对照顾同盟者利益这一传统原则提出新的挑战,要求在执行相关政策过程中既能体现党的政策又合法合规合理,特别是要处理好个人与国家、局部与整体、眼前与长远之间的利益关系,自觉融入国家、社会的共同利益之中。早在1993年9月27日,时任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在福州市宗教界人士代表中秋节座谈会上谈到拆建工作时指出,既要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又要维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要求有关部门事先做好说明,并做好补偿工作,纠正侵犯宗教团体合法权益的现象;同时也希望宗教界各团体在协调解决此类问题过程中,能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城市建设。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真心实意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利益,努力改善干群关系,增强党和政府对信教群众的凝聚力。习近平在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与时俱进地提出要“尊重、维护、照顾同盟者利益”。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团结好信教群众,就要善于运用群众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开展工作,关心信教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真心实意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信教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六)“一根头发”与“一把头发”。统一战线包罗万象,统战工作不能包打天下。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都明确指出,统一战线的重点是党外代表人士。统一战线法宝作用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通过做代表人士的工作来影响和带领其背后联系群众的工作,也就是毛泽东讲过的“一根头发”与“一把头发”的关系。
宗教界代表人士是统一战线六支队伍的重要一路,人才培养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关键问题。宗教界人士作为信教群众信仰上的引领者,深刻影响着信教群众,影响着宗教的面貌和健康发展。习近平曾勉励第十一世班禅“刻苦学习、努力修行……努力成为一位具有精深佛学造诣和深受僧俗信众爱戴的藏传佛教活佛”。目前我国宗教教职人员已从新中国成立初的6万人发展到36万余人,其中不乏爱国爱教、年富力强的宗教界代表人士。与此同时,西方敌对势力企图通过所谓的“松土工程”“金字塔工程”“断桥工程”,与我争夺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信教群众,其目的是要割断党和政府与宗教界人士的联系沟通。加强宗教人才培养,已经成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一个战略性和紧迫性的问题。因此,习近平指出,人才培养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一个关键问题;要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不要让桥梁变成断桥,使纽带成了飘带。
习近平明确提出了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标准,就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同时明确提出了高素质宗教团体领导班子的标准,就是“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指出加强宗教人才培养是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宗教团体的重要职责。要求宗教团体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培养人才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四、统一战线五大关系中的宗教关系和谐
协调关系是统一战线的基本职能。统一战线的核心工作内容就是要协调和处理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这五大关系既是统一战线内部关系,也是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政治社会关系,统一战线的重要目标就是要以统一战线五大关系和谐促进整个社会和谐。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几代党的主要領导人对政党关系、民族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多有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继承和发展了这些论述思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第一次全面系统阐释了宗教关系的内涵,明确了处理宗教关系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明确宗教关系包括: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强调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这些关系都要处理好。这一新的理论有着深刻的含义,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宗教工作明确了方向和抓手。
(一)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核心是处理好政教关系。政教关系从来就是处理宗教关系的核心关系,处理我国宗教关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扩大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习近平在上海工作时曾要求积极引导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与党和政府保持同心同德、和舟共济。习近平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同宗教界在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坚持政教分离,宗教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等职能实施,政府依法管理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 (二)在处理社会与宗教关系上,坚持宗教是社会的一部分,宗教要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在上海工作期间,习近平就要求各宗教“继续发挥各自的特色和优势,弘扬厚德载物、协和万邦的和谐之风,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上海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多次强调,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各方面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三)在处理国内不同宗教关系上,坚持各宗教一律平等、和睦相处。长期以来对我国五大宗教之间的关系鲜有论述,只是明确了全面贯彻宗教自由政策,包括既可以信仰这个宗教也可以信仰那个宗教。习近平在地方工作期间提到了“要维护不同宗教之间与宗教内部的团结”。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指出,要坚持各宗教一律平等、和睦共处,各宗教在法律上享有平等地位,都有履行我国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在处理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关系上,既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又支持正常的对外交往。我国宗教同外国宗教不存在隶属关系,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早在地方工作期间,习近平就强调,经济、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涉外等部门,在与外国进行交往交流时,要坚持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同国外机构或人签约时,不能带有宗教内容的条件,并自觉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要加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工作,把抵御渗透与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相结合,与解决信教群众的实际困难相结合,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相结合,形成宗教界、信教群众与党和政府共同抵御渗透的局面。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重申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
但与此同时,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支持和鼓励国内宗教与国外宗教在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推动不同宗教和谐共处、不同文明交流互鉴。早在地方工作期间,习近平就要求把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同宗教界的正常对外交往活动区别开来,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和对外宣传。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强调从古老的丝绸之路两千多年的交往历史中挖掘不同种族、不同信仰、不同文化背景国家之间共享和平、共同发展的启示,以积极乐观的姿态与沿线国家一起,携手建设共同发展繁荣的“命运共同体”。习近平还指出,我国正在着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沿途有26个国家人口以穆斯林为主,做好伊斯兰教工作,对促进交流合作具有积极意义。习近平特别指出“佛教源自印度,在中国发扬光大,在东南亚得到传承”。
(五)在处理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关系上,要促进彼此尊重、和谐相处。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都是我国公民,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思想上、信仰上的差异是次要的,同时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在地方期间习近平就提出,要努力促进信教与不信教群众的和睦相处。要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努力实现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和谐相处。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事实上,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关键在“全面”两个字上理解,即:我国公民可以信仰宗教也可以不信仰宗教,可以今天信仰宗教明天不信仰宗教也可以今天不信仰宗教而明天信仰宗教。而不可片面理解或各执一端。
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对处理我国宗教关系还专门强调必须把握以下三条原则:一是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必须坚持政教分离,坚持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实施,坚持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二是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三是要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这三条,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要求我们在处理宗教问题和开展宗教工作中,要贯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特点和优点。
五、统一战线领导权在宗教工作中如何实现
统一战线的领导权问题历来是根本问题,当前国际国内错综复杂的形势对党的领导和执政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统一战线和宗教涉及党内与党外、体制内外、海内海外以及地上地下、网上网下,统战工作和宗教工作做好了,就可以为增强党的凝聚力、感召力和影响力,提升党的领导和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发挥独特作用。
(一)突出政治领导,把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党对统一战线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即政治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让广大统一战线成员认同党的路线和目标并为之共同奋斗。习近平在地方工作期间就一直认为,宗教工作是党的统战工作和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掌握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多次强调,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把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
值得注意的,习近平讲的这种“政治领导”,包括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在人民群众中的主导地位,这是习近平的一贯思想。在上个世纪90年代前期,福州市两次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时任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习近平均亲自到会讲话。他强调,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一定要加强,要向广大群众宣传、倡导无神论。党和政府、任何个人都有宣传无神论的自由。1999年,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的习近平指出,我们有一个问题要注意,既要讲宗教信仰自由,也要强调宣传无神论。要切实纠正一些地方存在的忽视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的不良倾向。主政浙江期间,习近平指出,要坚持不懈、理直气壮地向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强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在人民群众中的主导地位。我们不仅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而且还要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要加強对青少年的科学世界观宣传教育,引导他们相信科学、学习科学、传播科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共产党员不能信教,但要巩固和壮大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习近平多次强调:从事统战工作的同志党的意识要最强;越是做党外工作越是要心中有党。这一思想体现在宗教工作中,实际上就是“谁统谁”的问题。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实际上,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前期,习近平在担任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时,就要求“组织部门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帮助广大党员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要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严肃党的纪律,把解决党员信教问题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一项重要内容,以保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宣传部门要坚持抓好对各级领导干部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重点是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宗教观,既懂政策又会管理”。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多次提出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但同时明确指出“做群众工作不能都是一团和气,不能搞成无原则的团结。做群众工作是带领群众前进,而不是做群众尾巴”。要特别强调共产党员不能信教这一政治纪律;还要强调,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信奉者,共产党员当然要坚持无神论,不坚持无神论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了,也就不是彻底的唯物论者了。
在此前提下,要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同宗教界结成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处理宗教问题的鲜明特色和政治优势”“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多接触、多谈心、多帮助,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通过解决实际困难吸引人、团结人”。
(三)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确保爱国宗教团体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尊重和发挥他们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实际上,在地方工作期间,习近平就十分重视发挥宗教团体的作用。1997年9月,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的习近平在与省级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座谈时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各爱国宗教团体的基本任务是,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帮助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不断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觉悟,代表和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组织正常的宗教活动,办好教务。主政浙江时,习近平指出,要大力支持爱国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使之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习近平特别强调要搞好宗教团体接班人的培养工作。早在地方工作时他就指出:“做好宗教界接班人的培养工作,是整个宗教事业发展的头等重要的事情,关系到老一代宗教界爱国人士开创的爱国爱教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大问题”。要求各宗教团体要有长远眼光和现实紧迫感,继续抓紧培养一支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又有相当宗教学识,能联系信教群众的年轻宗教教职人员。强调“老一辈宗教界领导人,不是一天、两天的功夫成长起来的,所以年轻人一定要加强培养,无论是在政治素质方面,还是在学养方面都要进行培养”。要求各级统战、宗教工作部门也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宗教界接班人培养工作顺利开展。
习近平特别提出,要善于运用统一战线的方式开展工作,发挥好宗教团体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好宗教人士联系和服务信教群众的作用。强调“团结好信教群众,不能都是一团和气,不能搞无原则的团结,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引领,使他们自觉团结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
(四)充分发挥两个领导小组和大统战工作机制的作用,明确统战部门和宗教工作部门在宗教工作中的职责。习近平一贯认为宗教工作是党和政府的全局工作。因此,在地方工作时就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统战、宗教及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齐抓共管、分工合作,共同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他主政福州时要求市、县两级党校要把党在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理论和政策列入教学课程,作为必修的一课。要对县、乡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系统的宗教理论、政策教育,提高各级党政干部的宗教理论、政策水平。
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各级党委要提高处理宗教问题能力,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落实宗教工作决策部署。要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做好对宗教工作的引领、规划、指导、督查。要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发挥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并发挥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的作用。明确在宗教工作中,党委统战部要切实承担牵头协调的职责,政府宗教工作部门要担负起依法管理责任,有关部门及人民团体要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宗教工作。党的基层组织特别是宗教工作任务重的地方基层组织,要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工作。要健全基层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强化两级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化的大统战大宗教工作机制。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的高素质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尤其是要确保县级政府宗教工作机构具有执法主体资格和基本人员编制。
六、结语
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和国际性,中国解决宗教问题的总体成功,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其中,宗教工作中的统战思维,是最重要的经验之一。统一战线既是中国宗教工作的特色,也是中国宗教工作的优势。一是统一战线作为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使宗教工作不仅是政府的一种依法管理,更使执政党从政府外展现领导能力、实现政治领导,包括:思想引领、人士培养、团结联谊和广交深交宗教界代表人士和朋友等等,从而融依法管理与政治引领于一体,实现了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相统一;二是统一战线具有的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理念方式,有利于促进宗教各方面关系和谐;三是统一战线具有的组织网络和联系广泛的优势,有利于形成共同做好宗教工作的社会化机制,实现最大限度地把信教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宗教理论和宗教工作中的统战思维,是我国成为全世界处理宗教问题最为成功的国家的一个重要原因和基本经验,也为世界提供了处理和解决古老而棘手的宗教问题的中国方案,是中国特色社會主义宗教理论的一个重要特征和显著标识。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立足“两个一百年”目标,用统战思维看待宗教和开展宗教工作,用统战思维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念,要落脚到“情、理、利、文、法”五位一体的方法论上。情,就是与宗教界人士交朋友,通过他们影响和引领广大信教群众;理,就是要积极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宗教工作,引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利,就是关心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实际困难,在帮助解决问题中增进感情;文,就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文化熏陶、引领和促进宗教中国化;法,就是要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提高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守法自觉性,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五位一体”反映了习近平关于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战略构想,体现了人心与文化、经济与政治、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辩证思维,融和谐统战、经济统战、法理统战、文化统战于一体,彰显出中国特色、中国气派和中国智慧。
统战工作不是权宜之计,更不只是工具和手段,统一战线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面对的重大战略问题,事关“最大政治”。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牵涉各种关系,任务十分繁重,大量具体工作行政化、事务化无可厚非,但必须牢记和贯穿主线和灵魂——统战理念和方法于其中。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就是要牢固树立统战理念,突出战略地位,纳入全局工作,巩固和壮大党同宗教人士的统一战线,最大限度地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越是做党外工作越是要心中有党。同样,宗教工作必须强化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统战意识。当前在宗教工作具体事务中,要力戒单纯事务和行政工作的倾向,努力做到行政性、事务性与政治性、统战性并举,寓政治性、统战性于行政性、事务性工作中,做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这应成为新时期宗教工作和统战工作的共识,也是进一步构建、丰富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必由之路。
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