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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钢材是建筑工程的重大隐患,国家三令五申严令禁止生产,然而劣质钢材生产者受暴利驱动,为赚黑心钱而置人民生命财产不顾。本文披露的就是一桩受暴利驱使,变换手法,顶风作案批量生产“开口锭”等劣质钢材的案例。近日,常州市司法机关对该案当事人陈某某予以追究刑事责任,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