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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徽州民间社会有着各种各样的会社组织,祭祀性的如祀会,文化性的如文会,金融性的如钱会等。日本学者涩谷裕子和中国学者卞利、刘淼都曾对徽州会社组织进行过专门研究。徽州文献资料较为丰富,随着新资料的不断被发现,人们对会社组织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入之中。会书的发现就具有这样的意义。会书实际上是民间钱会活动的一种档案记录。这种钱会反映的是民间社会在经济上的互助行为和商业上的融资方式。笔者所在的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伯山书屋收藏着不少这样的会书,比较详细地记载了钱会的各种情况,是很珍贵的民间社会经济资料。本文中所引用的会书就出自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的收藏。
会书的记载
从会书中能看到钱会的种类和它的运作情况。为了能让大家对钱会有更多的感性认识,下面具体引三份会书。
第一份会书反映的是11股轮会的情况:
盖闻戚友有通财之义,经营有襄助之情,是以义孚而成会,情洽以通财。虽会息之无几,幸始终以如一。既蒙雅爱,切勿逾期。兹敬邀戚友十位,玉成一会。每位请出纹银若干列后,正共成纹银一百两正,付首会收领。会期公议周年一轮。至会期,首会前三日具帖邀请齐集,务必现纹上掉,不押不欠,然后拈阉挨摇,骸点大者得,点同者遵先。首会每次填纹银十四两五钱,以下各届应收应填纹则具列于后。今立会书,各执一本存据。
诸翁台甫列左:
贤书(十分之四)、泽周(十分之六)位下八会一股,自首及末每届填纹银八两五钱,己丑年收得纹银一百零六两正。
二会谢荣桂,每届填纹银十四两五钱。
三会夏永泰、夏启泰、夏昌泰,每届填纹银十三两五钱。
四会方德致,每届填纹银十二两五钱。
五会胡正财,每届填纹银十一两五钱。
六会清时,每届填纹银十两零五钱。
七会文玉祀、廷英,每届填纹银九两五钱。
九会观音会(半股)、炎清、锦宝、时孙(三共半股),每届填纹银七两五钱。
十会锦泉、延芳、信周,每届填纹银六两五钱。
末会瑞枝、旺枝,每届填纹银五两五钱。
一,议会期限定每年五月初六日一轮,务蒙齐集赴收会人家行会,不得逾期,所有酌资系收会人备办,不必另赘。特此。 一,会终之日会券不缴不得行用。又照。
光绪八年岁在壬午四月初十日首会大发祀秩下经手人锦永、清时、胜周等拜。
根据这份会书记载,该钱会成立于光绪八年(1882年),首会(第一次获得其他股东股本的人,一般也是立会人)为大发祀(可能为谢氏家族内部的某个祀会)。会书大致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多数会书都有的“前言”,说明成立钱会的原因、股东人数、股本情况以及如何行会。第二部分是股东名单,反映了钱会的组成情况,并将每位股东的出资和收入情况直接标明。第三部分是补充规定的会规、会例,对于如何具体操作又做出了一些补充性的说明,与第一部分的“前言”遥相呼应。有的会书往往把具体条列的会规就放在前言之后。
一般来说,钱会正式成立后,要按照股东数量立相同数量的会书,股东每人一份。股东名单中往往把会书的持有者排在第一位,然后从首会一直按顺序往后排。这份会书的持有者是八会的贤书和泽周。这两人合出一股,其中贤书占40%,泽周占60%,“八会”说明他们两个人是在第八次行会的时候获得其他股东缴纳的本息钱。一般来说,钱会绝大多数是轮流收会得钱,每个股东都轮流过一次之后,钱会就圆满地运行了一个周期,然后会书作废,钱会停止运作,寿终正寝。这个钱会包括成立人在内共有11股,每年举行一次,要11年才结束。从光绪八年开始第一次举行,己丑年第八次收会时正好是光绪十五年。在列出股东名单的同时,还对各位股东的本息付出和所得做出了详细的说明,一般来说,收会次序越排到后面,他所付出的本金就越少,而所获得的利息就越多。譬如首会在第一次行会时就得钱100两,然后在接下来的10次中每次要付出14.5两,共计付出145两,收支相抵,要多付出45两的股息。而八会在第八次行会时得钱106两,而在其他10次中每次付出本息8.5两,共计付出85两,收支相抵,收入21两股息。首会与八会之间在收入上相差了66两。当然,首会与末会(最后一次收会得钱的股东)之间的收入差距会更大。简单地说,取得越早,付出越多;取得越晚,得到越多。

第二份会书仍为11股轮会,但与前一个有所不同:
会引:
尝谓载义而行之,为义以成利,则利以义和,而全始全终之道即于是乎。兹蒙诸友雅爱玉成会,联友拾位,共镶成英洋伍拾元,期以八个月一举,嗣后各收英洋伍拾元,以昭划一。
一 会期二、十月初十日为率,前十日具柬相请,庶不临期致误。
一 会议定_为率。
一 会先付后席,概不欠押;如会外交易,毋得牵扯。
一 会终之日此书不得行用。
闰月不算。
诸公台甫列左:
江景星兄承坐十会。每逢期叩付英洋二元七角五分,癸丑年六月初十日坐收洋伍拾元。
章成坚仁兄承坐首会。每逢期叩付英洋七元二角五分。丁未年六月初十日坐收英洋伍拾元。
周瑞谦仁兄承坐二会。每逢期叩付英洋六元七角五分,戊申年二月初十日坐收英洋伍拾元。
萧长根仁兄承坐三会。每逢期叩付英洋六元二角五分,戊申年十月初十日坐收洋伍拾元。
姜献卿仁兄(承坐四会)。每逢期叩付英洋五元七角五分。己酉年六月初十日坐收洋伍拾元。
张爱天仁兄承坐五会。每逢期叩付英洋五元=角五分,庚戌年二月初十日收洋伍拾元。
洪庆吉仁兄承坐六会。每逢期叩付英洋四元七角五分,庚戌年十月初十日坐收洋伍拾元。
张启桂仁兄承坐七会。每逢期叩付英洋四元=角五分,辛亥年六月初十日收洋伍拾元。
方桂□仁兄承坐八会。每逢期叩付英洋三元七角五分,壬子年二月初十日坐收洋伍拾元。
唐业文仁兄承坐九会。每逢期叩付洋三元二角五分,壬子年十月初十日坐收洋伍拾元。
光绪三十二年丙午十月初十日立。
会末江应荣拜订。
这份会书反映了钱会的另外一种类型。这份会书后面注明是“会末江应荣拜订”,会末就是末会人。这与首会制订会书的惯例正好相反,非常少见。在它的股东名单中没有末会出钱和收钱的记载,因此,关于末会的权责不清楚,他似乎不参加会里的资金运作,仅仅成为一个名义上的订会人。与前面第一个钱会相比,虽然每次行会时收钱都一样多,但每人付出按次序递减五角。这样首会与末会(会末,即最后一次收会者)之间在付 出上相差不是太大。这份会书和第一份会书所反映的都是轮会(轮流收会得钱)的情况。
第三份会书与前两份不一样,反映的是另一类型的钱会——独会的情况。
咸丰四年六月胡禹功等立会书
立会书胡禹功、寿民今蒙诸位长亲大人玉成一会,名曰“七贤”。首会不出银,后六人各出曹平镜纹银三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正,共成纹银二百两正,付首会收领。公议:诸位以后不应,惟首会于每年六月初一布出曹纹四十两正,交后六人匀分,至第七会止。既利人又省事,则叨光之中更叨光矣。禹等不胜感佩之至。
诸位芳名列左:吴颖滋表叔一股,佩兰舅公一股,冠川舅公半股,□卓臣老翁一股,吴树之表叔一股,车云堂表叔一股,介秋表叔半股。
再批:会终之日,会书作为废纸。
咸丰四年六月初一日立会书胡禹功、寿民。
这是一个典型的融资性钱会,首会人胡禹功、胡寿民筹集到6股(共7个人)资金,凑成纹银200两,然后每年付出40两让其他6个股东均分,共付6年,还本付息共240两纹银。如果不是经商做生意,一般是不需要这么大的一笔资金的;而且如果不是经商做生意,每年还本付息40两也是难以完成的。这种钱会虽然也是由亲友互助完成,但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做生意,为了经营事业,具有极强的融资色彩。与前面轮会所反映的轮流收会的情况相反,这个钱会只有一次收会的情况,实际上只为一个股东筹集资本,所以又称为独会。
会书有时称为会券,它的名称也有变迁,不同的地方会书的名称也不一样。在一包谢氏会书中有17份清代会书,主要是同治和光绪年间的。年代不同,会书的名称也不尽相同,同治七年和八年的称为“聚宝盆会书”,同治十一年的为“文堂会券”,同治十二年的为“大文堂会券”,同冶十三年到光绪元年的称为“文星堂会券”,从光绪五年到十八年的为“文星堂会书”,光绪二十三年的为“宝书堂会券”,光绪二十五年的为“文星堂会书”,宣统三年的为“有文堂会券”。不同名称的会书可能是由不同的店号制作的。
钱会的特点
钱会运作的一些特点,在上文已经涉及一些,这里再做些归纳。
一、钱会一般都立有会书,每股一册,作为凭证。会书就是契约合同,一旦发生纠纷,会书就成为凭证,它为参会者之间的借贷关系提供了保护,也使参会者在心理上获得一种安全和稳定的感觉,使钱会成为一种可以信赖的被广泛接受的融资与互助渠道。
二、会股不多,大多在10股左右;参会者身份都是亲友,没有辈分和性别方面的限制;甚至参会者还可以是其他性质的会社组织,如观音会、祀会等。融资、借贷在亲友之间进行,就使民间的这种经济纽带建立在可靠可控的人际关系之内,将可能的风险降到最低,使钱会具有相当的稳定性;亲友之间的借贷与回报,也可以视为一种民间自然选择的合理的互助互利关系。
三、钱会要按期举行并维持一个周期后才能结束。按期举行才能确保互利的借贷关系与经济纽带不至于中断。钱会有一年开一次的,也有半年或几个月开一次的,根据实际需要而定。为了让参会者早点筹集会资,一般在钱会举行前的3到10天,就要提前散发请帖或通知。提前的天数越多,就越有可能按期举行,也越有可能收齐会资。有的会书还规定,收会的人必须托会内未收会的人作保,然后才能登名画押,收取会钱。如果已收会者(即已经收过钱的人)行会时不到,那么就由担保人代付会资和其他会酌开支。这是为了防止有人收钱之后下次不再赴会,破坏轮流收会的原则,使后面收会的人利益受损。
四、首会的责任比较大。为了保证钱会的按期举行并维持一个周期,有的钱会赋予了首会人更大的责任。因为钱会大多数是由急需用钱的首会人发起的,首会人先收了钱,后面的人如果收不上钱怎么办?或者有人想要中途退出怎么办?所以有些钱会要求首会人承担起担保人的角色,每次行会都在首会人家里举行,由首会人担任召集人,并负责收齐会资交付给其他收会人。
五、对资金运作的设计比较具体而合理,参会各股基本上都遵循着借贷必须付息、投资定有回报的资金运作规律,在收会的先后和收益的多少上存在着一个反比。钱会一般都要规定,会资必须是现银现钱,不押不欠。由于银子的成色不同,有的钱会还规定要按照市价来弥补差价。钱会会息一般不会很高,而投资的回报一般也都不会很低,这样的设计在亲友之间还是具有一定吸引力的,也体现出一种互利的性质。也有的钱会会息很低,前后只有几两银子或几元钱的差距,可以看出其中互助的色彩更为浓厚。
六、行会时一般要举行酒席,可能也是为了吸引大家准时参加的一种手段。酒席钱有的由会众公摊,有的由收会人出。其他与钱会无关的钱不能混入钱会中冲账。
从钱会的相关规定看,钱会虽然是以互助与融资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但设计得比较公正和透明,并且具有相当的组织性,在参会者中间结成一种稳定而互利的借贷关系与经济纽带,体现出徽州民间资金流动具有近代金融业的某些色彩。
钱会的功能与徽州乡村社会
虽然早期的会书没有实物遗留,但是钱会的历史很早。杨联升在《佛教寺院与国史上四种筹措金钱的制度》一文中认为,钱会可能起源于寺院的筹资行为。徽州作为中原古老士族南迁的聚集地,钱会的历史也与宗族历史一样悠久,可以上溯到隋唐甚至更早。早期的研究者王宗培在《中国之合会》的著作中,提到了“新安会”,新安是徽州的古称,在其他地方钱会的会规中有“新安古式”之称,而“新安会”则是专指江浙一带11人轮会。这种11人轮会就是上文引用的11股轮会。费孝通的《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中也提到了徽州钱会对江南地区的影响,并指出在江村当地称为“徽会”,是一种计算比较简单的互助会。“新安会”、“新安古式”与“徽会”说明了徽州钱会的古老历史以及向其他地区的传播,其在历史上所起的影响不仅仅局限于徽州一地,而是波及了江浙等周边地区。至于徽州古老的钱会组织是如何扩散到其他地区的,现在已经无法考证。家族的迁徙和徽商的大范围流动,对“新安会”和“徽会”的传播应该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钱会的存在和发展,与社会对它的需求分不开。正是因为钱会本身具有的融资与互助功能,早期寺院组织才利用它来筹资,后来的商人和乡族社会才利用它来融资与互助。徽州民间互助借贷的钱会名称很多,如以人名命名的“至公会”,以人数命名的“七贤会”、“九子会”,以筹资数额命名的“七十五千会”等等。据《绩溪县志》记载,绩溪民间有打会、邀会、助会、摇会。农家婚丧嫁娶、修房建 屋、经商缺本,邀请亲友“打会”,助会者届时至会家赴宴,交借款,日后还本不计利息,称“干巴会”。发起人为会首,先收会银,约定会期1个月或3个月,风雨无阻,带钱到会,每次会款交一人使用,轮流互助,叫“月月红”。又有按期“摇会”,点胜者得。“助工会”是亲友帮助修建房屋等,事后以工还工,此互助传统延续至今。除徽州外,其他地方的钱会也有一些特殊的名称。
从“独会”可以看到,商人利用钱会来融资。明清时期,徽州民间社会有着庞大的资金存量和旺盛的资金需求。徽州商人兴盛了数百年,并形成了诸多富商大贾,资本动辄以百万计。徽州商人虽然大多在外,但商业利润的一部分必然要回流到徽州本土,用作家庭开销以及宗族建设,因此,徽州民间所蕴含的资金存量绝对庞大。资本总是要追逐利润的,尤其是在徽州这样一个商业意识非常浓厚的社会中,因此钱会就成为资金流通的一个平台。民间资金尤其是亲友之间的闲散资金借此转化为商业资本以追逐利润,而商业利润的一部分又回到徽州民间,这样生生不息,顺畅了徽州资金的流通渠道,为商人的持续经营和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
对普通老百姓来说,钱会则是一种救急机制,能够及时缓解民间的困苦。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婚丧嫁娶等活动,往往都需要利用钱会来筹资和互相帮助。《徽州文书》(第一辑)收录有一个契约,讲的是一个母亲和她的儿子因为有急用,所以邀集亲友成立了一个钱会,后来因为这个儿子要娶妻,又请求别人把该年收会的权利转让给自己,而拿自己的房产作抵押。这里说明了两点:一是很多钱会都是因为“急用”而成立,民间这种急用的事情很多,如婚丧嫁娶、缴纳赋税等;二是会权可以转让,这是针对轮会的,因为轮会中每个人都有一次得会的权利,如果某人有急用而一时又轮不到自己得会,可以请求得会人把得会的权利转让给自己,从而缓解一时之急。这说明了钱会具有相当的灵活性,一旦钱会成立,在它的有效运行周期内,的确为参加者提供了一笔可以救急的资金。从这个角度上看,民间社会的确需要钱会。
由于现实生活的需要,徽州人创造了各种各样的会组织。这些会的普遍存在及其具有的经济功能,给了钱会生存的肥沃土壤。徽州人对钱会的看法和参与程度,应该与其他的会是同步的,并有一种互相促进的关系。钱会类型的多样性,正是徽州会社丰富性的一个缩影,也是中国民间社会的一个缩影。
会书的记载
从会书中能看到钱会的种类和它的运作情况。为了能让大家对钱会有更多的感性认识,下面具体引三份会书。
第一份会书反映的是11股轮会的情况:
盖闻戚友有通财之义,经营有襄助之情,是以义孚而成会,情洽以通财。虽会息之无几,幸始终以如一。既蒙雅爱,切勿逾期。兹敬邀戚友十位,玉成一会。每位请出纹银若干列后,正共成纹银一百两正,付首会收领。会期公议周年一轮。至会期,首会前三日具帖邀请齐集,务必现纹上掉,不押不欠,然后拈阉挨摇,骸点大者得,点同者遵先。首会每次填纹银十四两五钱,以下各届应收应填纹则具列于后。今立会书,各执一本存据。
诸翁台甫列左:
贤书(十分之四)、泽周(十分之六)位下八会一股,自首及末每届填纹银八两五钱,己丑年收得纹银一百零六两正。
二会谢荣桂,每届填纹银十四两五钱。
三会夏永泰、夏启泰、夏昌泰,每届填纹银十三两五钱。
四会方德致,每届填纹银十二两五钱。
五会胡正财,每届填纹银十一两五钱。
六会清时,每届填纹银十两零五钱。
七会文玉祀、廷英,每届填纹银九两五钱。
九会观音会(半股)、炎清、锦宝、时孙(三共半股),每届填纹银七两五钱。
十会锦泉、延芳、信周,每届填纹银六两五钱。
末会瑞枝、旺枝,每届填纹银五两五钱。
一,议会期限定每年五月初六日一轮,务蒙齐集赴收会人家行会,不得逾期,所有酌资系收会人备办,不必另赘。特此。 一,会终之日会券不缴不得行用。又照。
光绪八年岁在壬午四月初十日首会大发祀秩下经手人锦永、清时、胜周等拜。
根据这份会书记载,该钱会成立于光绪八年(1882年),首会(第一次获得其他股东股本的人,一般也是立会人)为大发祀(可能为谢氏家族内部的某个祀会)。会书大致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多数会书都有的“前言”,说明成立钱会的原因、股东人数、股本情况以及如何行会。第二部分是股东名单,反映了钱会的组成情况,并将每位股东的出资和收入情况直接标明。第三部分是补充规定的会规、会例,对于如何具体操作又做出了一些补充性的说明,与第一部分的“前言”遥相呼应。有的会书往往把具体条列的会规就放在前言之后。
一般来说,钱会正式成立后,要按照股东数量立相同数量的会书,股东每人一份。股东名单中往往把会书的持有者排在第一位,然后从首会一直按顺序往后排。这份会书的持有者是八会的贤书和泽周。这两人合出一股,其中贤书占40%,泽周占60%,“八会”说明他们两个人是在第八次行会的时候获得其他股东缴纳的本息钱。一般来说,钱会绝大多数是轮流收会得钱,每个股东都轮流过一次之后,钱会就圆满地运行了一个周期,然后会书作废,钱会停止运作,寿终正寝。这个钱会包括成立人在内共有11股,每年举行一次,要11年才结束。从光绪八年开始第一次举行,己丑年第八次收会时正好是光绪十五年。在列出股东名单的同时,还对各位股东的本息付出和所得做出了详细的说明,一般来说,收会次序越排到后面,他所付出的本金就越少,而所获得的利息就越多。譬如首会在第一次行会时就得钱100两,然后在接下来的10次中每次要付出14.5两,共计付出145两,收支相抵,要多付出45两的股息。而八会在第八次行会时得钱106两,而在其他10次中每次付出本息8.5两,共计付出85两,收支相抵,收入21两股息。首会与八会之间在收入上相差了66两。当然,首会与末会(最后一次收会得钱的股东)之间的收入差距会更大。简单地说,取得越早,付出越多;取得越晚,得到越多。

第二份会书仍为11股轮会,但与前一个有所不同:
会引:
尝谓载义而行之,为义以成利,则利以义和,而全始全终之道即于是乎。兹蒙诸友雅爱玉成会,联友拾位,共镶成英洋伍拾元,期以八个月一举,嗣后各收英洋伍拾元,以昭划一。
一 会期二、十月初十日为率,前十日具柬相请,庶不临期致误。
一 会议定_为率。
一 会先付后席,概不欠押;如会外交易,毋得牵扯。
一 会终之日此书不得行用。
闰月不算。
诸公台甫列左:
江景星兄承坐十会。每逢期叩付英洋二元七角五分,癸丑年六月初十日坐收洋伍拾元。
章成坚仁兄承坐首会。每逢期叩付英洋七元二角五分。丁未年六月初十日坐收英洋伍拾元。
周瑞谦仁兄承坐二会。每逢期叩付英洋六元七角五分,戊申年二月初十日坐收英洋伍拾元。
萧长根仁兄承坐三会。每逢期叩付英洋六元二角五分,戊申年十月初十日坐收洋伍拾元。
姜献卿仁兄(承坐四会)。每逢期叩付英洋五元七角五分。己酉年六月初十日坐收洋伍拾元。
张爱天仁兄承坐五会。每逢期叩付英洋五元=角五分,庚戌年二月初十日收洋伍拾元。
洪庆吉仁兄承坐六会。每逢期叩付英洋四元七角五分,庚戌年十月初十日坐收洋伍拾元。
张启桂仁兄承坐七会。每逢期叩付英洋四元=角五分,辛亥年六月初十日收洋伍拾元。
方桂□仁兄承坐八会。每逢期叩付英洋三元七角五分,壬子年二月初十日坐收洋伍拾元。
唐业文仁兄承坐九会。每逢期叩付洋三元二角五分,壬子年十月初十日坐收洋伍拾元。
光绪三十二年丙午十月初十日立。
会末江应荣拜订。
这份会书反映了钱会的另外一种类型。这份会书后面注明是“会末江应荣拜订”,会末就是末会人。这与首会制订会书的惯例正好相反,非常少见。在它的股东名单中没有末会出钱和收钱的记载,因此,关于末会的权责不清楚,他似乎不参加会里的资金运作,仅仅成为一个名义上的订会人。与前面第一个钱会相比,虽然每次行会时收钱都一样多,但每人付出按次序递减五角。这样首会与末会(会末,即最后一次收会者)之间在付 出上相差不是太大。这份会书和第一份会书所反映的都是轮会(轮流收会得钱)的情况。
第三份会书与前两份不一样,反映的是另一类型的钱会——独会的情况。
咸丰四年六月胡禹功等立会书
立会书胡禹功、寿民今蒙诸位长亲大人玉成一会,名曰“七贤”。首会不出银,后六人各出曹平镜纹银三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正,共成纹银二百两正,付首会收领。公议:诸位以后不应,惟首会于每年六月初一布出曹纹四十两正,交后六人匀分,至第七会止。既利人又省事,则叨光之中更叨光矣。禹等不胜感佩之至。
诸位芳名列左:吴颖滋表叔一股,佩兰舅公一股,冠川舅公半股,□卓臣老翁一股,吴树之表叔一股,车云堂表叔一股,介秋表叔半股。
再批:会终之日,会书作为废纸。
咸丰四年六月初一日立会书胡禹功、寿民。
这是一个典型的融资性钱会,首会人胡禹功、胡寿民筹集到6股(共7个人)资金,凑成纹银200两,然后每年付出40两让其他6个股东均分,共付6年,还本付息共240两纹银。如果不是经商做生意,一般是不需要这么大的一笔资金的;而且如果不是经商做生意,每年还本付息40两也是难以完成的。这种钱会虽然也是由亲友互助完成,但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做生意,为了经营事业,具有极强的融资色彩。与前面轮会所反映的轮流收会的情况相反,这个钱会只有一次收会的情况,实际上只为一个股东筹集资本,所以又称为独会。
会书有时称为会券,它的名称也有变迁,不同的地方会书的名称也不一样。在一包谢氏会书中有17份清代会书,主要是同治和光绪年间的。年代不同,会书的名称也不尽相同,同治七年和八年的称为“聚宝盆会书”,同治十一年的为“文堂会券”,同治十二年的为“大文堂会券”,同冶十三年到光绪元年的称为“文星堂会券”,从光绪五年到十八年的为“文星堂会书”,光绪二十三年的为“宝书堂会券”,光绪二十五年的为“文星堂会书”,宣统三年的为“有文堂会券”。不同名称的会书可能是由不同的店号制作的。
钱会的特点
钱会运作的一些特点,在上文已经涉及一些,这里再做些归纳。
一、钱会一般都立有会书,每股一册,作为凭证。会书就是契约合同,一旦发生纠纷,会书就成为凭证,它为参会者之间的借贷关系提供了保护,也使参会者在心理上获得一种安全和稳定的感觉,使钱会成为一种可以信赖的被广泛接受的融资与互助渠道。
二、会股不多,大多在10股左右;参会者身份都是亲友,没有辈分和性别方面的限制;甚至参会者还可以是其他性质的会社组织,如观音会、祀会等。融资、借贷在亲友之间进行,就使民间的这种经济纽带建立在可靠可控的人际关系之内,将可能的风险降到最低,使钱会具有相当的稳定性;亲友之间的借贷与回报,也可以视为一种民间自然选择的合理的互助互利关系。
三、钱会要按期举行并维持一个周期后才能结束。按期举行才能确保互利的借贷关系与经济纽带不至于中断。钱会有一年开一次的,也有半年或几个月开一次的,根据实际需要而定。为了让参会者早点筹集会资,一般在钱会举行前的3到10天,就要提前散发请帖或通知。提前的天数越多,就越有可能按期举行,也越有可能收齐会资。有的会书还规定,收会的人必须托会内未收会的人作保,然后才能登名画押,收取会钱。如果已收会者(即已经收过钱的人)行会时不到,那么就由担保人代付会资和其他会酌开支。这是为了防止有人收钱之后下次不再赴会,破坏轮流收会的原则,使后面收会的人利益受损。
四、首会的责任比较大。为了保证钱会的按期举行并维持一个周期,有的钱会赋予了首会人更大的责任。因为钱会大多数是由急需用钱的首会人发起的,首会人先收了钱,后面的人如果收不上钱怎么办?或者有人想要中途退出怎么办?所以有些钱会要求首会人承担起担保人的角色,每次行会都在首会人家里举行,由首会人担任召集人,并负责收齐会资交付给其他收会人。
五、对资金运作的设计比较具体而合理,参会各股基本上都遵循着借贷必须付息、投资定有回报的资金运作规律,在收会的先后和收益的多少上存在着一个反比。钱会一般都要规定,会资必须是现银现钱,不押不欠。由于银子的成色不同,有的钱会还规定要按照市价来弥补差价。钱会会息一般不会很高,而投资的回报一般也都不会很低,这样的设计在亲友之间还是具有一定吸引力的,也体现出一种互利的性质。也有的钱会会息很低,前后只有几两银子或几元钱的差距,可以看出其中互助的色彩更为浓厚。
六、行会时一般要举行酒席,可能也是为了吸引大家准时参加的一种手段。酒席钱有的由会众公摊,有的由收会人出。其他与钱会无关的钱不能混入钱会中冲账。
从钱会的相关规定看,钱会虽然是以互助与融资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但设计得比较公正和透明,并且具有相当的组织性,在参会者中间结成一种稳定而互利的借贷关系与经济纽带,体现出徽州民间资金流动具有近代金融业的某些色彩。
钱会的功能与徽州乡村社会
虽然早期的会书没有实物遗留,但是钱会的历史很早。杨联升在《佛教寺院与国史上四种筹措金钱的制度》一文中认为,钱会可能起源于寺院的筹资行为。徽州作为中原古老士族南迁的聚集地,钱会的历史也与宗族历史一样悠久,可以上溯到隋唐甚至更早。早期的研究者王宗培在《中国之合会》的著作中,提到了“新安会”,新安是徽州的古称,在其他地方钱会的会规中有“新安古式”之称,而“新安会”则是专指江浙一带11人轮会。这种11人轮会就是上文引用的11股轮会。费孝通的《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中也提到了徽州钱会对江南地区的影响,并指出在江村当地称为“徽会”,是一种计算比较简单的互助会。“新安会”、“新安古式”与“徽会”说明了徽州钱会的古老历史以及向其他地区的传播,其在历史上所起的影响不仅仅局限于徽州一地,而是波及了江浙等周边地区。至于徽州古老的钱会组织是如何扩散到其他地区的,现在已经无法考证。家族的迁徙和徽商的大范围流动,对“新安会”和“徽会”的传播应该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钱会的存在和发展,与社会对它的需求分不开。正是因为钱会本身具有的融资与互助功能,早期寺院组织才利用它来筹资,后来的商人和乡族社会才利用它来融资与互助。徽州民间互助借贷的钱会名称很多,如以人名命名的“至公会”,以人数命名的“七贤会”、“九子会”,以筹资数额命名的“七十五千会”等等。据《绩溪县志》记载,绩溪民间有打会、邀会、助会、摇会。农家婚丧嫁娶、修房建 屋、经商缺本,邀请亲友“打会”,助会者届时至会家赴宴,交借款,日后还本不计利息,称“干巴会”。发起人为会首,先收会银,约定会期1个月或3个月,风雨无阻,带钱到会,每次会款交一人使用,轮流互助,叫“月月红”。又有按期“摇会”,点胜者得。“助工会”是亲友帮助修建房屋等,事后以工还工,此互助传统延续至今。除徽州外,其他地方的钱会也有一些特殊的名称。
从“独会”可以看到,商人利用钱会来融资。明清时期,徽州民间社会有着庞大的资金存量和旺盛的资金需求。徽州商人兴盛了数百年,并形成了诸多富商大贾,资本动辄以百万计。徽州商人虽然大多在外,但商业利润的一部分必然要回流到徽州本土,用作家庭开销以及宗族建设,因此,徽州民间所蕴含的资金存量绝对庞大。资本总是要追逐利润的,尤其是在徽州这样一个商业意识非常浓厚的社会中,因此钱会就成为资金流通的一个平台。民间资金尤其是亲友之间的闲散资金借此转化为商业资本以追逐利润,而商业利润的一部分又回到徽州民间,这样生生不息,顺畅了徽州资金的流通渠道,为商人的持续经营和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
对普通老百姓来说,钱会则是一种救急机制,能够及时缓解民间的困苦。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婚丧嫁娶等活动,往往都需要利用钱会来筹资和互相帮助。《徽州文书》(第一辑)收录有一个契约,讲的是一个母亲和她的儿子因为有急用,所以邀集亲友成立了一个钱会,后来因为这个儿子要娶妻,又请求别人把该年收会的权利转让给自己,而拿自己的房产作抵押。这里说明了两点:一是很多钱会都是因为“急用”而成立,民间这种急用的事情很多,如婚丧嫁娶、缴纳赋税等;二是会权可以转让,这是针对轮会的,因为轮会中每个人都有一次得会的权利,如果某人有急用而一时又轮不到自己得会,可以请求得会人把得会的权利转让给自己,从而缓解一时之急。这说明了钱会具有相当的灵活性,一旦钱会成立,在它的有效运行周期内,的确为参加者提供了一笔可以救急的资金。从这个角度上看,民间社会的确需要钱会。
由于现实生活的需要,徽州人创造了各种各样的会组织。这些会的普遍存在及其具有的经济功能,给了钱会生存的肥沃土壤。徽州人对钱会的看法和参与程度,应该与其他的会是同步的,并有一种互相促进的关系。钱会类型的多样性,正是徽州会社丰富性的一个缩影,也是中国民间社会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