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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分析表明:佛教僧侣具有双重主体身份,他们既是宗教界的出家人,又是市民法上的自然人。依佛教教规,僧侣通常不应蓄财;但依民法,僧侣应享有其私人财产所有权。此文探讨了我国现有法律与宗教在僧侣财产权问题上的冲突,分析了僧侣财产权的特殊性,建议设立民法上的宗教财产所有权,解决法律与宗教的冲突,为司法审判提供适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