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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流转是新形式下林业生产力发展面临的一个新问题。在研究林地流转的机理基础上,对目前林业生产出现的一些新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对林地流转的制度保证进行有益的探索,认为原有的所有权和承包权两权分离不能满足目前林地比较效益低下的问题,实行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权“三权分离”是解决我国林地流转最有效的制度,也是最基本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