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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局卫生处、技术监督处、生活管理中心、局工会四部门联合下发的胜利卫发[2003]8号文件”关于开展纯净水、矿泉水、净化水卫生质量统一检查的通知”精神,以上四部门与局卫生防疫站分别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团于4月13日-4月28日利用两周的时间对全局纯净水、矿泉水、净化水卫生质量进行了检查。这次共查纯净水生产单位24家、进入油田市场的矿泉水生产经营单位6家、净化水生产经营单位7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制度、“两证”情况、工艺流程、相关设备设施、有元专用检验室或委托检验等情况进行审查,抽查近两年的化验结果,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