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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我院在全院范围内实行了科主任领导下的“主诊医师负责制”运行机制,并以此为载体推动了医院人事、分配和职称制度改革。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是我院顺应知识经济时代需求,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我院用创新的精神去丰富“组织设计”内容,以进一步适应我国加入WTO后日趋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并在竞争中谋生存、求发展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