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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可能导致著作权市场混乱及造成社会风险,有必要探讨人工智能创作物版权客体特别构成要件与版权范围。与纯人类创作作品相比,除相同要件外,人工智能创作物版权客体还有"承载一定的信息量并经人为审核和无社会风险""具有创新性并经登记与公示"两大不同构成要件;与纯人类创作作品的版权范围相比,人工智能创作物著作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内容少,其权利行使另受人工智能创作物先用权制度限制。