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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搜索是网民常用网络应用,但大量诈骗及各类违法网站通过“百度推广”进行违法犯罪,使许多网民蒙受损失。“百度推广”实际是一种广告行为,百度公司在“百度推广”中其身份是广告发布者,其负有对推广网站资质审核等相应法定义务,而现实中百度基于利益驱使放任甚至帮助诈骗网站通过审核,百度应为其放任行为给用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网络企业应当正视自身责任,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