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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我国的体育制度是举国体育,优秀的运动员都在国家队,在高校的寥寥无几,如果有的话也只是挂靠,徒有虚名而已,这就是我国高校的高水平运动队为何没有大作为,为什么不会像国外高校的高水平运动俱乐部那样成为学校的招牌和创收来源的原因。中国的体育缺少金字塔的底部,有点虚,为出成绩目的性太强,不符合体育的宗旨。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现状是成绩不突出,资金还不充沛,处在两难的境地。业余运动队早于高水平运动队之前就在高校中扎根,因为它是利用课余时间训练,在赛前进行集训兴趣相投的普通学生组成,这种运动队称作业余运动队。相比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我觉得业余运动队存在的意义更大一些,它影响和惠及的学生更多一些。人们对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关注度较高,而对高校业余运动队的关注很少,课外业余运动队训练是学校体育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体育课程的延续,实现了教育部提出体育课要“课内外一体化”的要求。它能满足有运动才能学生的需求,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促进校际之间交流等意义,高校业余运动队作用巨大而人们给予它的关注不够,这就是我研究的初衷。
本次研究只对北京高校业余运动队的生存现状进行调查研究,旨在发现目前业余运动队管理上的问题,并为高校如何抓好业余运动队的建设与管理,提供参考建议。
一 高校业余运动队的基本概况
业余运动队规模,在调研的22所高校中,有学院6所,大学16所,各学校都有自己的业余运动队,拥有高水平运动队的很少,各高校拥有业余运动队数量不等,多数拥有3-9支以上队伍,少数拥有1-2支或10支以上队伍,每支业余运动队的人数集中在10-20人范围内,10人以下和20人以上的业余运动队较少。运动队的规模与各高校的办学规模、经济实力以及领导支持力度有关,一般业余运动队数量与以上三者成正比。
各高校拥有的业余运动队种类各有不同,调查发现,北京高校业余运动队涵盖12种以上运动项目,较普遍的项目是田径、篮球、乒乓球,有70%-80%的高校拥有这三个项目的业余运动队,有一半的高校拥有足球、武术、健美操及排球4个项目的业余运动队,在各高校开展较少的项目是棒球、网球、定向越野、羽毛球、体育舞蹈、游泳、橄榄球、垒球、跆拳道。根据调查结果建议各高校可以避开竞争激烈的项目,例如篮球、乒乓球,开辟自己的特色业余运动队例如羽毛球、体育舞蹈等。
在关于业余运动队作用的调查中,认为业余运动队最大作用在于促进校际之间的交流,其次是可以在提高学校的知名度,最后是可以满足一些学生对体育的兴趣和要求,在丰富学校体育文化生活和促进群众体育开展方面的作用都普遍认可,而高水平运动队的作用更侧重的是提高学校的知名度。
二 高校业余运动队的管理现状
1 教练员
在业余运动队教练员的现状调查中发现,兼职教练员占到77.3%,专职的教练员为9.1%。由于业余运动队的多数教练员都有学校的教学任务,所以教练员兼职状态较多,有些学校的业余水平比较高,所以派专人负责训练。
在教练员带队原因调查中发现,出于热爱而带队的占59%,迫于领导要求有的18.2%,出于自己利益需要占13.6%,还有9.1%的不带队出于其他因素。高校业余运动队的教练员,教学是主要任务,而业余运动队训练处在次要位置,是否选择带业余运动队,各个学校情况不一样,要求也不同。我院的情况基本上是领导要求和自愿相结合。在调查中有63.6%教师负责训练比赛的所有事宜,说明带业余运动队确实是一项繁琐的工作,由于我院缺乏后勤管理人员,教练员负责比赛的所有事宜。在关于影响教练员带队训练的因素调查中发现,教学工作量大、训练报酬少、没有有效的奖励制度、学院领导支持力度不大、带队比赛事情太麻烦是主要的5个方面。
2 训练
业余运动队训练现状调查发现,业余运动队不仅仅在赛前训练还坚持常年训练,训练的时间一般是晚上5点后,其次是有保障的规定时间内,例如周末,还有午饭也是业余运动队选择的时间。业余运动队训练并不是很系统,训练非常系统的仅有2所高校,有一半的高校训练较系统,不太系统占36.4%。导致训练不太系统主要是因为业余训练队的训练时间大多是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进行,还有教练员的兼职状态。训练也是教练员头疼的事情,集训前都是教练员和运动员商量训练时间,挤占平时的休息时间,真的很辛苦。
3 待遇与奖励
运动员和教练员待遇,众所周知在北京高校体育教师的课时费按职称大概是教授120元、副教授100元、讲师80元、助教60元,而调查发现一次训练一般不分职称,一次训练报酬低于50元,两者巨大的待遇差距势必会导致教练员训练积极性和热情下降,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教练员热情和积极性正在下滑。在待遇满意度调查中,较满意占45.5%,有55.5%教练员不太满意和不满意。有36.4%教练员建议训练和正常课一样待遇,有31.8%教练员希望按正课的1.5-3倍计算,因为根据国家节假日加班制度规定,训练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教师的休息时间进行的,所以待遇应该高些。训练的学生人数较少,训练也不太规范,因此也有教练员认为按正课的0.8倍计算。
比赛奖励机制,有运动队奖励制度的高校占54.5%,22.7%的高校没有奖励,22.8%的高校老师不清楚有没有奖励措施。获得北京市单项或团体前八名有36.4%的高校奖励100-500元不等,13.6%的高校奖励1000元以上,36.4%的不确定奖励办法,13.6%的高校没有奖励。
奖励机制是高校业余运动队发展的有效手段,仅有一半左右的高校对教练员有奖励机制,调查数据表明给教练员的待遇和奖励机制都很不“给力”,势必遏制教练员训练热情。就目前我院训练情况来看,教练员训练的热情大幅下滑,沉重的教学工作量已经让有些老师很疲惫,再加上训练,少得可怜的训练补贴,势必让教练员心力憔悴,无心训练,有心也是在应付领导的任务,可想而知训练水平和成绩能有多高。
4 管理制度与支持度
在运动队管理制度调查中,仅27.3%的高校管理制度健全,有72.7%的高校不太健全和不健全,比例如此之大,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有专人负责运动队管理工作的高校占54.5%,剩下的就是处于无专人负责的境地。完善的管理制度可为高校业余运动队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可使教练员有章可循,也是教练员进行各项事务的根据和保障,尤其当发生体育伤害事故的时候,有了学院的管理规章做依据,还有学院领导的支持,教练员的处境会好很多,所以说管理规章是保障,必不可少。
调查中发现高校业余运动队开展的水平与领导的支持密不可分,在调查中,高校领导对业余运动队支持力度“很高”的仅占9.1%,持“较高”支持态度的占31.8%,持“一般”支持态度的占45.5%,“不太支持”占13.6%。持“一般”态度的基本上可以理解:领导对业余运动队的态度为一种让业余运动队处在“吃不饱饿不死”状态。由此可见业余运动队处境还是挺艰难的,再就可以得出教练员的待遇为什么不给力。
三 问题与建议
在调查中发现,制约业余运动队开展和面临的困难最主要的是运动队的管理规定不健全,教师教练员的待遇不高,奖励机制不完善,其次是学校主管部门的支持力度不够,运动员的生源缺乏保障,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经费欠缺,运动队的训练条件较差。
业余运动队的发展建议:一是提高领导的重视程度,首先要教练员付出劳动,取得好成绩,引起学校领导的重视;二是挖掘体育人才,提高生源质量,建议学校招生时考虑学生体育特长;三是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建立有激励有效的奖励制度,提高教练员的待遇;四是设立运动队后勤保障人员,减轻教练员工作负担;五是在资金不足的条件下,号召教练员自行研发体育器材,改善运动队训练条件。
四 小结
第一,高校业余运动队规模不是很庞大,但是各高校基本都拥有业余运动队,每支业余运动队的人数集中在10-20人范围内,在各高校开展较少的项目是橄榄球、棒球、跆拳道、体育舞蹈、羽毛球、定向越野、网球、游泳、垒球。建议各高校可以避开竞争激烈的项目,开辟自己的特色业余运动队。
第二,在高校业余运动队的管理上,教练员多数是处在兼职的状态,出于热爱而带队的占59%,业余运动队不仅仅在赛前训练还坚持常年训练,业余运动队训练并不是很系统。奖励机制是高校业余运动队发展的有效手段,仅有一半左右的高校对教练员有奖励机制,调查数据表明给教练员的待遇和奖励机制都很不“给力”,势必遏制业余运动队的水平和效果。目前的奖励办法很难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奖励力度。多数高校的业余队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制约了业余运动队发展。
总之,业余运动队工作是学校体育工作的一部分,最终目的是培养较高水平的体育人才,满足有运动才能学生的需求,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促进校际之间交流。高校业余运动队目前还处在一个作用“较大”而地位“较次要”的位置,我相信在学校领导和教练员不懈的努力下,业余运动队定会创出成绩,扩大影响。
本次研究只对北京高校业余运动队的生存现状进行调查研究,旨在发现目前业余运动队管理上的问题,并为高校如何抓好业余运动队的建设与管理,提供参考建议。
一 高校业余运动队的基本概况
业余运动队规模,在调研的22所高校中,有学院6所,大学16所,各学校都有自己的业余运动队,拥有高水平运动队的很少,各高校拥有业余运动队数量不等,多数拥有3-9支以上队伍,少数拥有1-2支或10支以上队伍,每支业余运动队的人数集中在10-20人范围内,10人以下和20人以上的业余运动队较少。运动队的规模与各高校的办学规模、经济实力以及领导支持力度有关,一般业余运动队数量与以上三者成正比。
各高校拥有的业余运动队种类各有不同,调查发现,北京高校业余运动队涵盖12种以上运动项目,较普遍的项目是田径、篮球、乒乓球,有70%-80%的高校拥有这三个项目的业余运动队,有一半的高校拥有足球、武术、健美操及排球4个项目的业余运动队,在各高校开展较少的项目是棒球、网球、定向越野、羽毛球、体育舞蹈、游泳、橄榄球、垒球、跆拳道。根据调查结果建议各高校可以避开竞争激烈的项目,例如篮球、乒乓球,开辟自己的特色业余运动队例如羽毛球、体育舞蹈等。
在关于业余运动队作用的调查中,认为业余运动队最大作用在于促进校际之间的交流,其次是可以在提高学校的知名度,最后是可以满足一些学生对体育的兴趣和要求,在丰富学校体育文化生活和促进群众体育开展方面的作用都普遍认可,而高水平运动队的作用更侧重的是提高学校的知名度。
二 高校业余运动队的管理现状
1 教练员
在业余运动队教练员的现状调查中发现,兼职教练员占到77.3%,专职的教练员为9.1%。由于业余运动队的多数教练员都有学校的教学任务,所以教练员兼职状态较多,有些学校的业余水平比较高,所以派专人负责训练。
在教练员带队原因调查中发现,出于热爱而带队的占59%,迫于领导要求有的18.2%,出于自己利益需要占13.6%,还有9.1%的不带队出于其他因素。高校业余运动队的教练员,教学是主要任务,而业余运动队训练处在次要位置,是否选择带业余运动队,各个学校情况不一样,要求也不同。我院的情况基本上是领导要求和自愿相结合。在调查中有63.6%教师负责训练比赛的所有事宜,说明带业余运动队确实是一项繁琐的工作,由于我院缺乏后勤管理人员,教练员负责比赛的所有事宜。在关于影响教练员带队训练的因素调查中发现,教学工作量大、训练报酬少、没有有效的奖励制度、学院领导支持力度不大、带队比赛事情太麻烦是主要的5个方面。
2 训练
业余运动队训练现状调查发现,业余运动队不仅仅在赛前训练还坚持常年训练,训练的时间一般是晚上5点后,其次是有保障的规定时间内,例如周末,还有午饭也是业余运动队选择的时间。业余运动队训练并不是很系统,训练非常系统的仅有2所高校,有一半的高校训练较系统,不太系统占36.4%。导致训练不太系统主要是因为业余训练队的训练时间大多是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进行,还有教练员的兼职状态。训练也是教练员头疼的事情,集训前都是教练员和运动员商量训练时间,挤占平时的休息时间,真的很辛苦。
3 待遇与奖励
运动员和教练员待遇,众所周知在北京高校体育教师的课时费按职称大概是教授120元、副教授100元、讲师80元、助教60元,而调查发现一次训练一般不分职称,一次训练报酬低于50元,两者巨大的待遇差距势必会导致教练员训练积极性和热情下降,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教练员热情和积极性正在下滑。在待遇满意度调查中,较满意占45.5%,有55.5%教练员不太满意和不满意。有36.4%教练员建议训练和正常课一样待遇,有31.8%教练员希望按正课的1.5-3倍计算,因为根据国家节假日加班制度规定,训练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教师的休息时间进行的,所以待遇应该高些。训练的学生人数较少,训练也不太规范,因此也有教练员认为按正课的0.8倍计算。
比赛奖励机制,有运动队奖励制度的高校占54.5%,22.7%的高校没有奖励,22.8%的高校老师不清楚有没有奖励措施。获得北京市单项或团体前八名有36.4%的高校奖励100-500元不等,13.6%的高校奖励1000元以上,36.4%的不确定奖励办法,13.6%的高校没有奖励。
奖励机制是高校业余运动队发展的有效手段,仅有一半左右的高校对教练员有奖励机制,调查数据表明给教练员的待遇和奖励机制都很不“给力”,势必遏制教练员训练热情。就目前我院训练情况来看,教练员训练的热情大幅下滑,沉重的教学工作量已经让有些老师很疲惫,再加上训练,少得可怜的训练补贴,势必让教练员心力憔悴,无心训练,有心也是在应付领导的任务,可想而知训练水平和成绩能有多高。
4 管理制度与支持度
在运动队管理制度调查中,仅27.3%的高校管理制度健全,有72.7%的高校不太健全和不健全,比例如此之大,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有专人负责运动队管理工作的高校占54.5%,剩下的就是处于无专人负责的境地。完善的管理制度可为高校业余运动队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可使教练员有章可循,也是教练员进行各项事务的根据和保障,尤其当发生体育伤害事故的时候,有了学院的管理规章做依据,还有学院领导的支持,教练员的处境会好很多,所以说管理规章是保障,必不可少。
调查中发现高校业余运动队开展的水平与领导的支持密不可分,在调查中,高校领导对业余运动队支持力度“很高”的仅占9.1%,持“较高”支持态度的占31.8%,持“一般”支持态度的占45.5%,“不太支持”占13.6%。持“一般”态度的基本上可以理解:领导对业余运动队的态度为一种让业余运动队处在“吃不饱饿不死”状态。由此可见业余运动队处境还是挺艰难的,再就可以得出教练员的待遇为什么不给力。
三 问题与建议
在调查中发现,制约业余运动队开展和面临的困难最主要的是运动队的管理规定不健全,教师教练员的待遇不高,奖励机制不完善,其次是学校主管部门的支持力度不够,运动员的生源缺乏保障,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经费欠缺,运动队的训练条件较差。
业余运动队的发展建议:一是提高领导的重视程度,首先要教练员付出劳动,取得好成绩,引起学校领导的重视;二是挖掘体育人才,提高生源质量,建议学校招生时考虑学生体育特长;三是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建立有激励有效的奖励制度,提高教练员的待遇;四是设立运动队后勤保障人员,减轻教练员工作负担;五是在资金不足的条件下,号召教练员自行研发体育器材,改善运动队训练条件。
四 小结
第一,高校业余运动队规模不是很庞大,但是各高校基本都拥有业余运动队,每支业余运动队的人数集中在10-20人范围内,在各高校开展较少的项目是橄榄球、棒球、跆拳道、体育舞蹈、羽毛球、定向越野、网球、游泳、垒球。建议各高校可以避开竞争激烈的项目,开辟自己的特色业余运动队。
第二,在高校业余运动队的管理上,教练员多数是处在兼职的状态,出于热爱而带队的占59%,业余运动队不仅仅在赛前训练还坚持常年训练,业余运动队训练并不是很系统。奖励机制是高校业余运动队发展的有效手段,仅有一半左右的高校对教练员有奖励机制,调查数据表明给教练员的待遇和奖励机制都很不“给力”,势必遏制业余运动队的水平和效果。目前的奖励办法很难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奖励力度。多数高校的业余队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制约了业余运动队发展。
总之,业余运动队工作是学校体育工作的一部分,最终目的是培养较高水平的体育人才,满足有运动才能学生的需求,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促进校际之间交流。高校业余运动队目前还处在一个作用“较大”而地位“较次要”的位置,我相信在学校领导和教练员不懈的努力下,业余运动队定会创出成绩,扩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