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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师是传递和传播人类文明的专职人员,是学校教育职能的主要实施者,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职业之一。体育教师是在各级学校中对学生进行体育教育的教育工作者,是完成学校体育工作任务的具体执行者和组织者。是知识分了的一部分,被誉为培养健壮体魄的建设者,保证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建筑师,研究与分析我国体育教师教育的历史,有助于总结过去我国教师教育的得失,对于更好地保证体育师范教育的有序进行具有一定意义。
关键词:体育教师;师范教育;历史
教育一词自古就有之,《说文解字》上称:“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之善也。”合在一起“教育”可以理解为上一代为了下一代的“善”而进行的培养。“教育”在经历了我国古代的科举教育发展到了风靡一时的“应试教育”再到当今社会大力提倡的“素质教育”在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发展。
英语中的教育一词为Education,是由拉丁语Eduiere,演化而来,这个单词本身就有“引出”的意思,这也反应了西方教育的一大特点,即注重启发学生。
哲学上讲人的两大任务就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为更好的完成这两大任务就必须经过教育。在原始社会最初的(广义)教育活动是在日常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中进行的向后人传授一些生产、生活经验和技能,即“长者为师”、“智者为师”,没有专门的人来当教师。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及社会阶层的分化,教育逐渐从生产劳动中分离出来并产生了专门的教育机构—学校。然而,古代乃至中世纪的学校基本上是从属于官府和教会的,虽然也有专门从事教育的教师,但教师需求量很小,故不需要也不存在培养教师的专门机构。
师范教育是随着现代学校的出现而产生的。中世纪后期,尤其是西方文艺复兴后,城市和近代工业的兴起与科技和生产的发展相互结合和互相促进,使得普及初等教育成为一种实际需要在欧洲被首先提出并付诸实施,由此冲破了以往学校教育的格局,出现了现代学校。现代学校的出现及教育规模的扩大要求建立专门机构来培养教师。
我们无论怎样强调教学质量亦即教师质量的重要性都不过分。”体育教师的教育属于教师教育的大范畴。在我国体育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作用,它集中反映了时代和社会的需要,也反应了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健康的认识水平也越来越高。
体育活动属于人的一种天性,特别是少年儿童更是对体育活动“情有独钟”,为了让少年儿童更好的从事体育活动,就需要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体育教师的存在,以更好的教导和组织他们进行体育活动,增强他们的体质,从小就养成锻炼的习惯,为将来更好的从事社会主义建设打下身体基础,因此,有必要培养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体育教师,从而体育教师的职前教育受到关注。
一、建国前我国体育教师教育的历史
虽然中国近代师范教育始于1987年的上海南洋公学,但师范教育制度在学制上得以认可却在1903年的《奏定学堂章程》颁布之后,《奏定学堂章程》的前身是《钦定学堂章程》,是清末掌管学政的大臣张百熙与1902年制定的,时称“壬寅学制”这是中国近代第一个关于学校系统的文件,1903年张之洞奉命入京主持制定新学制,并同张百熙等人一起在《壬寅学制》的基础上,制定出《奏定学堂章程》于光绪29年开始执行。这一学制纵向分为三段七级,三段分别为初等教育段(蒙养院、初等小学堂、高等小学堂);中等教育段(中学堂);高等教育段(高等学堂、分科大学、通儒院)其中规定:初等小学堂学制为5年,高等小学堂学制也是5年,中等学堂5年,高等学堂3年。从横向看《奏定学堂章程》将中等教育阶段分为普通学堂、实业学堂和师范学堂,并且在高等教育阶段中的分科大学堂中还有优级师范学堂。《奏定学堂章程》一个非常重要的做法,就是单独建立了师范教育体系,并分为初级师范学堂和优级师范学堂两级,并规定师范学堂的学生不用交納学费,从而使更多家境贫寒的学生也能够上高等学堂,这有利于师范教育在我国的发展,《奏定学堂章程》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个正式颁布且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行的学制,它的颁布结束了中国几千年来办教育无章程的、学校无体系的状态,确立了中国现代学制的基本模式和框架。为今后师范教育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由于《奏定学堂章程》的颁布与实施,使得新式学堂迅速发展,学生逐年增多。如小学人数1902年仅有859人,1903年达22866人,1904年达85213人,到1909年已有1469412人。到1912年全国已有各级学堂8万余所,其中小学8631所,中学832所,高等学堂122所,学生总数达2933387人。由于清政府当时正处在内忧外困“水深火热”的境地,迫切需要“富国强兵”,因此,在这一时期,学校体育主要是“兵操”教育,体育教师也多由军队中的教官担任。1906年清政府通令各省在省城师范学堂设立体操专修科,教授体操、游戏、教育、生理、教法等,以培养小学体育教师。在这一段时间纷纷成立了短期体操专修科。如大通师范学院(1905)、四川体育专门学堂(1906)、成都体育学堂(1907)、中国体操学校(1907)、浙江两级师范学堂体操科(1908)、重庆体育学堂(1908)、中国体操学堂(1908)中国女子体操学堂(1908)、体育干事训练班(1908)等。这一做法时我国体育教师的教育更加正规化,开创了以较规范的专门培养机构培养专业体育教师的先河。1923年《新学制课程标准》的公布,正式将“体操科”改为“体育课”废除原来的“兵操体育”改为以现代体育项目为主。这是我国学校体育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20世纪40年代初颁布了《修订师范学院体育系、科必修和选修课科目表》由于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新中国体育教师的教育的历史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领导人都非常重视学校体育工作,采取一系列的措施。1951年8月在《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中指出:“增进学生的身体健康,乃是保证让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并培养出强健体魄的现代青年的重大任务之一。”教育部还规定,从小学一年级起到大学二年级都要必修体育课,每周2学时。为满足体育教学需要,体育教师教育也受到很高重视,1952年11月,新中国第一所体育学院成立(上海体育学院)以培养优秀的体育教师。到1957年前已设立的6所体育学院(上海、北京、西安、武汉、沈阳和成都六所体委直属的体育学院),在“大跃进”时期,体育院系也有较快发展,体育学院已达到18所,并新建体育专科学校6所,师范学院的体育系科也达17所。1966年“文革”开始,体育院系与其他高校系科一样受到很大冲击。1976文革结束后,高等教育得以全面恢复。
结束语
教师是传递和传播人类文明的专职人员,是学校教育职能的主要实施者,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职业之一。体育教师是在各级学校中对学生进行体育教育的教育工作者,是完成学校体育工作任务的具体执行者和组织者。是知识分了的一部分,被誉为培养健壮体魄的建设者,保证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建筑师,我国进行体育教师教育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这百年中有成功的喜悦也有失败的痛楚,但无论如何需要我国继续做好师范学院中体育教师的教育工作,来更好地保障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序进行。(作者单位: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
参考文献
[1]唐炎,宋会君.体育教师教育论[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9.
[2]周登嵩.学校体育学[M].北京:人民体育教育出版社,2004.5.
[3]毛振明.体育教学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7.
关键词:体育教师;师范教育;历史
教育一词自古就有之,《说文解字》上称:“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之善也。”合在一起“教育”可以理解为上一代为了下一代的“善”而进行的培养。“教育”在经历了我国古代的科举教育发展到了风靡一时的“应试教育”再到当今社会大力提倡的“素质教育”在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发展。
英语中的教育一词为Education,是由拉丁语Eduiere,演化而来,这个单词本身就有“引出”的意思,这也反应了西方教育的一大特点,即注重启发学生。
哲学上讲人的两大任务就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为更好的完成这两大任务就必须经过教育。在原始社会最初的(广义)教育活动是在日常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中进行的向后人传授一些生产、生活经验和技能,即“长者为师”、“智者为师”,没有专门的人来当教师。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及社会阶层的分化,教育逐渐从生产劳动中分离出来并产生了专门的教育机构—学校。然而,古代乃至中世纪的学校基本上是从属于官府和教会的,虽然也有专门从事教育的教师,但教师需求量很小,故不需要也不存在培养教师的专门机构。
师范教育是随着现代学校的出现而产生的。中世纪后期,尤其是西方文艺复兴后,城市和近代工业的兴起与科技和生产的发展相互结合和互相促进,使得普及初等教育成为一种实际需要在欧洲被首先提出并付诸实施,由此冲破了以往学校教育的格局,出现了现代学校。现代学校的出现及教育规模的扩大要求建立专门机构来培养教师。
我们无论怎样强调教学质量亦即教师质量的重要性都不过分。”体育教师的教育属于教师教育的大范畴。在我国体育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作用,它集中反映了时代和社会的需要,也反应了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健康的认识水平也越来越高。
体育活动属于人的一种天性,特别是少年儿童更是对体育活动“情有独钟”,为了让少年儿童更好的从事体育活动,就需要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体育教师的存在,以更好的教导和组织他们进行体育活动,增强他们的体质,从小就养成锻炼的习惯,为将来更好的从事社会主义建设打下身体基础,因此,有必要培养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体育教师,从而体育教师的职前教育受到关注。
一、建国前我国体育教师教育的历史
虽然中国近代师范教育始于1987年的上海南洋公学,但师范教育制度在学制上得以认可却在1903年的《奏定学堂章程》颁布之后,《奏定学堂章程》的前身是《钦定学堂章程》,是清末掌管学政的大臣张百熙与1902年制定的,时称“壬寅学制”这是中国近代第一个关于学校系统的文件,1903年张之洞奉命入京主持制定新学制,并同张百熙等人一起在《壬寅学制》的基础上,制定出《奏定学堂章程》于光绪29年开始执行。这一学制纵向分为三段七级,三段分别为初等教育段(蒙养院、初等小学堂、高等小学堂);中等教育段(中学堂);高等教育段(高等学堂、分科大学、通儒院)其中规定:初等小学堂学制为5年,高等小学堂学制也是5年,中等学堂5年,高等学堂3年。从横向看《奏定学堂章程》将中等教育阶段分为普通学堂、实业学堂和师范学堂,并且在高等教育阶段中的分科大学堂中还有优级师范学堂。《奏定学堂章程》一个非常重要的做法,就是单独建立了师范教育体系,并分为初级师范学堂和优级师范学堂两级,并规定师范学堂的学生不用交納学费,从而使更多家境贫寒的学生也能够上高等学堂,这有利于师范教育在我国的发展,《奏定学堂章程》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个正式颁布且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行的学制,它的颁布结束了中国几千年来办教育无章程的、学校无体系的状态,确立了中国现代学制的基本模式和框架。为今后师范教育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由于《奏定学堂章程》的颁布与实施,使得新式学堂迅速发展,学生逐年增多。如小学人数1902年仅有859人,1903年达22866人,1904年达85213人,到1909年已有1469412人。到1912年全国已有各级学堂8万余所,其中小学8631所,中学832所,高等学堂122所,学生总数达2933387人。由于清政府当时正处在内忧外困“水深火热”的境地,迫切需要“富国强兵”,因此,在这一时期,学校体育主要是“兵操”教育,体育教师也多由军队中的教官担任。1906年清政府通令各省在省城师范学堂设立体操专修科,教授体操、游戏、教育、生理、教法等,以培养小学体育教师。在这一段时间纷纷成立了短期体操专修科。如大通师范学院(1905)、四川体育专门学堂(1906)、成都体育学堂(1907)、中国体操学校(1907)、浙江两级师范学堂体操科(1908)、重庆体育学堂(1908)、中国体操学堂(1908)中国女子体操学堂(1908)、体育干事训练班(1908)等。这一做法时我国体育教师的教育更加正规化,开创了以较规范的专门培养机构培养专业体育教师的先河。1923年《新学制课程标准》的公布,正式将“体操科”改为“体育课”废除原来的“兵操体育”改为以现代体育项目为主。这是我国学校体育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20世纪40年代初颁布了《修订师范学院体育系、科必修和选修课科目表》由于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新中国体育教师的教育的历史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领导人都非常重视学校体育工作,采取一系列的措施。1951年8月在《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中指出:“增进学生的身体健康,乃是保证让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并培养出强健体魄的现代青年的重大任务之一。”教育部还规定,从小学一年级起到大学二年级都要必修体育课,每周2学时。为满足体育教学需要,体育教师教育也受到很高重视,1952年11月,新中国第一所体育学院成立(上海体育学院)以培养优秀的体育教师。到1957年前已设立的6所体育学院(上海、北京、西安、武汉、沈阳和成都六所体委直属的体育学院),在“大跃进”时期,体育院系也有较快发展,体育学院已达到18所,并新建体育专科学校6所,师范学院的体育系科也达17所。1966年“文革”开始,体育院系与其他高校系科一样受到很大冲击。1976文革结束后,高等教育得以全面恢复。
结束语
教师是传递和传播人类文明的专职人员,是学校教育职能的主要实施者,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职业之一。体育教师是在各级学校中对学生进行体育教育的教育工作者,是完成学校体育工作任务的具体执行者和组织者。是知识分了的一部分,被誉为培养健壮体魄的建设者,保证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建筑师,我国进行体育教师教育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这百年中有成功的喜悦也有失败的痛楚,但无论如何需要我国继续做好师范学院中体育教师的教育工作,来更好地保障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序进行。(作者单位: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
参考文献
[1]唐炎,宋会君.体育教师教育论[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9.
[2]周登嵩.学校体育学[M].北京:人民体育教育出版社,2004.5.
[3]毛振明.体育教学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