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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笔者带领课题组成员对江浙两省部分职业学校的实训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调研发现,校企合作的办学理念已被广大职业院校普遍接受并逐步应用到实训基地建设之中,有效拓展了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的新思路、新模式。但在具体运作过程中,也有少数学校念歪了校企合作的“经”、走错了实训基地建设的“路”,主要体现在:
一是单纯地出租场地和设备,搞形式上的假合作。个别学校将辛辛苦苦建成的实训基地对外出租,通过坐收租金的方式供给私营业主搞生产,名义上讲的是搞“生产型实训”,优先保证学生实习,但实际上一旦生产任务紧张,就根本轮不到学生训练,而且承包业主因为害怕学生实习出废品,总是想方设法拖延甚至拒绝学生实习,使学生必要的实训教学课时无法保证,牺牲了教学质量。
二是校内设备使用率低,却舍近求远为了合作而合作。江苏、浙江是全国职教起步较早、发展得较好的省份。近几年来,通过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很多省级以上重点职校的实训条件已有很大改善,按照现有的办学规模,校内实训基地已能基本满足学生的实习需求,前期的教学实习完全可以在校内安排,既安全、节约、又高效。但有些学校却没能充分发挥实训基地的使用效率,甚至放着现有条件不用而对外招租,同时却又与校外企业搞“合作”,大建“校外实训基地”。这种舍近求远、为了合作而合作的形式主义做法有害无益。
三是不惜牺牲学生利益,无选择地盲目对外合作。调研中我们发现有一所县级职教中心前年在新校区内引进一家私营电子厂,上了两条生产线,创造了轰轰烈烈的“引企进校”模式,被作为“校企合作”的“典型”被当地报纸、电视广为宣传。而据知情人士介绍,该电子厂建到校内,是因为近水楼台,流水线上的操作工绝大部分是该校一二年级的在校学生,因流水线上的工作内容过于简单,技术含量很低,学生虽然得到了每月三四百块钱的“工资”(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却根本学不到什么技术,只是被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违法地让未成年的学生提前进入工厂的生产环节,使他们荒废了专业,荒废了青春,还容易导致学生产生厌学情绪。
四是过于依赖个别企业,影响学生共性专业技能的培养和学校的长远发展。有些学校将对口企业引进校园,实行紧密型合作,直接抛开教学大纲,完全依照企业的生产需求来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虽然训练效果不错,学生到该企业的首次就业也得到了保障,但因为技能单一、知识面狭窄、适应性差而影响到终身发展。因为过于依赖个别企业,一旦企业经营受阻,相关院校便会产生“连锁效应”,直至影响到学校的长远发展,使学校陷入因毕业生“出口”受阻而导致生源“进口”危机的窘境。
之所以会出现上述状况,原因大致有三。首先是少数地区的教育主管部门研究不够,不顾实际“一刀切”,过于迷恋“形象工程”。其次是少数学校领导“利”字当头,把好不容易添置的先进设备拱手让给私营企业搞生产经营,这种做法从近看是侵占了学生的实习资源,朝远看几年过后设备折旧,损失的价值远非廉价的租金所能抵消,而再次投入却举步维艰。再次是少数人蓄意钻政策和法律的空子,国家不允许一年级学生外出实习,不允许未成年人外出实习,他们便将服装、电子、装配等员工招聘困难、征地困难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搬”到学校,表面上看“校企合作”让学生足不出门便能顶岗实习,实质上是校企联手在赚取学生的廉价劳动力,属于隐性的违法行为。
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谋求自身发展、落实与市场接轨、大力提高育人质量、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一线实用技术人才的重要举措,其初衷是让学生在校所学与企业实践有机结合,让学校和企业的设备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以切实提高育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此,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件精神,既不能不重视实训基地建设,过于依赖个别企业,也不能不顾学生实习而将有限的实习资源“一租了之”,更不能假借校企合作之名,联手行非法侵占学生廉价劳动力之实。
一是单纯地出租场地和设备,搞形式上的假合作。个别学校将辛辛苦苦建成的实训基地对外出租,通过坐收租金的方式供给私营业主搞生产,名义上讲的是搞“生产型实训”,优先保证学生实习,但实际上一旦生产任务紧张,就根本轮不到学生训练,而且承包业主因为害怕学生实习出废品,总是想方设法拖延甚至拒绝学生实习,使学生必要的实训教学课时无法保证,牺牲了教学质量。
二是校内设备使用率低,却舍近求远为了合作而合作。江苏、浙江是全国职教起步较早、发展得较好的省份。近几年来,通过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很多省级以上重点职校的实训条件已有很大改善,按照现有的办学规模,校内实训基地已能基本满足学生的实习需求,前期的教学实习完全可以在校内安排,既安全、节约、又高效。但有些学校却没能充分发挥实训基地的使用效率,甚至放着现有条件不用而对外招租,同时却又与校外企业搞“合作”,大建“校外实训基地”。这种舍近求远、为了合作而合作的形式主义做法有害无益。
三是不惜牺牲学生利益,无选择地盲目对外合作。调研中我们发现有一所县级职教中心前年在新校区内引进一家私营电子厂,上了两条生产线,创造了轰轰烈烈的“引企进校”模式,被作为“校企合作”的“典型”被当地报纸、电视广为宣传。而据知情人士介绍,该电子厂建到校内,是因为近水楼台,流水线上的操作工绝大部分是该校一二年级的在校学生,因流水线上的工作内容过于简单,技术含量很低,学生虽然得到了每月三四百块钱的“工资”(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却根本学不到什么技术,只是被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违法地让未成年的学生提前进入工厂的生产环节,使他们荒废了专业,荒废了青春,还容易导致学生产生厌学情绪。
四是过于依赖个别企业,影响学生共性专业技能的培养和学校的长远发展。有些学校将对口企业引进校园,实行紧密型合作,直接抛开教学大纲,完全依照企业的生产需求来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虽然训练效果不错,学生到该企业的首次就业也得到了保障,但因为技能单一、知识面狭窄、适应性差而影响到终身发展。因为过于依赖个别企业,一旦企业经营受阻,相关院校便会产生“连锁效应”,直至影响到学校的长远发展,使学校陷入因毕业生“出口”受阻而导致生源“进口”危机的窘境。
之所以会出现上述状况,原因大致有三。首先是少数地区的教育主管部门研究不够,不顾实际“一刀切”,过于迷恋“形象工程”。其次是少数学校领导“利”字当头,把好不容易添置的先进设备拱手让给私营企业搞生产经营,这种做法从近看是侵占了学生的实习资源,朝远看几年过后设备折旧,损失的价值远非廉价的租金所能抵消,而再次投入却举步维艰。再次是少数人蓄意钻政策和法律的空子,国家不允许一年级学生外出实习,不允许未成年人外出实习,他们便将服装、电子、装配等员工招聘困难、征地困难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搬”到学校,表面上看“校企合作”让学生足不出门便能顶岗实习,实质上是校企联手在赚取学生的廉价劳动力,属于隐性的违法行为。
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谋求自身发展、落实与市场接轨、大力提高育人质量、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一线实用技术人才的重要举措,其初衷是让学生在校所学与企业实践有机结合,让学校和企业的设备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以切实提高育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此,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件精神,既不能不重视实训基地建设,过于依赖个别企业,也不能不顾学生实习而将有限的实习资源“一租了之”,更不能假借校企合作之名,联手行非法侵占学生廉价劳动力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